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ADOR代表兼NewJeans前製作人閔熙珍與 HYBE 之間長達近兩年的股東協議糾紛及賣出期權支付訴訟,於2月12日迎來一審關鍵判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31部判決支持閔熙珍一方,認定其行使賣出期權合法有效,駁回HYBE要求確認股東間協議解除的請求。
法院判閔熙珍在與HYBE的官司中勝訴。閔熙珍IG圖片
法院裁定,HYBE須向閔熙珍支付約255億韓元(約1.38億港元)的股份買賣對價;同時,向一同行使賣出期權的閔熙珍親信,包括前 ADOR 副代表申某支付約 17億韓元(約923萬港元)、前理事金某支付約14億韓元(約760萬港元),總額接近286億韓元(約1.55億港元),HYBE並需負擔全部訴訟費用。
HYBE須向閔熙珍支付約 255億韓元(約1.38億港元)的股份買賣對價及負擔全部訴訟費用。網上圖片
法院認為,HYBE 指控閔熙珍試圖將ADOR及NewJeans私有化或獨立,雖有相關對話紀錄及「空殼公司」等討論,但這些僅停留在「構思階段」,且以HYBE持有ADOR 80%股權的現實前提下,缺乏實際可行性,因此不構成股東間協議中「重大且明確違約」的情形。
法院指閔熙珍不構成股東間協議中「重大且明確違約」的情形。影片截圖
此外,閔熙珍過去公開批評 ILLIT涉嫌抄襲NewJeans、指 HYBE 存在「唱片塞貨」等行為,法院視為正當意見表達或價值判斷,並非重大違約。法院強調:「構思獨立不等於背信,意見表達不構成解除契約的正當理由。」HYBE 於2024年7月單方面宣布解除股東間協議的行為,因此缺乏效力。
閔熙珍曾被稱為「NewJeans之母」。NewJeans官方X圖片
閔熙珍新成立的經理人公司 ooak Records當日下午發布官方立場:「向作出慎重且客觀判斷的合議庭致以崇高敬意。透過本次判決,再次確認股東間協議的有效性及賣出期權的正當性,我們尊重並謙虛接受法院決定。」公司進一步表示,閔熙珍希望此次訴訟不僅止於個人權利救濟,更能成為糾正 K-Pop 產業不合理慣例、重申契約嚴肅性的契機。對於在紛爭中感到疲憊的粉絲及業界人士表達歉意,並向 HYBE 相關人士致以「辛苦了」。展望未來,ooak Records 強調將不再糾結過去紛爭,而是全力打造穩定經營環境,專注最大化藝人價值、發掘及培養能代表 K-Pop 產業的新人才,向全球粉絲帶來靈感與新音樂、新舞台作為回報。而HYBE則 對判決表達遺憾:「很遺憾我們的訴求未能充分被採納。在審閱判決書後,將推進包括上訴在內的後續法律程序。」
閔熙珍新創立的經理人公司ooak Records。ooak Records官方圖片
閔熙珍在一審中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