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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打擊非法勞工共拘捕9人 包括1名僱主

社會事

入境處打擊非法勞工共拘捕9人 包括1名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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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打擊非法勞工共拘捕9人 包括1名僱主

2025年12月24日 16:58 最後更新:19:33

入境處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 逮捕多名非法勞工及僱主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十二月二十一日至昨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街市、表演及活動場地等,共拘捕六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兩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三男三女,年齡介乎十八至五十八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名四十三歲女子。

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此外,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有派遣人員以及宣傳車到上水一座新落成屋苑,向辦理入伙手續的住戶及物業管理人員派發宣傳單張。除了呼籲住戶切勿聘用非法勞工外,亦提醒住戶作為顧客如明知而透過服務提供者僱用非法勞工,亦有可能要負上刑責。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階段是否涉及威脅及脅迫,以及是否存有剝削性質。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九人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九人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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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座固體廢物轉廢為能設施I·PARK1啟動,助力實現零廢堆填目標。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星期一(十二月二十二日)表示,香港首座現代都市固體廢物轉廢為能設施──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I·PARK1)已進入首階段試行運作。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環境)張國財、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及環保署署長徐浩光博士日前到訪I·PARK1視察其運作情況,實地了解設施的運作,包括壓縮貨櫃上岸及傾卸、廢物處理程序、轉廢為能設備和煙氣及排放處理等,並聽取了工程團隊匯報試運情況。

I·PARK1位於石鼓洲旁人工島上,採用先進的焚化技術,能有效分解包括二噁英在內的有機化合物。該設施共設有三個焚化模組,處理量為每日3 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目前,第一個焚化模組已進入試行運作階段,每日可處理1 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其餘兩個模組亦將於稍後分階段開始試行運作。焚燒處理過程中產生的熱能將用作發電,除供設施日常運作外,每年可輸出約4億8 000萬度電力至公眾電網,足夠供10萬戶家庭使用一年。

謝展寰在視察後表示:「I·PARK1的落成及陸續投入服務,為香港廢物管理開啓新篇章,把都市固體廢物轉化成能源,減少對堆填區的依賴,標誌着香港踏出了達致在二○三五年都市固體廢物『零廢堆填』的重要一步。我們現正全力推進於屯門曾咀興建第二座轉廢為能設施I·PARK2,配合持續推行的減廢回收和資源循環的工作,香港正穩步邁向『零廢堆填』及碳中和的目標,創建綠色未來。」

徐浩光博士表示,環保署會密切監察I·PARK1的試行運作,確保其運作和排放符合嚴格的安全和環保標準。隨着I·PARK1陸續投入服務,現時運往新界西及新界東北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總量將會相應降低,舒緩兩個堆填區處理廢物的壓力。

二○二四年,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總棄置量為每日10 510公噸,I·PARK1及擬建的I·PARK2每日合共可處理9 000公噸固體廢物,若香港社會可以繼續減廢和增加回收量,可望無須興建第三個焚化爐而達到「零廢堆填」的目標。

轉廢為能設施I·PARK1試行運作順利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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