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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捲的士車底遭拖行 七旬司機危駕等3罪罪成 判囚5個月

法庭事

老婦捲的士車底遭拖行 七旬司機危駕等3罪罪成 判囚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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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捲的士車底遭拖行 七旬司機危駕等3罪罪成 判囚5個月

2026年01月06日 13:44 最後更新:15:15

70歲的士司機去年年初涉嫌在荃灣沙咀道路口右轉時,撞倒推手推車老婦,將對方捲入車底拖行數十米,致其重傷留醫3個月。的士司機被控危駕致他人重傷等3罪,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星期二(1月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黃國輝指案情嚴重,被告撞到受害人後沒有立即停車及報警,反而繼續行駛數十米,考慮其年紀大、駕駛紀錄良好,3罪共判監5個月,停牌2年。

老婦捲的士車底遭拖行,七旬司機危駕等3罪罪成。

老婦捲的士車底遭拖行,七旬司機危駕等3罪罪成。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被告今年70歲,駕駛紀錄良好,並無交通定罪紀錄,只有4次定額罰款紀錄。報告亦顯示被告是個誠懇的人,過著簡單生活,屬一時魯莽犯案。

辯方續指,被告的情況並不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不涉及醉駕,超速或衝紅燈。反而被告在低速行駛,受害人沒有依照交通燈號橫過馬路。被告因本案第一次被還柙,已是最大懲罰,亦因案件未來應不會再駕駛的士,希望法庭可給予一次機會。

黃官判刑時指,雖然受害人當時推著垃圾車,沒有依照交通燈號過路,但被告於路口右轉後的行為非常嚴重,其撞到受害人後仍行駛一段距離,並沒有立即停車及報警。法庭考慮各方面因素,包括其年紀大及駕駛紀錄良好,酌情扣減刑期,三項控罪共判囚5個月,停牌2年,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裁判官黃國輝指案情嚴重,考慮其年紀大、駕駛紀錄良好,3罪共判監5個月,停牌2年。

裁判官黃國輝指案情嚴重,考慮其年紀大、駕駛紀錄良好,3罪共判監5個月,停牌2年。

被告余偉成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一項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有人受傷)罪,以及一項發生有人受傷的意外後而沒有報案罪。

他被控於2025年1月7日,在新界荃灣沙咀道與聯仁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YT4877的市區的士,引致劉金花身體受嚴重傷害,於同日同地作為上述市區的士的司機,當時因有該車輛在道路上而有意外發生,以致劉金花身體受傷,而其沒有停車,及沒有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

案件編號:STCC2614/2025

目前在還柙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申請在夏季日間穿短褲或薄褲被拒,24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女囚犯日間必須穿長褲政策違憲及性別歧視,遭高等法院駁回。鄒幸彤須付訟費。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懲教署目前規定,女囚犯在日間必須穿長褲,晚間活動及運動時則可穿短褲,男囚犯則可全日穿短袖上衣及短褲。鄒幸彤認為有關規定違憲及屬性別歧視。

法庭判辭指出,現時的在囚人士衣物政策,包括女在囚人士在夏季日間穿著長褲的政策,乃懲教署按《監獄規則》授權制定,法庭信納署方在有關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和經驗,而在決策過程中已審慎考慮不同因素和參考專業意見,並持續作出檢視。

懲教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懲教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裁定鄒幸彤未能證明目前政策構成對女在囚人士的較不利待遇或歧視。此外,政策亦設有例外情況下的彈性安排。法庭指出,並無事實證據支持普遍存在夏天穿長褲會帶來健康影響的疑慮。法庭亦不信納鄒幸彤指稱於2024年7月到8月曾提出穿短褲要求並遭拒絕的說法。

法官高浩文宣判時表示,認同懲教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洪雪蕙指,女性囚犯則公認心理健康較易受傷害,囚服於女性囚犯而言更具意義,部份女性囚犯份外敏感,對衣着有獨特需要。另外,女懲教院所不時有男職員出入,故應提供適切衣著保障女性囚犯的私隱,長褲因此能讓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適和安全。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高官又認同洪雪蕙指,女性比男性關心外在形象,更重視人際關係和社會目光,女性囚犯若被要求穿短褲,或會感到受壓,觸發自尊和自我形象問題。高官又引用洪雪蕙指,女性監禁與身體疾病之間關係明顯更強烈,包括月經出血,臨床經驗表明,女性囚犯曾表明喜歡穿長褲,總結認為署方沒有不當地區分男女囚犯處境以致造成歧視。

案件編號:HCAL152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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