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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 考慮認罪協商 押後11.10再訊 續准45萬元保釋可離港

法庭事

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 考慮認罪協商 押後11.10再訊 續准45萬元保釋可離港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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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 考慮認罪協商 押後11.10再訊 續准45萬元保釋可離港

2025年09月22日 13:29 最後更新:23:09

32歲持雙程證女子涉嫌於2023年訛稱自己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的學士學位,以申請「高才通」在港居留入境許可。她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星期一(9月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押後至11月10日再訊,待控方準備相關文件及考慮認罪協商。

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星期一(9月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32歲內地女涉申請「高才通」虛報學歷,星期一(9月2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控方今指相關文件尚未備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考慮認罪協商,申請將案押後。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期間被告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即25萬元保釋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在港期間須居於報稱地址,改變住址須 24小時前通知警署,並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而回港後,被告須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

被告李菲應訊後步出法院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菲應訊後步出法院大樓。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菲,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她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或該日前後,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李聲稱自己於2014年7月在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獲得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案件編號:STCC2029/2025

47歲持雙程證男子涉申請「高才通」時,訛稱自己在2001年獲澳洲蒙納士大學頒授國際企業學士學位,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星期一(1月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缺席聆訊,擔保人稱被告在內地照顧病危母親,至今仍未返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雙程證男申「高才通」涉虛報學歷,因照顧病母缺席聆訊。

雙程證男申「高才通」涉虛報學歷,因照顧病母缺席聆訊。

法庭今先後於庭內外呼叫被告的名字,均沒人回應。被告的擔保人出庭解釋,被告於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照顧病危母親為由,獲高等法院批准短暫離港,當時批准條件為被告須於12月26日回港。惟擔保人聯繫被告後,被告稱母親病情反覆,至今尚未返港,指自己並沒棄保潛逃意圖,只希望待母親身體好轉時才回港,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控方指,根據1月8日的出入境紀錄,被告仍未返港,建議法庭發出拘捕令。鄭官認為可由擔保人轉達法庭意思,目前毋須發拘捕令,並將案押後至1月26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但強調若被告再次缺席聆訊,法庭會全數充公70萬元保釋金。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至1月26日再訊。

被告陳炳增(47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等2罪,早前經修訂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控罪指,他於某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一名名為「劉先生」的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處處長及其人員,即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B類申請)的資格來港,從而誘使該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責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他、其配偶及一名女兒進入及在香港逗留。

案件編號:STCC213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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