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幾多個十年」,相信大家對呢句經典電視劇對白絕對唔陌生。十年絕對唔係一個短嘅時間,尤其係失而復得的,更加要好好珍惜!
我零零發咁有感觸,係因為最近有報導指「35+顛覆案」嘅主犯趙家賢已經出獄,成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第一個獲提早釋放嘅國安罪犯。
趙家賢而家40歲,正值壯年,佢由細到大喺香港讀書,喺學生嘅時候已經立志服務社區,可惜佢遇人不淑,加入咗亂港「白鴿黨」被徹底洗腦,2007年22歲嘅佢就被力捧,成功當選為東區區議員,仲創下成為最年輕議員嘅紀錄。但少年得志大不幸,喺「白鴿黨」吹捧下,佢喺亂港路上愈踩愈深,之後仲認識埋戴妖,搞到泥足深陷。
係「35+顛覆案」嘅審訊,趙家賢選擇做從犯證人。佢係庭上講,當年同意協助搞所謂初選,原意只係想建立一個平台,俾市民透過投票表達意見,改變吓個社會。但同戴妖合作期間,發覺越嚟越唔妥,就好似上咗賊船,當知道戴妖嗰個「攬炒十步曲」之後,更直言感到「心寒」,因為戴妖嘅計劃,完全超出咗佢原本嘅諗法,同時佢亦覺得好嬲,因為呢個「攬炒」顛覆圖謀,絕對唔係佢多年協調「泛民」嘅初心,所以佢覺得係「被騎劫」、「被利用」嚟推冧政府。佢仲話喺《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都有問過戴妖所謂初選係咪違法,戴妖當然話唔犯法啦,但之後發現錯信咗戴妖,但一切都太遲。戴妖整場「攬炒」同包庇黑暴份子嘅圖謀,真正「攬炒」咗一班「35+顛覆案」參與者,以及俾佢哋煽動而違法嘅年青人同市民,要承受牢獄之災,最終仲害咗成個社會。
趙家賢最後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法官當時嘅量刑起點係15年,但因為佢做從犯證人幫控方舉證,所以獲減刑至7年。之後再因為佢坐監嗰陣行為良好、展現出真誠悔意,喺今年10月28日就獲提早放返出嚟。屈指一算,由2021年2月還押到今年10月獲釋,佢實際只係坐咗4年8個月,比起原本15年嘅刑期,足足坐少咗十年有多!如果佢當初無選擇做從犯證人、無好好反省自己嘅錯,佢就會多失去十年,仲要屋企人操心多十年。
犯咗事,要坐監,相信大家都認同係理所當然,而嚴懲國安犯更係國際慣例。不過喺香港,任何囚犯,包括國安犯,都會有提早釋放嘅機會,但呢啲機會從來都唔係必然嘅,而係特區政府特意立法,賦權俾懲教署去酌情處理,希望啲真心悔改嘅囚犯,可以提早重投社會、改過自新!
根據《監管釋囚條例》第6條,任何囚犯坐咗三分之二嘅刑期之後,如果工作勤奮同行為良好,都有機會提早獲釋。但為咗更有效保障到市民同香港社會嘅整體利益,免除國安風險威脅,所以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加多咗個條件,就係只有得到懲教署署長信納,呢啲行為良好嘅國安犯唔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先至可以提早釋放。
法例寫得咁清楚,但都會有囚犯以為提早釋放係老奉嘅,好似因為「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被稱為「第二代美角隊長」嘅國安犯馬X文,因為不滿無得提早出獄,所以喺上年提出司法覆核,結果被高院上訴庭駁回。睇番個審訊,當時就揭露咗馬X文喺監獄入面,仍然有接觸黑暴份子……佢咁嘅行為,大家點睇?
我零零發就趙家賢今次提早獲釋一事,歸納到兩個重點。第一,趙家賢可以被判相對較短嘅監禁,主要係因為佢及時覺醒,並充份展現到悔意,並且喺單案審緊嘅時候,選擇咗做從犯證人,挺身而出幫控方頂證戴妖嘅「攬炒」顛覆圖謀。
第二,今次趙家賢呢個活生生嘅實例,就足以證明香港嘅國安法,係恩威並施,唔係鐵板一塊,絕對會俾真心悔改嘅國安囚犯提早獲釋,並唔係好似西方媒體同外部勢力咁,講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剝削香港囚犯權利,令所有國安犯都唔會有被提早釋放嘅機會。事實係,只有嗰啲死不悔改、冥頑不靈,繼續想威脅國家安全嘅亂港分子,先會被排除在外。
趙家賢選擇做從犯證人,將功補過,協助舉證國安罪行,正如佢喺庭上面講,只係將犯法嘅真相如實咁講俾法庭聽,唔係屈人,又唔係講大話,咁樣先係真正嘅伸張正義。佢而家就可以把握機會盡早展開人生新一頁,爭取返自己嘅青春、前途,同埋冇再多失去人生中重要嘅十年光陰。
希望趙家賢嘅經歷,能夠令更多國安犯反省,回頭是岸啦!
鍾情局‧零零發
鍾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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