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的地產代理疑因與超市員工爭執後感不滿,在去年於多間超市的貨架上,擺放加入尿液的可口可樂樽裝飲料,其後有男童購買疑被「加尿」的可樂飲用,並發現有尿味後舉報而揭發事件。63歲被告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等而施用毒藥」等兩罪。裁判官莫子聰星期二(2月10日)判刑時指,對被告此等年紀干犯此罪行感「奇怪」,但考慮被告認罪,同意案情及有悔意,法庭決定著重更生而非監禁,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
63歲被告羅劍毅,報稱無業,他承認「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等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等」及「有意圖而企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導致該人服用有害物品」共兩罪。
被告承認加尿液在可樂內並放置在超市。(資料圖片:非涉案可樂)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還押6個月,並引述相關報告稱,被告精神管理和壓力管理出現偏差,接受定期精神科治療對被告最有裨益,感化報告最為適合被告,有助被告更生。辯方指,被告的教育程度為大學水平,且現已有悔意,明白不能採用壓抑方式管理情緒,要多與人接觸排解情緒。
裁判官莫子聰指,被告行為極其嚴重、幼稚且罔顧後果,尤其以這個年紀仍犯下此類罪行很奇怪。惟考慮被告過往沒刑事定罪記錄,認罪並同意案情,表現悔意,精神及壓力管理出現問題,需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法庭考慮著重更生而非監禁,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莫官寄語被告把握機會,正視情緒管理問題。
身穿黑色衞衣的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並表示願意接受感化令。
被告被控於2025年7月18日,在旺角彌敦道柏宜中心惠康超級市場內,非法及惡意使一名陳姓男童飲用含有有害物品,即尿液,意圖使男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及於2024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6日期間,於香港非法及惡意使他人服用有害物品,即尿液,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案情指,太古可口可樂公司職員接報發現,有5間惠康及百佳分店發現被污染的可樂,部分帶有強烈尿味。陳姓男童於2025年7月在柏宜中心的惠康購入「加系可口可樂」樽裝飲料,飲用後發現有尿液,遂向衞生署舉報。
調查發現,深水埗元州街百佳超市、V Walk Fusion超市等店鋪貨架有未開封飲用的「黃色可樂」,樽底均有殘餘物。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現身涉案超市,將事前購入的可樂放在貨架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稱「惠康職員令我不開心」。化驗報告顯示,涉案可樂內含有尿液。
案件編號:KCCC 2086/2025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飲品商會發聲明指,一向把產品安全和品質放首位,生產和分銷的包裝飲品均採用密封封口,確保產品完整、衛生和新鮮。密封包裝可減低被污染的風險,讓消費者能夠透過包裝識別出是否曾被打開或受干擾,增加購買信心。商會指,對任何危害飲品安全或品質的惡意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致力保障消費者安全與維護本港飲品業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