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個政黨老手聊天,他說4年前上一次立法會選舉的時候,很多人以為在新制度下,當選的議員就可以長期做下去,現在看來這顯然是一個錯判,新制度的特色是能者居之。
立法會選舉提名周四(11月6日)結束,總共有161人報名,較上次增加7人,來屆議會肯定會大換血。
第一、競爭激烈 淘汰性強
立法會有90個議席,來自選委會界別的黃元山在2022年底轉職政府特首政策組後,沒有補選,換屆前有89個議員,結果有54個議員參選競逐連任,但由於有3個議員出戰只有兩席的港島西直選(新民黨的陳家珮、民建聯的陳學鋒和工聯會的郭偉強3個現任議員同在這區參選,與自由黨的楊哲安和黃秋萍角逐),至少有一個現屆議員會在這區落敗,即是最多只有53個議員能夠連任。
換個角度,起碼有36個現屆議員離任,換血率至少40.4%,如果再有更多現任議員競選落敗,換血率會更高。在選舉前我估計換血率約30%,但結果是40%以上,換血比例比想像中高,淘汰性很強。亦預示新選制完全不如外界想像那樣,議員一當選就可以坐天下,可以一直做下去。
第二、新人湧現創新氣象
以下屆90個議席計,即最少有37個議席會由新人補上。先講地區直選,在10區共20個議席中,至少有6席,即30%,一定會由新人出任,包括新界東南和新界北兩個選區各兩席,現任議員全數不競逐連任,即4席會是新人。另外港島東及新界西南各有1名現屆議員不角逐連任,即兩區至少各有1個新丁當選。
在地區直選中,有大政黨背景的現任議員佔有優勢,如大黨取走一席,其他人要爭餘下的一個位,很多區都是4爭1的方式搶奪第2席,是一個爭崩頭的局面。部份地區大黨派出兩個候選人落場,更加會出現同黨互相𠝹票的狀況。
至於30席的功能組別,有45個新人參選,在28個功能界別中,有13個界別全數由新人出戰,例如法律界、工程界、建測規園界、社福界和旅遊界等,即是有43%席位一定由新人出任,換血比例更高。
至於選委會的40席,50個參選者中有24個現任議員,包括由其他界別轉跑道參選選委會的議員。即使假設所有現任議員都當選,這個界別至少有16人,即40%新丁入場。但以選委會的狀況,現任議員下馬的機會會比想像中高,所以新人的比例可能更高。
第三、鐵打衙門 流水議員
我們要透過每一次立法會的選舉,去了解這個新選制的特色。這樣高的換血率已經表明,「鐵打的衙門,流水的議員」, 沒有哪一個議員不可或缺,主要視乎他對整個體制有多大貢獻。
流亡海外的反對派主要攻擊本屆選舉很少有罵政府的人參選,他們似乎忘記了在4年前,他們還在攻擊那些參選人是「二五仔」,參加這個新選舉制度只是做花瓶。
其實要從有多少個罵政府的議員參選或當選的角度去衡量,這只是反對派的思維,他們以罵政府的聲浪來衡量體制的成敗,他們當然應該覺得美國的制度更加成功,因為在美國不單止在野反對派議員天天罵政府,在朝的執政總統也天天罵議員、罵傳媒、罵學界。特朗普罵反對的議員是國家的叛徒,罵媒體在造假新聞,罵學界是民主黨的傀儡。
我們的制度不是這樣,並不是用罵政府的聲浪高低來衡量體制的成敗,是要視乎新選出的議員,究竟有什麼真知灼見,有什麼高強能力,去推動政府,推動整個體制,推動香港發展向前。
盧永雄
有些人自命熟悉法律,就會利用一切法律手段,挑戰政府,客觀效果是消耗政府精力,浪費納稅人的公帑。
前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不滿懲教署要求女性囚犯在夏天必須穿長褲,男性囚犯則可穿短褲,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懲教的做法涉嫌性別歧視及違憲。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二(1月13 日)裁定鄒幸彤敗訴,下令鄒須支付懲教署訟費。
鄒幸彤在2024年9月6日,就懲教署在囚人士衣物的政策,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鄒指,在懲教署
衣物政策下,除非獲得特別批准,女性在囚人士於夏季須穿著長褲,而男性在囚人士則須穿短褲。鄒幸彤並聲稱其曾於2024年7月及8月分別向懲教署職員口頭提出穿著短褲的要求,但均被拒絕。因此,鄒幸彤就懲教署的衣物政策,及據稱署方拒絕其穿短褲要求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鄒幸彤早前因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目前,她仍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在今年審訊。
高院法官駁回鄒幸彤的司法覆核申請。高浩文法官在判辭中指出,現時的在囚人士衣物政策,包括女在囚人士在夏天日間穿著長褲的政策,乃懲教署按《監獄規則》授權制定,法庭信納署方在有關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和經驗,而在決策過程中已審慎考慮不同因素和參考專業意見,並持續作出檢視。法庭裁定鄒幸彤未能證明目前政策歧視女性在囚人士。
懲教署指着重在囚人士衣服的一致性,囚犯穿長褲猶如學生穿校服,有助訓練紀律,亦能顧及女囚犯著重私隱,遮蓋傷疤、腳毛等。
法官高浩文亦認同懲教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洪雪蕙指,女性囚犯心理健康較易受傷害,部份女性囚犯份外敏感,對衣着有獨特需要。另外,女懲教院所不時有男職員出入,故應提供適切衣著保障女性囚犯的私隱,穿著長褲因此能讓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適和安全。
另外鄒幸彤指稱,於2024年7月到8月曾向懲教署提出穿短褲要求並遭拒絕,但高浩文法官不信納鄒幸彤的說法。
觀察鄒幸彤的行徑及整個司法覆核的審訊,可以總結幾點:
1,鄒幸彤酷愛提要求。正如高院判辭指出,據懲教署紀錄顯示,鄒幸彤在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即3年2個月期間,提出了共297個要求(即平均每月提21個要求),但偏偏從沒包括穿著短褲的要求。而她在同一期間共136次會見懲教署醫生時,她亦從未表示因穿著長褲而感到不適或過熱,亦未曾以任何健康理由要求穿著短褲。由此可見,其聲稱提出要求被懲教署拒絕的指控,完全是憑空捏造。她根本就是找各種理由挑戰懲教署,想不斷和政府打官司。
2, 浪費公帑市民埋單。鄒幸彤正式向懲教署提出了幾百個要求,處方剛是回答她的要求已經疲於奔命。若她不滿意又會用各種渠道投訴,甚至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署方的決定,浪費懲教署大量資源及法庭的時間。很多人投訴高等法院審理案件排期漫長,這些「覆核王」不斷打官司,就佔用了法庭的時間。
3, 坐監並不是度假。黎智英的子女投訴黎智英坐監無冷氣好熱。鄒幸彤的 Patreon 在判決前亦發文投訴:「一般人想像長褲能不能忍受時,大概總有出弄髒時能沖個涼或換過條的假設在。但獄中沒有這個自由⋯」她們好像把坐監當成渡假那樣, 可以有這樣或那樣的自由。坐監的確如鄒幸彤所言:「沒有這個自由」。如果坐監有各種各樣的自由,加上基本上有食、有住、睇病還有優先,恐怕很多人要故意犯案去坐監了。
我是太平紳士, 經常要巡監獄。深明懲教署為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如在囚人士有不滿,可透過署內或者署外不同途徑,例如向定期巡視的太平紳士或向申訴專員作出申訴。
署方一直以來,持續採取多項措施完善監獄內羈押環境,我見過監獄內加裝風力強勁的牛角扇,並正安裝通風效能更佳的新式閘門和窗戶,改善院所內空氣流通。香港對待囚犯的方式已經非常人道, 不似美國會把未定罪的非法入境者送去環境惡劣的薩爾瓦多監獄,而那個像芭比娃娃的美國國土安全部長諾姆(Kristi Noem)還專程跑去薩爾瓦多監獄牢房外擺拍,視在囚者的私隱如無物。
我十分支持高院駁回鄒幸彤的司法覆核申請,並要求她支付懲教署訟費,減少納稅人的負擔。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