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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黨的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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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黨的墮落

2026年01月19日 20:38 最後更新:22:14

一個政黨的墮落,是從其不再按常識處事開始。

英國執政工黨打算和中國改善關係,黨魁施紀賢計劃訪華。而中英關係的其中一個絆腳石,就是英國遲遲未批准中國在倫敦興建大型的新使館。中國買了英國皇家鑄幣廠舊址,計劃興建新使館,但引來各方反華勢力,以各種政治理由反對。

1月17日,反對分子又在倫敦搞大型的抗議,當日的集會可以說是「五獨俱全」,除了大量流亡海外的港獨份子參與之外,藏獨、疆獨等旗幟到處飄揚。執政工黨議員當然沒有出席,但保守黨的非裔黨魁栢丹娜就現身撐場,亦成為出席類似反對活動的最高級政治人物。

保守黨的非裔黨魁栢丹娜

保守黨的非裔黨魁栢丹娜

流亡英國港人藉此大肆宣傳,說保守黨的黨魁都出席支持他們。我倒覺得這是保守黨沒落的跡象,一場這樣的反對中國的集會,試問哪一個有機會出任下屆英國首相的人,會沾上這淌渾水呢?

首先,反華也有尺度。一個反對中國建大使館的集會,怎會變成一個「五毒俱全」的園遊會。對一個國家有意見,和支持這個國家的獨立運動是兩碼事。一個重要的政治人物,出席一場充滿別國獨立運動宣傳的集會,本身已極為不妥,這是否等如保守黨支持港獨、藏獨? 你不要說這是言論自由,政客有不出席極端政治集會的自由。如果有中國的政治人物出席打著北愛獨立旗號的集會,英國政府會有什麼反應?

第二,保守黨無執政氣場。按我們的舊觀念,以為如今工黨的政府民望低落,下屆就會輪到保守黨上台執政,所以他們行事應該審慎,不應該走偏鋒。但現實告訴我們,保守黨已經淪為一個三流政黨,下屆如果工黨下台,恐怕保守黨都沒機會上台執政。

執政工黨近期民意低迷,和保守黨不相伯仲,據英國智庫 More in Common 在今年1月發布的民調顯示,保守黨的支持率是21%,而工黨的支持率是20%,兩黨叮噹碼頭,但極右派的改革黨支持率高達31%,遙遙領先保守黨和工黨。如果進行大選,改革黨將會出現橫掃式的勝利,所以栢丹娜左看右看都看不出她有做首相的架勢,反而似一個白左激進政客多一點。

第三,大國政黨要按常識處事。現在西方的政客很多都走政治正確的路線,認為選民喜歡甚麼就做甚麼,但這些政治正確的行為,很多時就違反常識,例如覺得選民反中,就專門做反中的事情,但反中究竟對自己國家有沒有利,就「闊佬懶理」了。

最近加拿大總理卡尼訪問中國,全面改善和中國的關係。去年加拿大才聲稱「認清中國是加拿大面臨的最大安全威脅」,如今加拿大已經180度轉向,認為相較於美國,「中國是一個更具可預測性、更可靠的合作夥伴」。加拿大大幅降低對中國的電動車進口關稅,由100%降至6.1%,中國亦放寬加拿大的油菜籽等農產品入口,加拿大並大力歡迎中國在電動車和清潔能源等領域到加拿大投資,中加經貿關係快速上升到非常緊密的水平。

變化的前提固然是加拿大深受美國壓逼,特朗普聲言要將加拿大變成第51個州,加拿大在壓力之下,尋求和中國改善關係,挽救加拿大的經濟。加拿大總理卡尼訪華後,德國總理默茲和英國首相施紀賢也排著隊訪問中國,都尋求和中國改善關係,現今紛亂的世界,在特朗普專欺凌盟友的環境之下,改善和中國關係,成為這些西方國家最佳的出路。西方政客只要有足夠的常識,就可以找到和中國改善關係的答案。

保守黨黨魁栢丹娜出席反華的集會,只能夠說左看右看,都看不出她有做英國首相的氣場,也都看不到她有帶領英國走出困境的能量。順帶一提,保守黨選出一個非裔黨魁,並不「保守」,反而有點激進,也難怪保守一點的英國人,都走去支持極右的改革黨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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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槍.塘邊鶴.仇警心態

 

屯門市廣場發生持刀斬人案,警方開兩槍制服劫持人質的兇徒,最後疑犯傷重不治,在網上亦惹起一些爭議。

事發在昨晚(1月15日)屯門市廣場,兇徒在商店內取走一把牛肉刀,然後到處指嚇身旁的人,大批途人爭相走避,兇徒和其他人一起跑出商場,趕到現場的警員嘗試用胡椒噴劑制止兇徒,兇徒轉身走入商場內,最後劫持一個女人質,混亂中兇徒用刀刺向女人質並跌倒在地,在現場的兩名衝鋒隊員制止不果後先後開槍,其中一槍擊中兇徒胸部,兇徒倒地後仍有動作,警員上前用盾牌壓住兇徒,把他制伏,兇徒送院後死亡。

警方後來在兇徒身上搜到毒品和一支伸縮警棍,懷疑兇徒受毒品影響犯案,兇徒亦有精神病紀錄。

有人在網上發帖說,「唔識就問,點解要開第2槍,第1槍已經解除人質生命挾持,第2槍嘅用意係…」。平常時這些質疑警方的帖子,都會有大量的附和聲音,或者因為這次事件有閉路電視影片流出,大多數人都看到事發經過,所以最多人讚好的一個留言是「下次你自己俾人挾持嘅時候你咪知點解囉」。

不夠一個月前,台北車站發生隨機傷人案,兇手張文先後在台北車站內及中山捷運站附近,投擲煙霧彈及亂刀傷人,結果造成4人死亡。台灣警方被指無法及早控制兇徒。

這次屯門市廣場兇徒持刀襲擊他人,情況有點類似,如果警方沒有及時制止,被劫持的女人可能已經命喪刀下,如果再被兇徒走脱,可能有更多人傷亡。

按《警察通例》,警員使用槍械的規定非常嚴格,必須在特定法定條件下,遵循「合理所需的最低武力」這個核心原則,才可以開槍。最常見的情况是保護生命安全,包括保護警員本身或其他市民的生命安全,免受嚴重傷害。

警員開槍的前提,是要在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達到目的時,才可以使用槍械,所以開槍是最後手段。

案中兇徒劫持人質,兩名趕到現場的衝鋒隊警員各自開了一槍,這也是「合理所需的最低武力」,因為匪徒中了槍後,未必會即時喪失行動能力,如果他繼續用刀傷害人質,情況不堪設想,所以開槍要足夠解除兇徒襲擊他人的能力,兩名警員各開一槍的情況,正常合理。

另外,兇徒親屬事後質問:「如果開咗一槍(打)跛咗佢隻腳,佢都反抗唔到」 。

這是一種相當「塘邊鶴」式的評論,完全無視現場警員面對的危險情況。

警察面對必須開槍制止嚴重犯罪行為的情景,受訓時以射擊「軀幹中心」為首要目標,主要有幾個關鍵原因:

1. 命中率與實戰壓力

在高速移動、高度壓力的生死瞬間,軀幹是面積最大、最穩定的目標。相比之下,4肢(尤其是手腳)體積小、移動快速且難以瞄準。要求警員在危急環境下精準射中移動中的手或腳部,是極不現實的,只是影視作品的虛構情節。

2. 停止效力(Stopping Power)

警察使用致命武力的唯一合法目的是「立即停止正在進行的嚴重身體傷害威脅」,而不是為了擊傷或懲罰嫌疑人。

即使子彈命中嫌疑人4肢,除非直接擊碎骨骼或命中大動脈,否則可能無法立即阻止嫌疑人的行動。一個手臂中彈的兇手,仍可能在幾秒鐘內用另一隻手完成致命攻擊。而軀幹中彈,對神經系統和循環系統的衝擊最大,最有可能在最短時間內癱瘓對方的行動能力。

3. 風險控制與公共安全

瞄準4肢而未命中子彈,或子彈穿透手腳,其飛行軌跡更不可控,可能誤傷無辜旁觀者。軀幹作為目標可以更好地控制子彈的彈道終點。

網上平常有很多仇警的言論,但今次有人直認討厭警察,但看到事發的片段後,都不能反對警察開槍云云。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警員開槍的決定並不容易,他們非常英勇及果斷,制止可能危害人命的行為。

這的確是中肯的評價,如果昨晚警員不開槍,台北車站的慘案,就會在香港發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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