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正式「出手打詐」。當地國會本週(11月4日)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把鞭刑納入懲治嚴重詐騙罪行的新刑罰框架。凡詐騙分子、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人員一經定罪,將面臨最少6下、最高可達24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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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Sim Ann)在國會發言時指出,詐騙已成為新加坡最嚴重的罪案類型,佔整體報案約六成。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共錄得約19萬宗詐騙案,涉款約37億新加坡元(約213億港元)。單是今年7至9月,損失金額亦達1.87億新幣(約10.8億港元)。
涉協助詐騙者亦可被鞭 提供SIM卡或Singpass資料罪成最高12下
新法同時針對「協助型」涉案者,例如提供電話卡、Singpass帳戶或銀行戶口予詐騙集團洗錢的「金錢騾子」(money mule)。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及最高12下鞭刑。
沈穎強調,若能有效阻斷詐騙分子取得這些「助力工具」,整個犯罪鏈將更難運作,從而保護市民資金安全。
法官可酌情判刑 兼顧威懾與公平
該法案亦引入「酌情鞭刑」條款,容許法官視乎個案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對被告施以鞭刑。當局指此舉既能維持威懾力,亦可防止過度懲罰。
除詐騙相關罪行外,法案亦收緊其他刑罰:散播淫穢內容予10人以上者,最高可判監2年(此前為3個月);涉及未滿18歲對象者,刑期可加重至4年;對弱勢受害者施以致命虐待者,最高刑期由20年增至30年或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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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反應兩極 有人讚「應該早就這樣做」
消息一出,新加坡社交平台上反應熱烈,不少網民認為「鞭刑比罰款更震懾」、「詐騙犯害人太深,應該早就這樣做」。亦有人提醒,若執法不謹慎,可能誤傷無辜「中介」。
政界人士則普遍支持,認為這是近年詐騙案件激增下的必要措施。根據官方統計,新加坡自2020年起詐騙案數量急升,損失金額合計超過38億新幣(約219億港元)。
外國關注:亞洲最嚴刑罰之一
外媒形容,新加坡此舉令其成為亞洲少數對詐騙犯採取「體刑懲罰」的司法管轄區之一。哈佛大學犯罪學者更指出,「在金融詐騙氾濫的年代,新加坡以強硬訊號立威,或為他國提供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