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內地女子2024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涉虛報自己於2011年獲得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星期四(9月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莫子聰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沙田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徐麗娜(35 歲),控罪書上提及她持雙程證中國籍、顯示她使用的語言為普通話,惟沒報稱職業。
她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指她於2024年3月7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在一張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入境許可申請,安排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自己在 2011 年 8 月獲得由悉尼科技大學頒授的網絡及數據安全計算機科學學士學位。
案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
案件編號:STCC90000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