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個政黨老手聊天,他說4年前上一次立法會選舉的時候,很多人以為在新制度下,當選的議員就可以長期做下去,現在看來這顯然是一個錯判,新制度的特色是能者居之。
立法會選舉提名周四(11月6日)結束,總共有161人報名,較上次增加7人,來屆議會肯定會大換血。
第一、競爭激烈 淘汰性強
立法會有90個議席,來自選委會界別的黃元山在2022年底轉職政府特首政策組後,沒有補選,換屆前有89個議員,結果有54個議員參選競逐連任,但由於有3個議員出戰只有兩席的港島西直選(新民黨的陳家珮、民建聯的陳學鋒和工聯會的郭偉強3個現任議員同在這區參選,與自由黨的楊哲安和黃秋萍角逐),至少有一個現屆議員會在這區落敗,即是最多只有53個議員能夠連任。
換個角度,起碼有36個現屆議員離任,換血率至少40.4%,如果再有更多現任議員競選落敗,換血率會更高。在選舉前我估計換血率約30%,但結果是40%以上,換血比例比想像中高,淘汰性很強。亦預示新選制完全不如外界想像那樣,議員一當選就可以坐天下,可以一直做下去。
第二、新人湧現創新氣象
以下屆90個議席計,即最少有37個議席會由新人補上。先講地區直選,在10區共20個議席中,至少有6席,即30%,一定會由新人出任,包括新界東南和新界北兩個選區各兩席,現任議員全數不競逐連任,即4席會是新人。另外港島東及新界西南各有1名現屆議員不角逐連任,即兩區至少各有1個新丁當選。
在地區直選中,有大政黨背景的現任議員佔有優勢,如大黨取走一席,其他人要爭餘下的一個位,很多區都是4爭1的方式搶奪第2席,是一個爭崩頭的局面。部份地區大黨派出兩個候選人落場,更加會出現同黨互相𠝹票的狀況。
至於30席的功能組別,有45個新人參選,在28個功能界別中,有13個界別全數由新人出戰,例如法律界、工程界、建測規園界、社福界和旅遊界等,即是有43%席位一定由新人出任,換血比例更高。
至於選委會的40席,50個參選者中有24個現任議員,包括由其他界別轉跑道參選選委會的議員。即使假設所有現任議員都當選,這個界別至少有16人,即40%新丁入場。但以選委會的狀況,現任議員下馬的機會會比想像中高,所以新人的比例可能更高。
第三、鐵打衙門 流水議員
我們要透過每一次立法會的選舉,去了解這個新選制的特色。這樣高的換血率已經表明,「鐵打的衙門,流水的議員」, 沒有哪一個議員不可或缺,主要視乎他對整個體制有多大貢獻。
流亡海外的反對派主要攻擊本屆選舉很少有罵政府的人參選,他們似乎忘記了在4年前,他們還在攻擊那些參選人是「二五仔」,參加這個新選舉制度只是做花瓶。
其實要從有多少個罵政府的議員參選或當選的角度去衡量,這只是反對派的思維,他們以罵政府的聲浪來衡量體制的成敗,他們當然應該覺得美國的制度更加成功,因為在美國不單止在野反對派議員天天罵政府,在朝的執政總統也天天罵議員、罵傳媒、罵學界。特朗普罵反對的議員是國家的叛徒,罵媒體在造假新聞,罵學界是民主黨的傀儡。
我們的制度不是這樣,並不是用罵政府的聲浪高低來衡量體制的成敗,是要視乎新選出的議員,究竟有什麼真知灼見,有什麼高強能力,去推動政府,推動整個體制,推動香港發展向前。
盧永雄
香港實行行政主導體制,還是要有權威解讀。
全國港澳研究會1月26日在北京舉行專題研討會,中央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詳細解說「行政主導」理念,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第一、行政主導理念源於憲法
夏寶龍說,行政主導是作為《基本法》設計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原則,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具有深厚的政治法律基礎和現實基礎,實行行政主導是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的必然要求。
我自己當年採訪《基本法》起草,深明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就是圍繞香港政制的行政主導特色,來設計整個回歸後的政治制度。當時有部份香港的民主派提倡香港要仿效西方搞三權分立制度,被內地草委全面否定。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在1987年4月16日會見香港草委時,就直接講到這個問題。鄧小平講《基本法》起草,說「香港的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已經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西方制度,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並不適宜。」
這是鄧小平對《基本法》起草的最直接指示,為這部「小憲法」的政治體制,「劃定行政主導、否決三權分立」的基本方針。
第二、行政主導的優越性
夏寶龍主任提到行政主導的幾大優點,一是包括強化統籌、執行有力、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二是行政主導具有搶抓機遇、靈活應變的優勢,有效促進特別行政區經濟繁榮發展;三是行政主導具有集中資源辦大事、兼顧各方面利益的優勢,有效改善社會民生福祉;四是行政主導具有守正創新、政策穩定的優勢,有效提高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五是行政主導具有快速響應、處置高效的優勢,有效應對化解各種風險挑戰。
簡而言之,香港行之有效的行政主導體制,是一個效率極高的制度,令到香港可以快速決策,抓緊各種機遇。
第三、行政主導曾被種種謬論扭曲
夏主任提到,香港推行行政主導,曾經遇到巨大的挑戰,教訓深刻。反中亂港份子和外部勢力就想架空改變《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制度,鼓吹三權分立那一套,來削弱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權威,進而排斥中央權力,這是絕對不能允許的。
其實回歸二十多年,的確產生種種謬論,扭曲了香港行政主導的體制:
a)司法獨立不是司法獨大
香港特區法院亦曾經被誤導,例如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2001年就曾經公開表明,「《基本法》下實行三權分立,強調司法獨立。」其實司法獨立並不等於三權分立,正如廉政公署是一個獨立運作的機構,它調查的時候不受干預,但不等於它不用向行政長官負責。
香港獨立審案的法院,是行政主導體制下的其中一部份,回歸前香港的終審法院設於倫敦的樞密院,但那時候仍然號稱香港司法獨立。回歸後有人無限量地吹大法院的權力,其實想搞的不是司法獨立,而是司法獨大。政治勢力透過法院發動無休止的司法覆核,就是藉著法院削弱行政機關的權力,癱瘓特區政府的施政。
b)立法制衡不是立法至上
反對派吹噓香港三權分立的同時,亦將立法會的權力無限放大。在行政主導體制下,立法機構和特區政府有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功能,但完全不等於「立法至上」。整個憲制的設計,包括《基本法》第74條及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議員提出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條例草案受嚴格限制,已經說明立法會的權力並不至上。但在香港社會混亂到極致的時候,就出現「35+」顛覆的行為,激進反對派意圖搶佔立法會過半數,透過無差別否定預算案推翻特區政府。最後這班人全部被法院裁定違反了《國安法》,將一度被濫用的立法權力重新納入正軌。
夏寶龍最後畫龍點睛地指出,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需要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積極支持配合,強調要「同唱一台戲,要多補台,不能拆台」。
意思就是無論是立法機關還是司法機關,都要將自己視為和行政機關是同一隊球隊,一起落場踢球,爭取共同合作,踢出好成績,而不是好像場邊的觀眾般,評彈這樣、評彈那樣,完全沒有主人翁的精神。議員不是不可以批評政府施政,而是不能夠為批評而批評,不要將自己定位為溫和反對派,香港如今不需要反對派。
夏主任特別提到行政長官的角色,認為要做好負起治理香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行使好法律賦予的權力,承擔起對特區政府的全面領導責任,把這個家當好,努力建設一個高效有為的政府。
社會上有人將「第一責任人」扭曲為特首要對所有事情問責,對所有事情負上政治責任,但第一責任人的意思其實是要用好特首的權力,做好頂層設計,建設一個高效有為的政府,他要就高效推動特區施政,向中央負責,不是天天講求政治問責。
簡單總結,夏寶龍主任的講話,是對種種行政主導的誤解,起到撥亂反正的作用。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