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青局再度就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下的租金補助作出解釋,指政府上星期公佈向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發放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共 30萬元。
民青局再解釋宏福苑的租金補助。
民青局指,30萬元的補助,將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 75,000元。這筆補助毋需實報實銷,亦不必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如業主選擇入住政府過渡性房屋,仍可領取全額補助,在扣除過渡屋租金後,每戶每月可餘數千元補貼生活開支。而按現時過渡屋租金水平計算,兩年的租金補助額約等於過渡房屋超過6年的租金。
大埔「善樓」過渡性房屋。資料圖片
政府亦就宏志閣業主作出特別安排。雖然宏志閣未有受今次大火波及,但由於宏志閣尚未解封,業主現時仍可申領補助,但領取時需簽署一份聲明,內容為:「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
政府表示,此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讓業主可根據情況彈性安排居住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