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以尋求法庭頒令,要求泰加保險(控股)前主席、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吳宇收購由投資大眾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吳涉嫌違反受信責任,最終導致該公司在停牌後被除牌。
證監會亦在同一個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所採取的法律行動中,尋求法庭對吳及另外十名泰加控股前董事作出取消資格令。
是次法律行動源自證監會對Nerico Brothers Limited(NBL)未有償還逾1.5億美元一事所進行的調查。該等資金由泰加控股的主要營運附屬公司泰加保險在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間存放於NBL,宣稱用作外幣程式交易。
證監會指,吳涉嫌參與了一項詐騙計劃,意圖挪用全部或部分該等資金,而該等資金則被進一步轉移至一個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由安山資本管理且受吳控制的基金。若非吳的失當行為,泰加控股的股份不會被暫停買賣,最終亦不會被除牌,而公司股東本應能夠在公開市場出售股份,以收回其投資價值。因此,證監會尋求法庭頒令,要求吳收購投資大眾所持有的泰加控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