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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正地運 成交萬億可期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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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正地運 成交萬億可期

2025年08月26日 19:57 最後更新:08月27日 00:14

世界超級大都會都是處於海岸之濱,上海、廣州、紐約、三藩市就是最好的例子,香港也是那樣。過去世界經濟的關鍵是航運業,在大陸邊緣的優質港口,食正地運,才有重大發展。

現代社會航運固然重要,但除了人流和物流之外,還有資金流。資金流的其中一個核心,就是股票市場。回首香港百年,歷史飛速輪轉,香港曾經是航運中心、製造業中心以至金融中心。

後來製造業流失,航運業北上,在全球化的大潮下,內地更加依賴紐約的金融中心,香港一度失去魅力。如今美國吹起反全球化的逆流,虛擬的地球分裂成兩半,紐約不再是中國資金首選的國際募資中心,香港的機會又來了。

本星期一內地股市上升,上證綜指升至十年高位,滬深兩市成交合共超過3萬億元人民幣。港股同樣交投暢旺,單日成交3697億元。有人聚焦香港衰落的一面,天天訴說滿街吉舖,亦有人著眼於香港興盛的一面,看到香港股市萌發的機遇。

去年上半年港股每日成交只有1000億,到今年上半年港股每日成交已經達到2400億,但這只是起步,不是終點。試想10年後到2035年,中國已經是全球最強的經濟體,由於內地仍然有外匯管制,資金不能自由進出,內地金融市場很難發展成為全面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作為資金自由港,得天獨厚,如果要和中國這個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相匹配,香港股市作為中國對外募資中心,在十年之內,日成交應該要升上1萬億港元,才能發揮應有作用。

一年前如果說港股未來日成交有1萬億,人們會說我是一個傻瓜。但今天說港股未來日成交1萬億,人們的反應會溫和一點,會反問「不會吧?」不敢再說絕無可能。

港股要擴大成交有100種可能,內地優質公司不斷來港上市,本身就已經會吸引更多的資金投資港股,但香港仍然要做更多的結構性改革,積極搶生意。

第一、24小時交易

倫敦股市研究24小時交易,美國納斯達克市場計劃在2026年下半年實施每天24小時交易,香港要積極應對。港交所行政總裁陳翊庭表示會研究24小時交易。24小時交易需要交易系統升級、風險管理體系完善和監管架構配套成熟,才可以逐步實施。

港交所對24小時交易的積極態度值得支持,但實施的速度適宜加快,香港不做,其他人也會做。不要以為資金就是這麼多,即使24小時交易也不會增加很多交易量。香港24小時交易並不是吸引本來的交易者深宵繼續炒股,而是面向整個和香港不同時區的外國市場,特別是美洲市場。如果香港的交易時間與他們日間配合,若成功吸引美洲投資者炒港股,要雙倍香港的日交易量並非不可能。

第二,研究納市的交易模式

美國紐約交易所在1792年創立,24個經紀在紐約華爾街68號外一棵梧桐樹下,簽署了《梧桐樹協議》,自此成立了紐交所。179年後,納斯達克交易所入場,這個交易所創立於1971年,它與紐交所最大的不同,他一來就全電腦交易,沒有人手交易制度。納斯達克為了吸引公司上,上市的門檻較低、上市條件寬鬆,結果吸引了大量的大型科技公司到那裡掛牌上市,包括蘋果、微軟、Google,這些公司後來變成巨企,納斯達克交易所就「妹仔大過主人婆」。

納斯達克分為3級的市場,最高級的是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第二是納斯達克全球市場,而入門版是納斯達克資本市場,專為小型科技公司而設,有1700隻股票掛牌。由於財務要求寬鬆,吸引大量創科公司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類別上市,然後好像「打木人巷」一樣,逐級上升。

香港近年放寬了對科技股,特別是生科股的上市規定,也吸引了大批內地科創企業來香港上市,但香港對中小企業的上市門檻仍然很高,而且上市費用高昂,即使現在美國市場變得對中國公司很不友善,我也聽到內地創科公司的老闆說,來香港上市的門檻太高,所以被逼要去納斯達克交易所上市。

中小型創科公司的上市市場,香港不吃,自然有其他人吃,而當年香港搞的創業板已經是完全失敗,一度淪為「啤殼」場地,上市後賣殼。有一個金融界人士告訴我,現在都不好意思派一張創業板上市公司主席的名片給人。香港已經做爛了創業板的市場,其實可以將它完全取消,改造成一種類似納斯達克的新型市場,吸納由中小型的科創企業在港上市。

地運轉移,香港機會處處,不要以為金融業不會帶來就業。當十年之後港股日成交升到1萬億的時候,你就知道金融業可以如何帶旺香港。

盧永雄

有些人自命熟悉法律,就會利用一切法律手段,挑戰政府,客觀效果是消耗政府精力,浪費納稅人的公帑。

前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不滿懲教署要求女性囚犯在夏天必須穿長褲,男性囚犯則可穿短褲,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懲教的做法涉嫌性別歧視及違憲。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二(1月13 日)裁定鄒幸彤敗訴,下令鄒須支付懲教署訟費。

鄒幸彤在2024年9月6日,就懲教署在囚人士衣物的政策,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鄒指,在懲教署

衣物政策下,除非獲得特別批准,女性在囚人士於夏季須穿著長褲,而男性在囚人士則須穿短褲。鄒幸彤並聲稱其曾於2024年7月及8月分別向懲教署職員口頭提出穿著短褲的要求,但均被拒絕。因此,鄒幸彤就懲教署的衣物政策,及據稱署方拒絕其穿短褲要求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鄒幸彤早前因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目前,她仍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在今年審訊。

高院法官駁回鄒幸彤的司法覆核申請。高浩文法官在判辭中指出,現時的在囚人士衣物政策,包括女在囚人士在夏天日間穿著長褲的政策,乃懲教署按《監獄規則》授權制定,法庭信納署方在有關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和經驗,而在決策過程中已審慎考慮不同因素和參考專業意見,並持續作出檢視。法庭裁定鄒幸彤未能證明目前政策歧視女性在囚人士。

懲教署指着重在囚人士衣服的一致性,囚犯穿長褲猶如學生穿校服,有助訓練紀律,亦能顧及女囚犯著重私隱,遮蓋傷疤、腳毛等。

法官高浩文亦認同懲教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洪雪蕙指,女性囚犯心理健康較易受傷害,部份女性囚犯份外敏感,對衣着有獨特需要。另外,女懲教院所不時有男職員出入,故應提供適切衣著保障女性囚犯的私隱,穿著長褲因此能讓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適和安全。

另外鄒幸彤指稱,於2024年7月到8月曾向懲教署提出穿短褲要求並遭拒絕,但高浩文法官不信納鄒幸彤的說法。

觀察鄒幸彤的行徑及整個司法覆核的審訊,可以總結幾點:

1,鄒幸彤酷愛提要求。正如高院判辭指出,據懲教署紀錄顯示,鄒幸彤在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即3年2個月期間,提出了共297個要求(即平均每月提21個要求),但偏偏從沒包括穿著短褲的要求。而她在同一期間共136次會見懲教署醫生時,她亦從未表示因穿著長褲而感到不適或過熱,亦未曾以任何健康理由要求穿著短褲。由此可見,其聲稱提出要求被懲教署拒絕的指控,完全是憑空捏造。她根本就是找各種理由挑戰懲教署,想不斷和政府打官司。

2, 浪費公帑市民埋單。鄒幸彤正式向懲教署提出了幾百個要求,處方剛是回答她的要求已經疲於奔命。若她不滿意又會用各種渠道投訴,甚至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署方的決定,浪費懲教署大量資源及法庭的時間。很多人投訴高等法院審理案件排期漫長,這些「覆核王」不斷打官司,就佔用了法庭的時間。

3, 坐監並不是度假。黎智英的子女投訴黎智英坐監無冷氣好熱。鄒幸彤的 Patreon 在判決前亦發文投訴:「一般人想像長褲能不能忍受時,大概總有出弄髒時能沖個涼或換過條的假設在。但獄中沒有這個自由⋯」她們好像把坐監當成渡假那樣, 可以有這樣或那樣的自由。坐監的確如鄒幸彤所言:「沒有這個自由」。如果坐監有各種各樣的自由,加上基本上有食、有住、睇病還有優先,恐怕很多人要故意犯案去坐監了。

我是太平紳士, 經常要巡監獄。深明懲教署為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如在囚人士有不滿,可透過署內或者署外不同途徑,例如向定期巡視的太平紳士或向申訴專員作出申訴。

署方一直以來,持續採取多項措施完善監獄內羈押環境,我見過監獄內加裝風力強勁的牛角扇,並正安裝通風效能更佳的新式閘門和窗戶,改善院所內空氣流通。香港對待囚犯的方式已經非常人道, 不似美國會把未定罪的非法入境者送去環境惡劣的薩爾瓦多監獄,而那個像芭比娃娃的美國國土安全部長諾姆(Kristi Noem)還專程跑去薩爾瓦多監獄牢房外擺拍,視在囚者的私隱如無物。

我十分支持高院駁回鄒幸彤的司法覆核申請,並要求她支付懲教署訟費,減少納稅人的負擔。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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