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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騙逾25萬工資 3名承建商員工承認欺詐罪

法庭事

擅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騙逾25萬工資 3名承建商員工承認欺詐罪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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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騙逾25萬工資 3名承建商員工承認欺詐罪

2025年09月01日 20:16 最後更新:21:11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8名商廈承建商員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共逾25萬元,違反《盜竊罪條例》。繼5名管工及建築工人早前認罪,餘下3名被告星期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欺詐罪名。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情指,實力工程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這個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進入工地,上下班時亦要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實力工程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涉事的助理總管工鄧宇程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介紹6名工人到工地擔任雜工,並由另一名管工陳天翰為6人在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相關值勤紀錄顯示,6名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工資共逾25萬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西九龍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調查發現,助理總管工鄧宇程向建築工人表示他們毋須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資最終被轉交給他及管工陳天翰。鄧宇程安排陳天翰在時任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橋的協助下,擅自更改該6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

裁判官朱文瀚將鄧宇程還押懲教署看管至本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其餘7名被告獲准保釋至本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他們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浸大學生會2成員涉嫌挪用公款於2023至2024年間從學生會基金提取約75萬元,浸大學生會評議會核數時發現帳目可疑而揭發事件。2成員連同其中1人的28歲同居男友同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及1項交替盜竊罪,同居男友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案件星期二(4月28日)於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8月25日再訊,3人續准保釋。

浸大學生會成員涉挪用公款近75萬元,被控串謀欺詐等罪。

浸大學生會成員涉挪用公款近75萬元,被控串謀欺詐等罪。

3名被告依次為21歲男學生陳俊暹、24歲女客戶服務員翁碧淇及28歲無業男朱棨燊,同被控於2023年11月16日與2024年8月16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莊佩賢,即不誠實而虛假地向莊佩賢表示其須向陳俊暹及/或翁碧淇及/或朱棨燊報銷某些款項,而誘使莊佩賢從以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名義開立的恒生銀行帳戶及以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名義開立的東亞銀行帳戶中,提取合共港幣749,457元;交替被控同日同地偷竊港幣749,457元,而上述物品為屬於他人的財產。

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8月25日再訊,3人續准保釋。

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8月25日再訊,3人續准保釋。

朱棨燊另被控於2023年5月17日與2024年7月3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1筆於眾安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1,331,077.07元的款項、1筆於MOX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1,647,494.6元的款項,及1筆於渣打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669,193.31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3名被告均有律師代表。辯方指收到控方文件,需時閱讀,申請押後案件;第三被告朱棨燊另有加刑通知書,辯方稱已收妥。法官遂將案押後至8月25日再訊,各被告均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DCCC 9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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