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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為救NJ捨棄1.39億港元 向HYBE提出5人回歸方案

心韓

閔熙珍為救NJ捨棄1.39億港元 向HYBE提出5人回歸方案
心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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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為救NJ捨棄1.39億港元 向HYBE提出5人回歸方案

2026年02月25日 20:30 最後更新:02月26日 12:13

曾被稱為「NewJeans之母」的製作人、前ADOR代表閔熙珍於2月25日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與前母公司HYBE的一審訴訟結果以及今後計劃,這是她繼2024年以來第四度公開發聲。

閔熙珍第四度公開發聲。網上圖片

閔熙珍第四度公開發聲。網上圖片

閔熙珍在約5分鐘的立場聲明中表示,她決定以放棄一審勝訴後可獲得的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的股票賣出選擇權,向HYBE提出「立即終止所有與NewJeans相關的民事及刑事訴訟,全面結束紛爭。」她強調,這項提案最迫切的原因是NewJeans五名成員,她說:「我無法接受有人站在舞台上,有人卻站在法庭上的局面。NewJeans成員們內心一定非常煎熬,我想告訴她們,有大人在陪伴支持她們,為她們加油。」她亦呼籲HYBE履行先前承諾「如果NewJeans回歸就會好好對待她們」,希望讓五名成員(包括已被ADOR終止合約的Danielle)重新聚首,同台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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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第四度公開發聲。網上圖片

閔熙珍第四度公開發聲。網上圖片

閔熙珍發表了大約五分鐘。網上圖片

閔熙珍發表了大約五分鐘。網上圖片

閔熙珍表示願意放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以換取NewJeans五人回歸。網上圖片

閔熙珍表示願意放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以換取NewJeans五人回歸。網上圖片

閔熙珍新創立的Ooak Records發出招募男團成員的通告。影片截圖

閔熙珍新創立的Ooak Records發出招募男團成員的通告。影片截圖

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網上圖片

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網上圖片

相信閔熙珍與HYBE之間的糾紛仍未完結。網上圖片

相信閔熙珍與HYBE之間的糾紛仍未完結。網上圖片

閔熙珍發表了大約五分鐘。網上圖片

閔熙珍發表了大約五分鐘。網上圖片

閔熙珍指出:「256億韓元對大多數人來說是畢生難及的金額,對正要展開全新開始的我而言,也極為珍貴,但比起巨額金錢,有我更想守護的價值。這不僅是為了我個人,也包括NewJeans成員、外包合作夥伴、前ADOR員工,以及因紛爭受傷的粉絲們,所有相關訴訟與檢舉都應一併終止。只有一切畫下句點,藝人、家人與粉絲才不會再要承受更多意見。」

閔熙珍表示願意放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以換取NewJeans五人回歸。網上圖片

閔熙珍表示願意放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以換取NewJeans五人回歸。網上圖片

記者會僅持續約8分鐘,閔熙珍讀完聲明後即離場,沒有接受提問。她最後表示:「今後我將摘掉『前ADOR代表』標籤,以Ooak Records代表的身份開啟新路。我會把全部精力投入培養新一代K-pop藝人。希望從今天起,不再有這種無謂消耗的記者會,我不會再在記者會或法庭與大家見面,而是會在創作的舞台上重逢。」閔熙珍於2024年11月離開ADOR,2025年10月創立Ooak Records。該公司剛於2月24日公開選秀招募公告,正式啟動全新男子組合企劃。

閔熙珍新創立的Ooak Records發出招募男團成員的通告。影片截圖

閔熙珍新創立的Ooak Records發出招募男團成員的通告。影片截圖

據法院消息,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這金額高於一審判決中HYBE需支付閔熙珍的約256億韓元(約1.4億港元)股票買賣價款,旨在申請停止強制執行。法院已準許HYBE的申請,在二審判決作出前,暫停支付期權對價的執行程序。

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網上圖片

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網上圖片

在民事訴訟中,敗訴一方通常可通過繳納現金保證金或提交保證保險單等方式,申請停止判決的先予執行。法院在無特別情況時,多會予以准許,以確保上訴程序的公平進行。此次HYBE繳納的292億韓元保證金,超出判決金額,顯示其對上訴的強烈意志。

相信閔熙珍與HYBE之間的糾紛仍未完結。網上圖片

相信閔熙珍與HYBE之間的糾紛仍未完結。網上圖片

韓國女團 NewJeans 前成員 Danielle、前 ADOR 代表閔熙珍與 ADOR 之間的巨額法律鬥爭正式拉開帷幕。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5月 14 日,針對 ADOR 提起的 431 億韓元(2.25億港元)損害賠償訴訟進行了首次辯論,雙方在庭上就更換律師團以及是否阻礙演藝活動等議題展開了交鋒。

Danielle與前所屬社ADOR於5月14日的案件正式開庭。網上圖片

Danielle與前所屬社ADOR於5月14日的案件正式開庭。網上圖片

ADOR 在開庭前夕突然將原先的代理人全面更換,並曾申請變更開庭日期。對此,Danielle 的法律代理人強烈抗議,指責 ADOR 在案件開始四個月後才更換最了解案情的律師團,顯然是惡意拖延審判的行為,意圖讓 Danielle 作為偶像最閃耀的黃金時期白白耗費在法律糾紛中。Danielle 一方更指出,公司在成員中僅針對她一人單方面解除合約並索取天價賠償,本質上是為了警告其他成員,若不配合公司便會面臨報復式的巨額訴訟。

Danielle方指控ADOR在臨開庭前才全面更換律師團,質疑是拖延審判的行為。網上圖片

Danielle方指控ADOR在臨開庭前才全面更換律師團,質疑是拖延審判的行為。網上圖片

面對拖延戰術的指控,ADOR 方面雖然為未能及時提交舉證計劃表示歉意,但強調更換代理人是基於現實問題的考量,絕無拖延意圖。針對演藝活動的限制,ADOR 律師團反駁稱,公司從未阻撓 Danielle 的任何活動,對方所謂的影響僅停留在心理層面的擔憂,事實上即便在訴訟期間,Danielle 仍擁有自由開展演藝活動的權利。

ADOR方則指公司從未阻撓 Danielle 的任何演藝活動。網上圖片

ADOR方則指公司從未阻撓 Danielle 的任何演藝活動。網上圖片

ADOR方反指Danielle方所謂的影響僅停留在心理層面的擔憂。網上圖片

ADOR方反指Danielle方所謂的影響僅停留在心理層面的擔憂。網上圖片

由於雙方在庭上爭執不下,甚至出現被告方打斷原告發言的情況,法官最終不得不出面調停,要求雙方遵守發言順序。法庭隨後要求雙方針對國內外娛樂與體育界關於「惡意挖角」的判例提交書面意見,並將下一次辯論期日定於 6 月 11 日。

下一次開庭定在6月11日。網上圖片

下一次開庭定在6月11日。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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