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11月29日接獲報案,指網上有一個懷疑假冒本地社福機構的網頁,以火災支援基金的名義,企圖誘使市民向其捐款。
大埔宏福苑日前發生火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立即展開調查,透過香港網絡安全事故協調中心在同日晚上將懷疑假網頁移除,並與相關銀行聯絡,即時停止與案有關的傀儡戶口運作。經人員迅速行動後,暫時未有收到有市民被該假網頁詐騙的個案。
經調查後,警方於過去的星期一(12月1日)上午在落馬洲拘捕一名27歲內地女子,涉嫌「企圖欺詐」。該名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跟進,行動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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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烈譴責不法之徒,並提醒市民切勿輕易相信網上假資訊。市民捐款前,可以向相關機構查詢,或以警方防騙伺服器應用程式查詢,切勿點擊不明連結或掃描可疑二維碼,或填寫來歷不明的災民登記表,以免墮入騙局。如有任何懷疑,應立即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尋求協助。
市民若想向災民伸出援手,可透過官方及可靠途徑進行捐款。政府已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接受個人或機構捐款。港元捐款中銀香港戶口號碼為012-875-2-190159-7;其他貨幣捐款戶口號碼為012-875-2-190160-7。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欺詐」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2男女承認於2023至2024年多次「碰瓷」,刻意製造交通意外,碰撞後訛稱受傷,向司機索數千至數萬元賠償,當中涉及中學生以乘客身份扮受傷。2人星期一(6月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等14罪。暫委法官陳永豪直斥,被告行為「非常惡劣」,又指犯罪手法純熟、利用青少年等均為加刑因素。陳官將案押後至6月22日判刑,期間男被告還押;另為女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依次為起訴時24歲的趙康勝、及起訴時22歲的譚詩穎。趙康勝原本被控17項欺詐、串謀詐騙及企圖欺詐罪,他承認其中13項,其餘4項獲法庭存檔;譚詩穎則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
2男女故意製造「碰瓷」交通意外索償,認串謀詐騙等14罪
陳官在庭上嚴斥被告趙康勝的行為「非常之惡劣」,指他多次在事主轉線時製造意外,技巧純熟,形容「食髓知味」。他更利用青少年假扮傷者,事前有準備功夫,目的是增加壓力迫使事主盡快賠償,行為極不法及可恥。陳官表明,趙康勝必然被判監,刑期將以年計,而他利用青少年作案,均屬加刑因素。
至於被告譚詩穎,陳官認為她在案中角色較被動,若非她招認,控方只會就單一次事件起訴。但陳官強調「一次都嫌多」,最終批准她保釋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嚴厲警告法庭打算判處監禁。
案情透露,被告趙康勝於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間,為騙取金錢,在香港多處刻意製造交通意外,向的士及校巴司機等事主索取賠償。他會特意找中學生作乘客,並指示他們在碰撞後假裝受傷,意外後趙再聯絡司機,誘騙他們支付款項作和解。
陳官將案押後至6月22日判刑,期間男被告還押;另為女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趙康勝多次在事主轉線時突然加速撞向車尾,事後多名事主均看到趙康勝與車上乘客有說有笑、表現興奮。碰撞後,趙康勝會指責事主不小心駕駛,並在警員和救護人員到場時,與青少年乘客一同聲稱受傷需要治療。其後,再向事主索取數千至數萬元維修費或醫藥費,並威脅若不賠償,傷勢會惡化或會採取法律行動。不少事主即使懷疑是故意碰撞,仍因內疚或怕麻煩而選擇和解付款。
被告趙康勝會邀中學生「遊車河」,並表示「出去碰下」,中學生明白其是想製造碰撞以騙取金錢。趙又曾向乘客稱,因事主轉線太慢或沒留意路況,才造成看似對方有錯的意外。2024年3月,趙康勝更邀被告譚詩穎參與,指示她只需一起「遊車河」,在碰撞後假扮傷者。兩人隨後在同年3至4月間共同犯案3次,趙康勝均成功收取金錢。
案件編號:DCCC64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