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煙害,《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專用出入口3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該條例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違例者將處以3000元定額罰款。
新例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專用出入口3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包括醫院。
新例把禁煙區擴展至「指定處所」,包括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明診所及健康中心。此外,條例賦權醫衞局局長按照地區情況,並視乎實際需要訂立大範圍禁煙區,例如一些指定設施、戲院、電梯等區域,並設定適用條件及豁免情況,避免「一刀切」。
什麼是「專用出入口」?
為使法例在首階段清晰易明且易於操作,政府會先以特定出入口作為禁煙範圍。若然是一幢多功能的商廈,內有數個設施,其中只有一部分屬於醫院、院舍等指定處所,整幢大廈的大門、閘門不屬於「專用門口」,暫時沒有3米範圍內的禁煙規定。
衞生署指,3米相當於普通成年人的約6步,市民以上判斷3米範圍較易掌握。
但政府鼓勵指定場所的管理人在常用門外張貼告示,讓人知道這出入口外不能吸煙。如吸煙者實在不知道該處是有關的「專用門口」 ,亦無理由懷疑有該門口的存在,則可作免責辯護。
如何判斷3米的範圍?
至於一般市民如何較易知道,法例所訂明的「3米範圍內」?據衞生署解釋,普通成人的平均步幅約為0.6至0.7米,所以3米相當於大約6步,一般可以此作判斷。如果吸煙人士想確保走到3米以外的地方,可以走10步、8步較為穩妥。
政府表示,3米是一個較易掌握的範圍,目的是透過條例構建較健康的控煙文化,訂立規定後,吸煙人士日後會合作,明白貼近該類處所就不應吸煙,就不止於3米的範圍。
「指明診所或健康中心」,是包括公營或由政府控制或醫管局控制的一些機構。
何謂 「指明診所或健康中心」?
目前,「指明診所或健康中心」,是包括公營或由政府控制或醫管局控制的一些機構。政府在現階段循序漸進推進措施,此類明顯人多的公營機構將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