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手球隊在全運會歷史性打入四強。不要忘記,香港手球隊只是業餘隊伍,身高和體型和各省市的強隊有很大差距,但能夠打到國家比賽的前列,將不可能變成可能,真要為香港手球隊點讚。
第一、體型落差
南方人的體型較矮,加上香港人口有限,可供挑選的運動員少,據說香港手球隊球員平均身高約1.8米,但對著各省市的勁旅,他們的平均身高很多都有1.9米,不少隊伍中有超過一個2米以上的高大球員,和港隊在體型上形成極大差距。
未打過手球的人,可能想像不到面對比你大兩三碼球員時,那種恐怖感。我年青時也打過手球,對這種體型差距有親身感受。中學打學界聯賽,有一次對德瑞國際學校,其中一個球員身高兩米以上,比我們高出一個頭,他整個人是一個放大版,他衝到你面前就好像一座山那樣,速度、力量、體能都遠比我們優勝,自然被他打到落花流水。
世界上不幸的事經常會重複,大學畢業之後,我們組隊參加手球聯賽,竟然在賽場上重遇這位德瑞國際學校的巨人球員,他大了幾歲,肌肉更發達,力量更強,射球就如開炮那樣,球射到手球龍門的木框,竟然會碰出一種金屬聲。我們那隊的守門員是港隊球員,他在上半場被這個巨人球員狂轟之後,也宣佈放棄,下半場換了我做守門員。他笑說:「阿盧你守龍門和我守都沒有分別,反正都會被他射入,不如我出外面打打其他位置,射射球好了。」那次守龍門的經驗,真如做活靶那樣。
回頭說香港隊的表現,的確精彩,面對幾隊國家一級強隊,對方借助體型優勢,主要打快攻和遠射,高大球員衝到9公尺線遠射就能射入,攻勢簡單直接。香港隊遠射基本上不能得分,只能靠技巧搭夠,艱苦切入,博取入球。在打入4強的一場比賽,還能在最後關鍵時反超,以28:26擊敗廣東隊,真要為港隊喝彩。
第二、業餘劣勢
香港手球隊和內地省隊最主要的分別,是內地省隊球員是職業球員,以打手球為業,他們有專屬的場館,每日恆常訓練,大量參加高強度的比賽。而港隊基本上是全業餘球員,在下班5、6點的時候,還要趕去練球,其艱苦程度可想而知。可以說內地省隊一日的操練強度,已經比香港隊操練一個星期還要多。
當然也有場館的問題,香港手球隊沒有專屬的場館,而市面上能用作手球場館的體育館相當少,只有8個室內場,主要因為打手球會佔用整個體育場的面積,不能同時有籃球或羽毛球的活動。加上打手球要用手球膠,令到手球沒那麼容易脫手,但手球膠會黏在場地的地板上,打完手球需要清理,這也是手球較難與其他球類運動共用場館的原因。
香港隊能打出佳績,原來早有部署。中國香港手球總會董事局主席何仲浩今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自1980年代以來,香港手球隊首次獲得如此佳績。他指3年前獲悉今屆全運會可能有手球項目,於是他們便加緊籌備,開始系統性重整球隊等,期間亦與廣東和台灣等地交流,提升水平。無論如何,特區政府也提供了相當支援,包括讓香港手球隊的隊員有專業運動員的津貼,另外亦找到深水埗石硤尾的場館給香港手球隊作訓練基地,部分地紓解了他們面對的問題。
香港手球隊在全運會一戰打出名堂,以一支業餘隊伍打入4強,打出熱血手球,背後是香港的拚搏精神和士氣,要為香港手球隊的球員、教練和背後默默支持他們的人點讚。如今香港手球隊在籃、足、排、手四大球中打出好成績,希望社會能更重視這項球類運動,有更多年青人參與,期望香港將來能舉辦手球超級聯賽,香港手球隊能打出更好的成績。
盧永雄
香港實行行政主導體制,還是要有權威解讀。
全國港澳研究會1月26日在北京舉行專題研討會,中央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詳細解說「行政主導」理念,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第一、行政主導理念源於憲法
夏寶龍說,行政主導是作為《基本法》設計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原則,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具有深厚的政治法律基礎和現實基礎,實行行政主導是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的必然要求。
我自己當年採訪《基本法》起草,深明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就是圍繞香港政制的行政主導特色,來設計整個回歸後的政治制度。當時有部份香港的民主派提倡香港要仿效西方搞三權分立制度,被內地草委全面否定。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在1987年4月16日會見香港草委時,就直接講到這個問題。鄧小平講《基本法》起草,說「香港的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已經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西方制度,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並不適宜。」
這是鄧小平對《基本法》起草的最直接指示,為這部「小憲法」的政治體制,「劃定行政主導、否決三權分立」的基本方針。
第二、行政主導的優越性
夏寶龍主任提到行政主導的幾大優點,一是包括強化統籌、執行有力、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二是行政主導具有搶抓機遇、靈活應變的優勢,有效促進特別行政區經濟繁榮發展;三是行政主導具有集中資源辦大事、兼顧各方面利益的優勢,有效改善社會民生福祉;四是行政主導具有守正創新、政策穩定的優勢,有效提高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五是行政主導具有快速響應、處置高效的優勢,有效應對化解各種風險挑戰。
簡而言之,香港行之有效的行政主導體制,是一個效率極高的制度,令到香港可以快速決策,抓緊各種機遇。
第三、行政主導曾被種種謬論扭曲
夏主任提到,香港推行行政主導,曾經遇到巨大的挑戰,教訓深刻。反中亂港份子和外部勢力就想架空改變《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制度,鼓吹三權分立那一套,來削弱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權威,進而排斥中央權力,這是絕對不能允許的。
其實回歸二十多年,的確產生種種謬論,扭曲了香港行政主導的體制:
a)司法獨立不是司法獨大
香港特區法院亦曾經被誤導,例如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2001年就曾經公開表明,「《基本法》下實行三權分立,強調司法獨立。」其實司法獨立並不等於三權分立,正如廉政公署是一個獨立運作的機構,它調查的時候不受干預,但不等於它不用向行政長官負責。
香港獨立審案的法院,是行政主導體制下的其中一部份,回歸前香港的終審法院設於倫敦的樞密院,但那時候仍然號稱香港司法獨立。回歸後有人無限量地吹大法院的權力,其實想搞的不是司法獨立,而是司法獨大。政治勢力透過法院發動無休止的司法覆核,就是藉著法院削弱行政機關的權力,癱瘓特區政府的施政。
b)立法制衡不是立法至上
反對派吹噓香港三權分立的同時,亦將立法會的權力無限放大。在行政主導體制下,立法機構和特區政府有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功能,但完全不等於「立法至上」。整個憲制的設計,包括《基本法》第74條及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議員提出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條例草案受嚴格限制,已經說明立法會的權力並不至上。但在香港社會混亂到極致的時候,就出現「35+」顛覆的行為,激進反對派意圖搶佔立法會過半數,透過無差別否定預算案推翻特區政府。最後這班人全部被法院裁定違反了《國安法》,將一度被濫用的立法權力重新納入正軌。
夏寶龍最後畫龍點睛地指出,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需要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積極支持配合,強調要「同唱一台戲,要多補台,不能拆台」。
意思就是無論是立法機關還是司法機關,都要將自己視為和行政機關是同一隊球隊,一起落場踢球,爭取共同合作,踢出好成績,而不是好像場邊的觀眾般,評彈這樣、評彈那樣,完全沒有主人翁的精神。議員不是不可以批評政府施政,而是不能夠為批評而批評,不要將自己定位為溫和反對派,香港如今不需要反對派。
夏主任特別提到行政長官的角色,認為要做好負起治理香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行使好法律賦予的權力,承擔起對特區政府的全面領導責任,把這個家當好,努力建設一個高效有為的政府。
社會上有人將「第一責任人」扭曲為特首要對所有事情問責,對所有事情負上政治責任,但第一責任人的意思其實是要用好特首的權力,做好頂層設計,建設一個高效有為的政府,他要就高效推動特區施政,向中央負責,不是天天講求政治問責。
簡單總結,夏寶龍主任的講話,是對種種行政主導的誤解,起到撥亂反正的作用。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