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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男子借兩戶口助騙徒洗黑錢841萬元 被判囚44個月

社會事

38歲男子借兩戶口助騙徒洗黑錢841萬元 被判囚4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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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男子借兩戶口助騙徒洗黑錢841萬元 被判囚44個月

2026年02月05日 14:41 最後更新:15:57

就2023年4月至6月發生的7宗騙案,警方經調查後拘捕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以「洗黑錢」罪將其控告,涉及騙款約67萬港元。被告於星期四(2月5日)被判罪成,其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於同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44個月。

2023年5月至10月期間,警方接獲7宗報案,7名受害人於2023年4月至6月期間先後墮入投資騙案及網上情緣騙案。騙徒分別自稱為投資專家及親屬,訛稱急需醫藥費用,誘使受害人在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戶口,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其後,受害人最終無法取回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得益」,或與騙徒失去聯絡,因而發現受騙。

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2A隊盧震綱高級督察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申文燕署理總督察。

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2A隊盧震綱高級督察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申文燕署理總督察。

案中7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67萬港元,相關款項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其後展開調查,並於2023年12月拘捕一名38歲男子,該名男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戶口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男子,指他涉嫌利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共約841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案件於2026年2月5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清洗黑錢用途的阻嚇力,警方就今次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四分之一刑期,被告星期四(2月5日)就「洗黑錢」罪被判監禁44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署理總督察申文燕稱,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會就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個案,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並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以是次案件為例,一名男子因將其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警方提出加刑申請後,被法庭加刑8個月。由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中,已有超過260名人士,因出租或出售戶口而在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被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增加幅度由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約2至18個月)。

她又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控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同時,傀儡戶口的戶口持有人亦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五百萬元及監禁14年。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5人被控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共50項控罪,分8案處理。其中首案包括林作、陳怡等8名被告星期一(3月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作交付程序。期間7名被告續准以原有保釋條件候訊,但其中鄭雋熹沒保釋申請,續還柙候訊。

林作由女友裕美及律師范德偉陪同下到庭應訊。

林作由女友裕美及律師范德偉陪同下到庭應訊。

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店務助理區焯基、25歲健身教練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被告陳穎怡(左)

被告陳穎怡(左)

被告梁綺湘(左)

被告梁綺湘(左)

鄭雋熹另涉一宗「洗黑錢」案,他被起訴4項「洗黑錢」罪,涉及款項達1847萬元。

案件編號:ESCC286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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