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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委員會採取混合模式 既「有牙」又高效查找真相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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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委員會採取混合模式 既「有牙」又高效查找真相

2025年12月12日 16:47 最後更新:12月13日 09:38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

「人的一生都在自欺,以便逃避那無法承受的真實之重。」存在主義心理學家歐文.亞隆(Irvin D. Yalom)的話,直接點明人性的虛偽。幻想往往不是無知,而是主動選擇的避難所,裝睡的人是永遠叫不醒的。

黎智英案審結,有人大聲叫好,認為公義得到伸張;亦有人大力批評,說這是對黎智英的冤獄,喊得最響的,就是那些自命是「公知」(公共知識分子)的人。

「公共知識分子」這個名稱源自美國左翼學者拉塞爾.雅各比(Russell Jacoby),他於1987年在《最後的知識分子》裡首次提出這個概念,痛心前輩們曾經是寫評論、上廣場的公眾人物,自己那代人卻縮進學院,成為只作專業發言的「專家」。

這個名詞在2004年進入中國,《南方人物週刊》評選「影響中國公共知識分子50人」,這個名詞從此在內地炸開,逐漸濃縮為「公知」,詞性也變,走向複雜。由初時大家對「公知」趨之若鶩,套上種種光環;到後期,不少「公知」也變成某種虛偽的代名詞。

提出「公知」這名詞的雅各比,看來是真心相信這個理念。他後來的作品仍然在分析當代社會理想主義的消逝,以及主張烏托邦思想原是社會進步的動力。他的理論也影響了美國的白左政治人物。不能否認,雅各比本身就是一個理想主義者,從他曾經在12年間任教7所大學,任期不長,歷程坎坷,可見他確是一個不合群的烏托邦式人物。對雅各比的批評可能只是:他本人就是空想主義者,沒有多少政治實踐經驗。

至於樂於把「公知」概念套上自己頭上的人,特別是在內地體制內吃皇糧的人,他們一方面享受體制給他們帶來穩定高收入的好處;另一方面卻在私底下痛罵體制,好像只有他們才為公共服務,而政府高層只為個人利益奔波。我對這些體制内自鳴清高的「公知」甚為不齒,如果他們真的相信自己的說話,早就應該離開體制,到基層服務了。

這班人相當親美,如果離開中國,就變成「恨國黨」,罵中國罵得最兇,覺得國家政權昨天就應該倒台了。他們面對一個撕裂的現實,就是中國越來越強大、越來越進步,中國人的生活過得越來越好。結果他們就像柏拉圖《理想國》的洞穴比喻:「他們被綁在洞穴裡,終其一生只能看見自己牆上的影子。」

在「公知」的口中,黎智英如今變成聖人了。用傳播學的理論,他們充分展現了什麼叫「選擇性注意」(selective attention),進而演化成「選擇性理解」、「選擇性記憶」。黎智英所有惡俗的劣行,他們好像完全視而不見。我曾和這些「公知」私底下討論過《蘋果日報》的「叫雞指南」,這些人會露出一面厭惡之情,但是公開就一句也不談。

在黎智英審訊中,暴露出他指使那個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手下 Mark Simon 到處串連美國政壇前高官,然後走近共和黨政府的高層,推動他們將駐日美軍派到台灣,和中國大陸全面對抗。這種勾結外國的行為,怎會是一個正常「傳媒人」會去做的事情呢?但「公知」們選擇對此不注意,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好像沒有發生一樣,然後說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是一場冤獄。

在國家最近發布的《香港國家安全白皮書》當中提到,國家安全就像空氣和水一樣,當它消失了,你才知道它的寶貴。2019年的亂局,就是一種清楚的展示。當你看到滿街黑暴、堵塞道路、扔汽油彈、甚至放火燒人,仍然感受不到一個社會失去安全穩定時的災難,你的確是無知無覺了。

到今天還在支持黎智英的「公知」,為了將自己的頭埋在沙裡,就在社交媒體貼出這樣或那樣的圖片,什麼雪中蒼松,叫人堅忍下去,希望在明天。他們期望的明天,就是推翻了中國共產黨統治的明天。

問題是,他們的「民主理想國」,其實只是美國吹出來控制別國的一種虛幻宣傳。你搞這個「民主理想國」的同時,如果搞到中國四分五裂,搞到中國好像蘇聯那樣變成14個國家,搞到香港好像敘利亞那樣變成血肉戰場,到時又有哪個「公知」會跑出來承擔責任,說一句「是我錯了,我不應該為理想搞出這樣一個血流成河亂局」?

在2019年11月11日馬鞍山發生放火燒人事件時,泛民無一個人出來呼籲制止暴力,我就清楚認識到這幫人的本質。說白了,他們也只是政治投機者而已,重視議席,妄顧公義。

黎智英的庭審披露,他大力支持所謂「和勇不分」,意思就是要推動本來只接受「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泛民,和上街扔汽油彈的「勇武」聯合在一起,去對抗政府。沒有肥佬黎推動的這些「和勇不分」的呼籲,怎會有那兩個在馬鞍山放火燒人的暴徒?出事之後,兩個暴徒不敢承擔責任,馬上跑路到台灣去了。

而身受其苦的李伯,救了下來,如今仍在嚴重燒傷後的無盡苦難當中,又有哪個「公知」去探一探李伯,去關心一下他沒完沒了的災難呢?

我不敢質疑雅各比的理想,但相當懷疑他的能力。要管理一個14億人的國家,面對天天想推翻你的殘酷對手,的確不是那些躲在學院裡吹吹水的左翼學者,可以開出什麼有效的治國良方。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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