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宏美CEO」涉訛稱巴塞訪港 被控虛假文書等5罪 押後4.30再訊

法庭事

「宏美CEO」涉訛稱巴塞訪港 被控虛假文書等5罪 押後4.30再訊
法庭事

法庭事

「宏美CEO」涉訛稱巴塞訪港 被控虛假文書等5罪 押後4.30再訊

2026年01月29日 16:49 最後更新:16:49

啟德體育園主場館啟用前,曾有傳西甲巴塞隆拿來港作賽,事後主辦機構「宏美廣告娛樂集團行政總裁」黃浩霆被揭發懷疑造假,偽造電郵截圖,聲稱啟德體育園拒絕申請,又虛報被記者電郵勒索。他被控1項偽造、2項使用虛假文書及2項虛報有人犯罪,案件星期四(1月29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4月30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宏美CEO」涉訛稱巴塞訪港,被控虛假文書等5罪。

「宏美CEO」涉訛稱巴塞訪港,被控虛假文書等5罪。

辯方指,剛收到控方進一步提交的案件相關文件,需時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控方沒有反對。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4月30日再訊,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黃浩霆(37歲,報稱商人)被控1項偽造、2項使用虛假文書及2項虛報有人犯罪罪。其中,偽造罪指被告於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期間的某日,製造虛假文書,即一封看來是由的近律師行於2024年12月31日向該黃浩霆發出的信件,意圖誘使D-Drive Co., Ltd的人員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被告黃浩霆,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黃浩霆,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月8日,在香港,知道或相信一封看來是由劉展杰及湯淑梅於2025年1月8日向該黃浩霆傳送的電郵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潘志蘊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2項虛報有人犯罪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月11日在香港,明知地向警員虛報兩名分別姓李和姓勞的人士,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該黃浩霆交出一筆數額不詳的款項。

案件編號:DCCC 1179/2025

愛護動物協會年內接獲數百宗投訴,指元朗狗場「520浪浪加油站」環境惡劣,漁護署月前聯同警方進入其八鄉元崗新村狗場,發現多隻狗身形異常消瘦,帶走當中11隻狗檢查。狗場47歲女負責人涉嫌在「520浪浪加油站」十八鄉木橋頭村狗場虐畜被捕,案件星期四(8月2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控6項虐畜及1項虛報有人犯罪罪名。控方申請押後,以待索漁護署專家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520浪浪加油站」47歲女負責人被控虐畜等7罪

「520浪浪加油站」47歲女負責人被控虐畜等7罪

被告梁翠儀,被控於或約於2026年2月6日,在新界元朗僑興路木橋頭村110號「520浪浪加油站」殘酷地惡待5隻猫,導致牠們受到不必要痛苦;身為該處所的佔用人或管理者及關押動物(寵物)處所的負責人/佔用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規定,未能保持該關押動物的處所清潔、適當通風及排水良好,明知而容許動物(寵物)在其控制下或在其所內被據有或被畜養,而所採用的方式可能導致該等動物受到不必要或原可避免的痛苦;身為關押或拘禁動物多隻動物的人及管有或控制動物的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沒有每天向該動物提供足夠供其飲用的清潔水分,以及提供足夠的食物,未有按照規定為該動物提供足夠的食水/食物/適當的遮蔽處/關押於不適當的籠內。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另被告被控於或約於翌日,在香港明知地向警務人員,即警員李清銀,虛報有人犯罪,即於2026年1月21日至5月15日期間,在調查有關懷疑殘害動物(金毛尋回犬「Bonnie」)案件中,向執法機構(包括警務人員及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提供虛假及誤導性資料,包括多次虛構該犬集的所在地點及治療狀況,並以另一犬隻冒充該患病犬隻(「Bonnie」)帶往診所接受檢查,意圖隱瞞真正的「Bonnie」未獲適當治療並已於2026年2月下旬死亡之事實;被告另被控於或約於同年1月17日與2月28日之間在香港新界元朗僑興路木橋頭村110號「520浪浪加油站」殘酷地惡待1隻狗,導致牠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案件編號:TMCC1559/2026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