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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通緝19人涉參與「香港議會」選舉 懸紅降至20萬 高人:僅妄圖顛覆政權「烏合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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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通緝19人涉參與「香港議會」選舉 懸紅降至20萬  高人:僅妄圖顛覆政權「烏合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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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通緝19人涉參與「香港議會」選舉 懸紅降至20萬 高人:僅妄圖顛覆政權「烏合之眾」 

2025年07月25日 13:04 最後更新:13:18

警方國安處星期五(7月25日)公布懸紅通緝19人,指涉嫌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干犯《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19名被通緝人士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陳麗珍、馮崇義、龔小夏、吳文昕及曾偉藩,涉在香港境外組織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及錢寶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偉、林千淦、吳文君、黃振華、黃修和及張信燕,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

Ariel本周一(7月21日)已提及這場「香港議會」選舉,挑戰國安,雖遠必誅。

Ariel本周一(7月21日)已提及這場「香港議會」選舉,挑戰國安,雖遠必誅。

Ariel早於本周一(7月21日)已率先提及這場如同「鬧劇」的「香港議會」選舉,挑戰國安,雖遠必誅。

據警方國安處指,這個所謂「香港議會」,開宗明義要顛覆國家政權,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國家政權。觀乎19名在逃人士中,其中4人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早已在國安處的懸紅100萬元通緝者名單上,指他們涉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更被刊憲列為「指明潛逃者」,至於其餘14人則被警方各懸紅20萬元通緝歸案。

據悉,袁弓夷早於2022年提出成立所謂「香港議會」,「議會」有權制憲、立法、建立政府機構、進行外交活動,又指要「滅共復港」。袁原計劃於2023年底舉行「香港議會」選舉,選出35名「議員」,惟因認受性及知名度一直維持極低水平,一直乏人報名參選,期間更將選舉日期不斷延期,拖至今年5月舉行,但仍只有18人參選,結果選出15人,而總計只有15,702張有效「選票」,參與人數少得可憐。

據了解,在15名當選人中,僅10人宣誓就任所謂「議員」,另5人則竟在當選後不久先後拒絕宣誓就任或宣佈退出。

但值得留意的是,是次懸紅金額由以100萬降至20萬元;而在10名被懸紅被通緝的「當選人」中,有6人是台灣反華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該組織的4名在港成員於兩星期前已被香港警方拘捕,當中3人被以「串謀分裂國家」罪起訴,其中一人年僅15歲,當時令外嘩然,反映透過境外反華組織透過網絡利用在港年輕人,煽動並荼毒他們參與危害國安的違法活動。

高人話,是次懸紅金額大降至20萬元,正好反映所謂「香港議會」只是一群妄圖顛覆國家政權的「烏合之眾」,但警方對顛覆行動絕不輕饒。

特區政府必須續嚴厲打擊境外亂港組織,嚴防青少年再被滲透荼毒。今次公開懸紅通緝,反映政府維護國安的決心,對境內外動搖國安的犯罪分都絕不姑息,雖遠必誅,追究到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據報道,英國保守黨議員、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主席凱恩斯(Alicia Kearns)於英國時間周四(24日)下午,公開英國政府準備修改《2003 年引渡法(指定第二部法域)指令》(Extradition Act 2003 (Designation of Part 2 Territories) Order 2003),重啟個別情況下,與香港討論移交逃犯事宜。凱恩斯還提到關於黎智英案、以及其他批評「正面臨被中國政府拘留人士的風險」。

她還在社交平台X帖出與內政部保安事務國務大臣翟偉紳(Dan Jarvis)的信件,批評英政府無視「香港現實」,忽視在英的香港社運人士仍面對跨境鎮壓。關注香港的人權組織批評做法愚蠢,以至背棄港人。

凱恩斯在社交平台X帖出與內政部保安事務國務大臣翟偉紳(Dan Jarvis)的信件。

凱恩斯在社交平台X帖出與內政部保安事務國務大臣翟偉紳(Dan Jarvis)的信件。

但翟偉紳在回應傳媒查詢時指,1997年的引渡條約仍處於暫停狀態,指英國恢復與香港的引渡合作是完全不正確,修例僅為徹底切斷英國與香港引渡系統聯繫,這項修訂是為了使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具有法律效力,強調英國政府「堅定不移地致力於維護英國所有公民的人權、法治和安全,其中包括眾多在英國安家落戶的香港人」。

英國內政部保安事務國務大臣翟偉紳「技術上」否認了重啟與香港引渡逃犯。

英國內政部保安事務國務大臣翟偉紳「技術上」否認了重啟與香港引渡逃犯。

英國內政部又指,修訂會令香港的地位,與條例定的其他所有非條約國家一致,例如北韓。而所有的引渡請求,均會由英國法院獨立審議,如引渡被視作出於政治動機,或引渡會侵犯被請求引渡者人權,英國法院擁有廣泛權力阻止引渡發生;國會亦要求政府定期審查條例下規定的國家,確保英國國際法與國內法相容,提到今次修訂是必需。
 
2020年香港實施《國安法》後,當時英國執政保守黨政府暫停了英國與香港的引渡條例,而據該條例,香港可請求將居住在英國並涉嫌在其國內犯罪的人,引渡回國接受法律制裁,反之亦然。
   
據英媒報道,約有 15 萬港人根據2021年初推出的BNO簽證計畫移居英國,又指保守黨執政期間對中國態度強硬,但自工黨上台以來,一直尋求重塑與中國的關係,以促進貿易。

高人指,內政部保安事務國務大臣翟偉紳的論述,只是「技術上」否認,實際上變相是重啟相關引渡條例,不是「零遣返」,而是容許在個別案件上可「獨立審議」。

高人話,工黨政府這樣做一舉兩得,一方面外交上緩和中英關係,另一方面可以遣反一些當地不受歡迎的人物,那些移居當地港人,如果在英國搞遊行示威搞得過激,分分鐘會「中招」,所以英美政客只是當香港反對派只是外交上談價還價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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