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內地女子2024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涉虛報自己於2011年獲得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星期四(9月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莫子聰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沙田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徐麗娜(35 歲),控罪書上提及她持雙程證中國籍、顯示她使用的語言為普通話,惟沒報稱職業。
她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指她於2024年3月7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在一張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入境許可申請,安排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自己在 2011 年 8 月獲得由悉尼科技大學頒授的網絡及數據安全計算機科學學士學位。
案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
案件編號:STCC900002/2025
35歲內地女子2024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涉虛報自己於2011年獲得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星期四(11月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後至2026年2月25日答辯及審前覆核,並排期 2026年3月18日審訊,預計需時3天。
35歲內地女子涉假學歷申「高才通」被控串謀詐騙
控方今甫開庭表示,被告擬不認罪,將依賴被告的口頭招認及警誡供詞。庭上透露,控方預計會有7名證人;而被告擬作供,辯方將有3名證人。由於辯方其中一名證人為筆跡專家,他需時處理分析被告在「高才通」計劃申請表上的筆跡報告。控方確認亦有機會申請傳召筆跡專家,故建議訂一個較後的審期,以便處理所需文件,辯方沒有反對。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5日聽取正式答辯及審前覆核,並排期明年3月18日審訊,審期預計3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5日聽取正式答辯及審前覆核。
被告徐麗娜(36歲),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徐於2024年的某一天,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一位名為「孫先生」的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即藉著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資格來港,從而誘使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實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徐、徐的配偶、兩名女兒和以及兒子進人香港及在香港逗留。
案件編號:STCC9000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