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位韓媒引述知情人士消息,ADOR 早在11月11日就已與除了正在南極旅遊的Hanni以外的四名成員及其家長進行了閉門面談。會談中,Minji與Danielle率先提出「若要重新開始團體活動,必須讓閔熙珍重新負責製作」作為前提。相對地,年紀最小的Haerin與Hyein在當天稍晚回覆公司,表示即使沒有閔熙珍也願意繼續活動,所以在第二天,ADOR只對外宣佈了Haerin與Hyein正式回歸的消息。
NewJeans成員會否回歸無望?NewJeans官方X圖片
Minji、Hanni、Danielle在11月12日突然對媒體發佈「我們決定回歸ADOR」的聲明時,還特別補充「因為一名成員正在南極,訊息傳達有延遲,加上公司尚未正式回覆,因此不得不先行公佈」瞬間引發熱議,外界普遍解讀為三人在公開輿論施壓公司。然而ADOR迅速澄清,人在南極的確實是Hanni,但11月11日已經與其餘四人完成面談,等於間接證明三位成員的說法有誤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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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成員會否回歸無望?NewJeans官方X圖片
New jeans成員之間似乎出現意見分歧。 NewJeans官方X圖片
閔熙珍發聲明強調NewJeans是五位成員為完整。 NewJeans官方X圖片
NewJeans未來去向仍然不明。NewJeans官方X圖片
New jeans成員之間似乎出現意見分歧。 NewJeans官方X圖片
被成員們視為「母親」的閔熙珍,這幾天透過律師盧英熙連續發聲。她先在11月15日的直播中強調:「NewJeans從一開始就是以五人為基礎構思的團體,外貌、聲音、色彩、風格、舞台動線,所有一切都是為了五個人而設計。只有五個人站在一起的時候,NewJeans才是完整的。」她還多次重申:「雖然爭端的本質是針對我,但請不要把孩子們捲進來,孩子們應該被保護,不應該被任何人利用。」
閔熙珍發聲明強調NewJeans是五位成員為完整。 NewJeans官方X圖片
11月17日,盧英熙律師再度在YouTube節目中轉述閔熙珍的最新心情:「判決出來、上訴期限過後,她原本以為五個孩子都會自然回歸,甚至已經準備好祝福她們。但看到公司對待三名成員的態度,刻意製造『3:2』的分裂結構,讓一部分人被接受、另一部分人被拒之門外,她感到非常疑惑與遺憾。」
閔熙珍透過律師發表感想。閔熙珍IG圖片
多名業內人士向媒體分析,若雙方始終無法達成共識,ADOR不排除比照2009年東方神起分裂後的模式,先讓Haerin與Hyein以雙人或小分隊形式復出,其餘三人則可能被長期冷凍,甚至走向解約。目前ADOR對所有「回歸條件」傳聞僅回應「無法確認任何協商內容」,強調正在與成員們進行個別溝通。
NewJeans未來去向仍然不明。NewJeans官方X圖片
曾被稱為「NewJeans之母」的製作人、前ADOR代表閔熙珍於2月25日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與前母公司HYBE的一審訴訟結果以及今後計劃,這是她繼2024年以來第四度公開發聲。
閔熙珍第四度公開發聲。網上圖片
閔熙珍在約5分鐘的立場聲明中表示,她決定以放棄一審勝訴後可獲得的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的股票賣出選擇權,向HYBE提出「立即終止所有與NewJeans相關的民事及刑事訴訟,全面結束紛爭。」她強調,這項提案最迫切的原因是NewJeans五名成員,她說:「我無法接受有人站在舞台上,有人卻站在法庭上的局面。NewJeans成員們內心一定非常煎熬,我想告訴她們,有大人在陪伴支持她們,為她們加油。」她亦呼籲HYBE履行先前承諾「如果NewJeans回歸就會好好對待她們」,希望讓五名成員(包括已被ADOR終止合約的Danielle)重新聚首,同台表演。
閔熙珍發表了大約五分鐘。網上圖片
閔熙珍指出:「256億韓元對大多數人來說是畢生難及的金額,對正要展開全新開始的我而言,也極為珍貴,但比起巨額金錢,有我更想守護的價值。這不僅是為了我個人,也包括NewJeans成員、外包合作夥伴、前ADOR員工,以及因紛爭受傷的粉絲們,所有相關訴訟與檢舉都應一併終止。只有一切畫下句點,藝人、家人與粉絲才不會再要承受更多意見。」
閔熙珍表示願意放棄256億韓元(約1.39億港元)以換取NewJeans五人回歸。網上圖片
記者會僅持續約8分鐘,閔熙珍讀完聲明後即離場,沒有接受提問。她最後表示:「今後我將摘掉『前ADOR代表』標籤,以Ooak Records代表的身份開啟新路。我會把全部精力投入培養新一代K-pop藝人。希望從今天起,不再有這種無謂消耗的記者會,我不會再在記者會或法庭與大家見面,而是會在創作的舞台上重逢。」閔熙珍於2024年11月離開ADOR,2025年10月創立Ooak Records。該公司剛於2月24日公開選秀招募公告,正式啟動全新男子組合企劃。
閔熙珍新創立的Ooak Records發出招募男團成員的通告。影片截圖
據法院消息,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這金額高於一審判決中HYBE需支付閔熙珍的約256億韓元(約1.4億港元)股票買賣價款,旨在申請停止強制執行。法院已準許HYBE的申請,在二審判決作出前,暫停支付期權對價的執行程序。
HYBE於近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繳納了292億5000萬韓元(約1.6億港元)的訴訟擔保保證金。網上圖片
在民事訴訟中,敗訴一方通常可通過繳納現金保證金或提交保證保險單等方式,申請停止判決的先予執行。法院在無特別情況時,多會予以准許,以確保上訴程序的公平進行。此次HYBE繳納的292億韓元保證金,超出判決金額,顯示其對上訴的強烈意志。
相信閔熙珍與HYBE之間的糾紛仍未完結。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