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NewJeans之母」之稱的前ADOR執行長閔熙珍,於10月16日正式成立全新娛樂公司「OOAK」,總部設於首爾江南區新沙洞,標誌著她在離開ADOR後重返演藝圈戰場。與此同時,NewJeans與ADOR的合約糾紛即將於10月30日迎來一審判決,結果將決定NewJeans的未來去向。
閔熙珍成立新娛樂公司「OOAK」。閔熙珍IG圖片
根據韓媒報道及韓國法人登記資料,OOAK的業務範圍涵蓋藝人經理、音樂製作與發行、演唱會企劃、品牌經營、服飾、餐飲、出版、旅遊服務,甚至包括海外業務與電子商務,顯示出閔熙珍打造一間綜合型娛樂企業的野心。事務所位於首爾江南區新沙洞林蔭道附近,目前辦公室仍在施工中,閔熙珍本人則以內部董事身份登記,執行長人選尚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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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與HYBE的案件在10月30日一審有結果。NewJeans IG圖片
NewJeans的一審判決直接影響她們的未來。NewJeans twitter圖片
閔照珍公開了關於「OOAK」的設計。 網上圖片
外界分析,OOAK的成立時機與NewJeans合約訴訟的關鍵節點高度重合。若法院判決有利於NewJeans成員,業界普遍預測五位團員可能轉投OOAK,成為閔熙珍新公司的首批藝人。然而,鑑於NewJeans此前兩次假處分訴訟皆敗訴,且法院曾裁定若團員以「NJZ」名義擅自活動,每人恐需賠償10億韓元(約540萬港元),情勢仍充滿變數。
NewJeans與HYBE的案件在10月30日一審有結果。NewJeans IG圖片
閔熙珍曾任SM娛樂視覺創意總監,並於2019年加入HYBE(前身為BigHit娛樂)擔任品牌總監,成功打造以Y2K復古風席捲全球的女團NewJeans。但HYBE在2024年 4月對閔熙珍突然展開內部審計,指控她試圖將NewJeans帶離ADOR,引發「背信」爭議。同年8月,閔熙珍被解除ADOR執行長職務,11月正式離開HYBE,隨後未再進行任何娛樂相關活動。
閔熙珍被稱為「NewJeans之母」。影片截圖
NewJeans則在2024年11月召開緊急記者會,指控ADOR內部待遇不公,並宣布單方面解約,試圖以「NJZ」名義獨立活動,卻因法院的臨時禁制令被迫中止。團員曾公開表示:「讓我們回到ADOR,就像讓校園暴力受害者回到有加害者的地方。」顯示雙方矛盾已難以調和。所以一審判決將成為關鍵,若法院支持NewJeans的訴求,團員可能脫離ADOR,轉而加入OOAK;反之,ADOR可能繼續維持對團員的合約控制權。韓媒指出,儘管閔熙珍新公司的成立為NewJeans提供了潛在出路,但此前法院對ADOR的禁制令傾向顯示,判決結果可能對ADOR有利。
NewJeans的一審判決直接影響她們的未來。NewJeans twitter圖片
曾被稱為「NewJeans之母」的製作人、前ADOR代表閔熙珍於2月25日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與前母公司HYBE的一審訴訟結果以及今後計劃,這是她繼2024年以來第四度公開發聲。
閔熙珍第四度公開發聲。網上圖片
閔熙珍在約5分鐘的立場聲明中表示,她決定以放棄一審勝訴後可獲得的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的股票賣出選擇權,向HYBE提出「立即終止所有與NewJeans相關的民事及刑事訴訟,全面結束紛爭。」她強調,這項提案最迫切的原因是NewJeans五名成員,她說:「我無法接受有人站在舞台上,有人卻站在法庭上的局面。NewJeans成員們內心一定非常煎熬,我想告訴她們,有大人在陪伴支持她們,為她們加油。」她亦呼籲HYBE履行先前承諾「如果NewJeans回歸就會好好對待她們」,希望讓五名成員(包括已被ADOR終止合約的Danielle)重新聚首,同台表演。
閔熙珍發表了大約五分鐘。網上圖片
閔熙珍指出:「256億韓元對大多數人來說是畢生難及的金額,對正要展開全新開始的我而言,也極為珍貴,但比起巨額金錢,有我更想守護的價值。這不僅是為了我個人,也包括NewJeans成員、外包合作夥伴、前ADOR員工,以及因紛爭受傷的粉絲們,所有相關訴訟與檢舉都應一併終止。只有一切畫下句點,藝人、家人與粉絲才不會再要承受更多意見。」
閔熙珍表示願意放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以換取NewJeans五人回歸。網上圖片
記者會僅持續約8分鐘,閔熙珍讀完聲明後即離場,沒有接受提問。她最後表示:「今後我將摘掉『前ADOR代表』標籤,以Ooak Records代表的身份開啟新路。我會把全部精力投入培養新一代K-pop藝人。希望從今天起,不再有這種無謂消耗的記者會,我不會再在記者會或法庭與大家見面,而是會在創作的舞台上重逢。」閔熙珍於2024年11月離開ADOR,2025年10月創立Ooak Records。該公司剛於2月24日公開選秀招募公告,正式啟動全新男子組合企劃。
閔熙珍新創立的Ooak Records發出招募男團成員的通告。影片截圖
據法院消息,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這金額高於一審判決中HYBE需支付閔熙珍的約256億韓元(約1.4億港元)股票買賣價款,旨在申請停止強制執行。法院已準許HYBE的申請,在二審判決作出前,暫停支付期權對價的執行程序。
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網上圖片
在民事訴訟中,敗訴一方通常可通過繳納現金保證金或提交保證保險單等方式,申請停止判決的先予執行。法院在無特別情況時,多會予以准許,以確保上訴程序的公平進行。此次HYBE繳納的292億韓元保證金,超出判決金額,顯示其對上訴的強烈意志。
相信閔熙珍與HYBE之間的糾紛仍未完結。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