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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多區反非法勞工拘捕22人

社會事

入境處多區反非法勞工拘捕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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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多區反非法勞工拘捕22人

2026年04月30日 17:42 最後更新:21:41

入境處聯同食環署、康文署和警方本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零售店及裝修單位等,共拘捕18名懷疑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入境事務處於4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檢獲大批證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事務處於4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檢獲大批證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13男5女,年齡介乎19至54歲,當中一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2男2女,年齡介乎39至54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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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於4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檢獲大批證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事務處於4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檢獲大批證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及旅遊業監管局人員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及旅遊業監管局人員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及旅遊業監管局人員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及旅遊業監管局人員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事務處於4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事務處於4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及旅遊業監管局人員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及旅遊業監管局人員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入境處亦聯同旅遊業監管局派員到各區熱門旅遊景點,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

入境處及旅遊業監管局人員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及旅遊業監管局人員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領隊或導遊。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

入境事務處於4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事務處於4月24日至29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又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入境事務處於6月10日至16日,展開代號為「促進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5名懷疑非法勞工及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被捕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被捕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15名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男性,年齡介乎30至56歲。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裝修單位,包括一個新入伙屋苑、工廈、商舖及村屋。被捕的非法勞工主要負責泥水、清潔、清拆、安裝電線、傢俬及油漆等工作。當中一名男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而被捕的僱主為5名男子,年齡介乎36至60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安排宣傳車及派員到屋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勞工。

入境處宣傳不要聘用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宣傳不要聘用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入境處簡布行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簡布行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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