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游蕙禎宣誓風波未了,她接受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訪問時,對她的宣誓行為表示並「無悔」。 她堅持自己已讀了整個誓詞,已用了正當方法完成它。
游蕙禎又認為,政府無標準可言。政府想打擊你,即使你用正常方法宣誓,她仍然會話「啊,你讀錯了這些字,我仍然會取消你資格。」正因為無標準可言,她何不去表現真我,去向香港人作出承諾。
Hong Kong Free Press圖片
Hong Kong Free Press訪問稿中有一張應是游蕙禎辦事處的圖片,在一塊白板上,掛上了他們宣誓時披上的橫幅,並在白板上寫上「P eople’s Re-fucking of Chee-na」,這就是她宣誓時被指辱華的字句。
游蕙禎在宣誓後宣稱是口音問題,如今白紙黑字寫出來,證明不是口音問題,這就是她想表達的意思,這就是她的真我。
Hong Kong Free Press訪問片段:
她在訪問中又明顯表達爭取港獨的目標,她說她爭取要讓香港人有選擇,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選項,香港係一個民族,呢個民族需一個決定前途的機會,所以講民族自決。
政壇高人話,既然游蕙禎要表現爭我,要表達「People’s Re-fucking of Chee-na」的訊息,就在實質意義上不同意「 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她既不同意宣誓效忠中國香港,要爭取香港獨立,政府入禀以違反誓詞為由,要求法庭頒令取消其議員資格 就十分合理了。
游蕙禎接受Hong Kong Free Press訪問的連結:
https://www.hongkongfp.com/2016/10/28/interview-lawmaker-yau-wai-ching-has-no-regrets-but-hopes-to-escape-oath-row-and-work-for-hongkongers/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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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大法官胡國興參選特首,都好多出位言論,例如話自己若年輕50年也會去佔中。胡官話不理解現今青年的想法,希望多溝通,他相信青年都是較激進。自己年少時亦很激進,若自己年輕50年,不會想到佔中違法,必定會參與。
今朝胡官商台出席商台May姐主持的節目,就被窒「若年青50年 也去佔中」之說,是否知法犯法?胡官用過紅燈比喻也是犯法,但只是小錯,好多人有犯過。 對小錯和大錯有不同處理,對年輕人要理解。
胡官不敢再講他也會去佔中的話。政壇高人話,金牙大狀平時成日法律掛嘴邊,一切以法律為標準,但鐘意時又話犯小錯可以唔守法,誰決定是大錯小錯呢?若示威引發衝突引致傷亡,又是大錯還是小錯, 佔中第一天已有激烈的警民衝突,唔可以咁簡單以「過紅燈」 去比喻啩。其實這些金牙大狀平時唔接地氣,一接觸現實就露晒底!
早前已有評論話,胡官而家講到咁口嚮,50年前香港社運風起雲湧 之時,唔知他有無參加?例如66年抗議天星小輪加價,70年代保衛釣魚台、支持中文成為法定語言的中文運動、爭取艇戶權益的艇戶運動等等。 當時在維園搞保釣集會,變成警民大衝突,好多示威學生都被拉咗,是當時社會上的大事,唔知胡官有無參與?
翻查網上資料,胡官來自建築商之家,年幼時生活富足。60年代電視未普及時,胡家已經擁有當時非常珍貴的電視機,家裏更大到設有桌球桌,更有數名留宿工人。胡官中學讀傳統名校英華書院,1965年畢業,到英國伯明罕大學攻讀法律,1969年取得倫敦大學法學碩士。1969年和1970年先後取得英國與香港的執業大律師資格。
對比時間,66年抗議天星小輪加價時,胡官可能在英國讀書,但1 970年攞咗香港律師牌,應該已經回港,又唔知有無參與保釣、中文運動、艇戶運動呢?
政壇高人話,參選者話自己年青時也激進,講一些討好年青人的說話好容易,但其實自己年青時好珍惜羽毛,無參加激烈的抗議示威行動,而家又鼓勵人哋的仔女去參與,作為前法官,知法叫人犯法,是否有點不負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