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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舅舅私吞亡甥保險金 光州法院重判6個月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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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舅舅私吞亡甥保險金  光州法院重判6個月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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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舅舅私吞亡甥保險金 光州法院重判6個月實刑

2025年09月28日 18:20 最後更新:18:23

南韓光州一宗家庭爭議案件,最近在當地法院判決,引發關注。案件涉及一名41歲男子,因私吞亡妹的死亡保險金及政府支援金,最終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

少年失去父母 由舅舅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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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舅舅在監護期間挪用生活補助,仍需承擔法律責任。圖片來源:光州地方法院官網

法院認為舅舅在監護期間挪用生活補助,仍需承擔法律責任。圖片來源:光州地方法院官網

雖然舅舅稱大部分金錢用於家庭及外甥生活,但法院認為仍屬挪用。資料圖片

雖然舅舅稱大部分金錢用於家庭及外甥生活,但法院認為仍屬挪用。資料圖片

事件在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上截圖

事件在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上截圖

事件在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上截圖

事件在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上截圖

南韓在2010年代開始推行「隱藏保險金查詢」服務。資料圖片

南韓在2010年代開始推行「隱藏保險金查詢」服務。資料圖片

案中受害人外甥B君在高中時期,母親與繼父相繼離世,親生父親早已斷聯。根據法院記錄,外甥當時由舅舅A君接任監護人,並代管來自政府的基本生活補助,以及母親的死亡保險金。

法院認為舅舅在監護期間挪用生活補助,仍需承擔法律責任。圖片來源:光州地方法院官網

法院認為舅舅在監護期間挪用生活補助,仍需承擔法律責任。圖片來源:光州地方法院官網

數千萬韓元「消失」

法院指出,舅舅名下共收取逾 1300萬韓元(約7.5萬港幣) 的政府支援,以及約 6800萬韓元(約39萬港幣) 的死亡保險金。可是多年來,外甥並不知情,直至近年透過「尋找隱藏保險金」活動才發現款項存在。

雖然舅舅辯稱大部分金錢用於家庭及受害人生活,但法院認為,他僅間歇支付零用錢及部分學費,合計不足 1300萬韓元(約7.5萬港幣),仍屬挪用。

雖然舅舅稱大部分金錢用於家庭及外甥生活,但法院認為仍屬挪用。資料圖片

雖然舅舅稱大部分金錢用於家庭及外甥生活,但法院認為仍屬挪用。資料圖片

法院認定「有故意性」

光州地方法院池惠善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被告曾動用 2000萬韓元(約11.6萬港幣) 給弟弟、餘下部分用於祖母家維修及生活開銷,整體行為屬「業務侵佔」。不過,法院亦考慮他在撫養外甥上曾起一定作用,最終量刑6個月。

網民感嘆:信任最難得

事件被韓媒公開後,在 Naver 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不少人留言批評舅舅「背叛信任」,亦有人同情外甥高中時要打工補貼生活,卻不知母親曾留有保險金。「錢可以再賺,但親情的裂痕難以修復。」

事件在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上截圖

事件在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上截圖

事件在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上截圖

事件在新聞與社交平台引起熱議。網上截圖

南韓「隱藏保險金」現象

其實,南韓在2010年代開始推行「隱藏保險金查詢」服務。因不少市民對親屬保險、遺產資訊不知情,導致龐大資金長期沉睡於金融機構。官方數據顯示,相關查詢平台推出後,每年都有數以十萬人補領遺失金額,單筆甚至過億韓元。 

南韓在2010年代開始推行「隱藏保險金查詢」服務。資料圖片

南韓在2010年代開始推行「隱藏保險金查詢」服務。資料圖片

已故香港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生前先後訂立了4份遺囑,2015年最後一份遺囑分配其士國際1.89億股予五女周蕙蕙。長女周莉莉2019年入稟高院控告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質疑2015年遺囑不實無效。爭產案星期二(5月26日)於高院開審。原告一方、即長女周莉莉指,父親周亦卿生前心願是設立家族信託以全數保存旗下其士股份,而非將其士股份權益遺贈予某一子女,指周亦卿患糖尿病、高膽固醇及高血壓,曾多次中風,其立遺囑能力構成疑問,故希望法庭裁定2015年遺囑無效,應以2009年遺囑作準。

周亦卿。資料圖片

周亦卿。資料圖片

原告為長女周莉莉,被告為五女周蕙蕙(藝人吳家樂妻子)及六女周薇薇。

周亦卿生前育有六女一子,先後訂立四份遺囑;他於2015年10月29日訂立最後一份遺囑,2016年1月8日中風,其後一直臥病在床,最終於2018年7月29日辭世,享年82歲。

原告為長女周莉莉。資料圖片

原告為長女周莉莉。資料圖片

周亦卿於2015年10月訂立最後一份逾十頁遺囑,由其妻子宮川美智子、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作為遺產執行人及受託人,把周亦卿與日裔妻子宮川美智子共同持有的其士集團逾62.76%股權即1.89億股份,交由五女周蕙蕙繼承,其餘遺產分配予周亦卿的妻子及其他五名兒女。

周蕙蕙是前TVB藝人吳家樂妻子。IG圖片

周蕙蕙是前TVB藝人吳家樂妻子。IG圖片

五女周蕙蕙承諾按2015年遺囑繼承父親周亦卿的1.89億其士股份,轉移至周氏家族信託,另承諾將其承繼權益的一半轉移予弟弟周維正。其士集團於2018年9月4日發出公告指,周亦卿的1.89億其士股份全數轉移至家族信託,以惠及周氏直系家族成員及慈善機構。

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揭示,父親周亦卿曾在2009年4月27日訂立遺囑,但2009年遺囑只有未簽署的副本,不確定正本是否存在。2009年遺囑指明遺產執行人及受託人為周亦卿妻子宮川美智子、長女周莉莉及五女周蕙蕙,受益人包括妻子及7名子女,而遺產作受益人的生活、教育及發展之用。

爭產案星期二(5月26日)於高院開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爭產案星期二(5月26日)於高院開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原告方的大律師沙惜時 (Charles Sussex SC)開案陳詞時指,周亦卿於1961年與妻子宮川美智子結婚,一生共訂立四份遺囑,而周亦卿生前公平對待各子女,沒有偏心,但2015年遺囑完全背離父親一貫作風,把其士股份全數交由五女周蕙蕙繼承。

原告方指,周亦卿生前一直希望保存全數其士股份,將其士集團的主要股份放入信託,以便更有秩序地管理及分配予家族成員或慈善用途,而非直接贈予任何一人,但2015年遺囑將全數股份交由五女周蕙蕙繼承,遺囑中甚至沒有唯一兒子周維正的名字。

原告方又指,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主力「協助」父親準備2015年遺囑,質疑2015年遺囑不符父親遺願。

法官歐陽浩榮問原告方,若法庭裁定2009年遺囑有效、2015年遺囑無效,長女周莉莉會否受益。

原告方表示,長女周莉莉並不會因此受惠,但周莉莉只想跟從父親遺願,把父親全數其士股份捆綁在一起,保證股份不外流,全數由周氏家族擁有,相信2009年遺囑比2015年遺囑更符合父親遺願。

原告方又提及,周亦卿患糖尿病、高膽固醇及高血壓,並曾多次中風,質疑周當時的立遺囑能力。

資深大律師沙惜時(左)代表原告周莉莉。巴士的報記者攝

資深大律師沙惜時(左)代表原告周莉莉。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由法官歐陽浩榮審理,預計審訊25天。

案件編號:HCAP2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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