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瑞士盈豐銀行,並處以罰款1085萬元,指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犯有產品盡職審查、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的缺失。
在產品盡職審查方面,瑞士盈豐沒有在評估322隻債券時考慮不同產品的專有特點,亦沒有及時更新其內部政策以反映監管變動。瑞士盈豐亦沒有確保在每次交易時或之前,就若干複雜產品的分銷向客戶提供充分資料及警告聲明。
至於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方面,瑞士盈豐沒有就141隻債券備存產品盡職審查紀錄,及於2020年7月首次懷疑出現產品盡職審查缺失時,沒有立即向證監會作出匯報。
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瑞士盈豐已採取補救措施,以加強其產品盡職審查的框架;
瑞士盈豐與金管局及證監會合作解決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的關注事項;及
瑞士盈豐將實施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以檢視在有關期間內購買了受影響產品的客戶的投訴。
證監會對香港交易所前職員陳政華與姻親林祖文及周志光提出法律程序,獲香港原訟法庭頒發全球臨時強制令。有關人士涉嫌進行最少7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的內幕交易。證監會亦取得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商業及財產法庭發出臨時強制令,凍結陳政華及周志光在英格蘭及威爾斯的資產。
兩項命令禁止3名嫌疑犯處置,或減少在香港及海外的資產價值,其中陳政華及林祖文以合共約370萬港元價值為限,周志光則以約60萬港元價值為限。證監會說,由於3名嫌疑犯已離開香港並將資產轉移至境外,證監會取得的英國命令將確保仍有資產可用於履行法庭日後頒布的補償。
證監會指出,在2020年6月初至去年3月初期間,陳政華擔任港交所上市科助理副總裁時,曾於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對外公布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前,取得相關資料,並透過由林祖文持有的證券帳戶買賣有關公司股份。林祖文亦被指曾向周志光披露相關內幕消息,對方其後亦曾買賣相關股份。
證監會說,即使市場違規者身處香港境外,證監會仍決心就他們所犯的失當行為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