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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 考慮認罪協商 押後11.10再訊 續准45萬元保釋可離港

法庭事

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 考慮認罪協商 押後11.10再訊 續准45萬元保釋可離港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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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 考慮認罪協商 押後11.10再訊 續准45萬元保釋可離港

2025年09月22日 13:29 最後更新:23:09

32歲持雙程證女子涉嫌於2023年訛稱自己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的學士學位,以申請「高才通」在港居留入境許可。她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星期一(9月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押後至11月10日再訊,待控方準備相關文件及考慮認罪協商。

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星期一(9月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星期一(9月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控方今指相關文件尚未備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考慮認罪協商,申請將案押後。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期間被告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即25萬元保釋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在港期間須居於報稱地址,改變住址須 24小時前通知警署,並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而回港後,被告須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

被告李菲應訊後步出法院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菲應訊後步出法院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菲,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她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或該日前後,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李聲稱自己於2014年7月在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獲得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案件編號:STCC2029/2025

35歲內地女子2024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涉虛報自己於2011年獲得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星期四(11月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後至2026年2月25日答辯及審前覆核,並排期 2026年3月18日審訊,預計需時3天。

35歲內地女子涉假學歷申「高才通」被控串謀詐騙

35歲內地女子涉假學歷申「高才通」被控串謀詐騙

控方今甫開庭表示,被告擬不認罪,將依賴被告的口頭招認及警誡供詞。庭上透露,控方預計會有7名證人;而被告擬作供,辯方將有3名證人。由於辯方其中一名證人為筆跡專家,他需時處理分析被告在「高才通」計劃申請表上的筆跡報告。控方確認亦有機會申請傳召筆跡專家,故建議訂一個較後的審期,以便處理所需文件,辯方沒有反對。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5日聽取正式答辯及審前覆核,並排期明年3月18日審訊,審期預計3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5日聽取正式答辯及審前覆核。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5日聽取正式答辯及審前覆核。

被告徐麗娜(36歲),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徐於2024年的某一天,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一位名為「孫先生」的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即藉著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資格來港,從而誘使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實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徐、徐的配偶、兩名女兒和以及兒子進人香港及在香港逗留。

案件編號:STCC900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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