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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虛擬貨幣騙案16人被落案起訴 消息指包括林作

社會事

JPEX虛擬貨幣騙案16人被落案起訴 消息指包括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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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EX虛擬貨幣騙案16人被落案起訴 消息指包括林作

2025年11月05日 17:36 最後更新:17:36

警方就JPEX虛擬貨幣騙案落案起訴16人,包括6名集團核心成員、7名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OTC)的負責人及協助宣傳網紅,以及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又鎖定已潛逃海外的2名主腦及1名骨幹成員身份,並透過國際刑警發紅色通緝令。消息指,被起訴16人中包括林作。

警方就JPEX虛擬貨幣騙案落案起訴16人

警方就JPEX虛擬貨幣騙案落案起訴16人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表示,JPEX案是本港近年涉及受害人數最多,損失金額最為龐大的騙案,至今共接獲超過2,700人報案,損失金額超過16億元。自2023年9月展開調查至今,警方一共拘捕80人,當中包括14人為JPEX犯罪團夥核心成員,16人為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即OTC)的負責人以及協助宣傳JPEX平台的網紅KOL,其餘人士疑為幫助清洗黑錢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其中有部分人士屬舊同學關係或屬犯罪團伙成員。至今警方總共凍結資產總值約2億2,800萬元,包括一些銀行戶口結餘、現金、金條、名貴汽車、虛擬資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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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就JPEX虛擬貨幣騙案落案起訴16人

警方就JPEX虛擬貨幣騙案落案起訴16人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

三名被通緝者分為(左起)莫浚廷、張駿晴、郭浩麟

三名被通緝者分為(左起)莫浚廷、張駿晴、郭浩麟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詐騙案震驚社會。官網截圖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詐騙案震驚社會。官網截圖

消息被檢控16人中包括林作。資料圖川

消息被檢控16人中包括林作。資料圖川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

警方被起訴的16人,當中6人是集團核心成員,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以及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G條的「欺詐地及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7人是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OTC)相關人士,被控「詐騙」、「洗黑錢」及「欺詐地及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被控「洗黑錢」。案件將於本月6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警方已掌握核心成員的身份及證據,並會繼續調查,不排除會拘捕或檢控更多人。

警方又指,由於部分涉案者在警方拘捕行動前已潛逃海外,警方透過國際刑警發紅色通緝令,追捕兩名在逃集團主腦及一骨幹,警方會繼續與國際刑警及海外執法機構緊密合作,全力緝捕在逃者。

三名被通緝者分為(左起)莫浚廷、張駿晴、郭浩麟

三名被通緝者分為(左起)莫浚廷、張駿晴、郭浩麟

JPEX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於2020年初成立,利用各種廣告、社交媒體、場外交易所及網紅KOL等渠道廣泛宣傳,標榜「低風險高回報」,吸引大投資者入局。證監會於2023年9月13日發出警告聲明後,JPEX將平台提取加密貨幣的手續費大幅提升,大部客戶無法提款做成大額損失。調查發現,JPEX將客戶資產轉走,並透過大量加密貨幣錢包清洗。而部份JPEX相關被捕人的銀行戶口亦出現大量不明來歷收入,部份人士亦購買名車,持有大量現金、金條等。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詐騙案震驚社會。官網截圖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詐騙案震驚社會。官網截圖

警方調查主要分為兩方面,其一是調查幕後主腦及各涉案人士的角色,其二是追截贓款。JPEX是一個極複雜案件,受害人眾多,涉案金額龐大。案發至今,從沒有公司或個人承認為JPEX真正營運者,因此警方需要作大量調查,以釐清誰為JPEX幕後黑手、核心成員或共犯。

消息被檢控16人中包括林作。資料圖川

消息被檢控16人中包括林作。資料圖川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6人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控罪,當中2人的案件於星期四 (1月15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辯方因需時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並合併案件,法官陳廣池遂將案押後至3月31日再訊。

涉JPEX詐騙案2男女被控洗黑錢罪,待索法律意見。

涉JPEX詐騙案2男女被控洗黑錢罪,待索法律意見。

辯方甫開庭指,需時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另申請合併案件,控方沒有反對。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訊。

2名被告為鄧立迅(28歲)和鍾彩雲(54歲,看守員),分別被控6項及3項洗黑錢罪。

而早前JPEX首案已押後至3月16日再訊,涉案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區焯基、25歲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3月31日再訊。

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3月31日再訊。

其餘被告的案件則獨立處理,各被告分別為34歲朱家輝、31歲鄭智超、27歲余冠霖、30歲黃梓健、30歲鄧志冲、54歲鍾彩雲、30歲劉玉恒、28歲的鄧立迅。他們分別被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的得益的財產、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等罪,7人均獲准保釋候訊。

本案為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檢控。

案件編號:DCCC1070/2025、DCCC3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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