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李銘銳: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以人為本、法理兼備”

博客文章

李銘銳: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以人為本、法理兼備”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李銘銳: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以人為本、法理兼備”

2026年02月23日 16:58 最後更新:17:50

作者:李銘銳(中國法學會港區理事、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發生近三個月後,政府於2月21日正式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以斥資68億收購七座受災樓宇業權為核心,配套現金補償、“樓換樓”、原區新居屋興建等多元選項,為受影響居民重建家園指明方向。作為中國法學會港區理事、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筆者認為,該方案始終貫穿“情、理、法”兼備的核心原則,既彰顯政府的責任擔當,又契合香港的法治精神與社會情理,是一份務實、暖心且具公信力的解决方案。

以“情”為先,彰顯人文關懷,慰藉受災居民傷痛

宏福苑大火規模之大、影響之深,在香港歷史上前所未有,近兩千戶家庭痛失家園,承受著財産與心理的雙重創傷,儘快恢復正常生活成為他們最迫切的訴求。政府在制定方案時,始終將“情”放在首位,充分傾聽居民心聲——問卷調查顯示,80%的居民訴求是“速度要快”,47%希望“原區安置”,方案的每一項設計都精准回應了這些期盼。

收購價的設定最能體現“情”的考量。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較火災前同區居屋市價高出約2000元,較最初參考價提升三分之一,既彌補了居民的財産損失,也預留了搬遷裝修的資金空間。針對不同居民的需求,方案提供現金收購與“樓換樓”兩種核心選擇,兼顧了希望自主置業與不願經手大額現金的兩類群體;為滿足“原區安置”訴求,政府特意在大埔頌雅路西加建1500個新居屋,戶型與宏福苑現有單位面積相近,讓居民能延續原有的生活圈。

更值得肯定的是,政府成立逾百人的跨部門“解說專隊”,通過“一戶一社工”機制逐戶對接,在過渡性房屋設立服務站,為居民解讀方案、解答疑問,用細緻服務化解居民的焦慮與困惑,這份同理心與關懷,正是“以民為本”施政理念的生動體現。

以“理”為據,立足專業判斷,兼顧可行性與公共利益

方案的制定並非僅憑溫情,而是建立在科學評估與理性權衡的基礎之上,實現了居民需求與公共資源的有機平衡。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聯合專家實地勘察後確認,七座受災樓宇雖無即時倒塌危險,但高溫大火已造成深層次、難以修復的結構損壞,鋼筋腐蝕風險極高,複修既不具成本效益,也無法保障長遠居住安全,因此“全部拆卸”是基于專業判斷的理性選擇,而非倉促决定。

在安置選項的規劃上,政府的理性考量同樣凸顯。整合房委會、房協資源,預留3900個資助房屋單位,涵蓋九龍灣、啓德、將軍澳等多個區域,最快今年第四季即可入夥,讓居民無需長期等待;“樓換樓”機制采用“多除少補”原則,聯動金管局協調銀行提供按揭優惠,為有按揭壓力的居民解除後顧之憂;收購方案設定8月31日為意向確認期限,既避免安置工作無限期拖延,也為未完成遺産承辦的居民預留了寬免空間,兼顧了效率與公平。同時,政府明確此次方案為“特別中的特別”個案,不構成先例,既回應了公衆對公共資源善用的關切,也體現了審慎施政的理性態度。

以“法”為基,恪守法治原則,保障私有産權與程序正義

香港是法治社會,私有産權受《基本法》明確保護,這一核心原則貫穿方案始終。政府明確表示,收購僅針對受大火嚴重波及的A-G座七座樓宇,而未受波及、仍可居住的H座宏志閣,因部分業主希望回遷,且零星收購無法解决地契、公契等法律難題,故暫不納入收購範圍——這並非忽視宏志閣居民需求,而是對私有産權的充分尊重,政府同時承諾,若宏志閣業主達成高度共識(超過五成即可啓動商討),願意進一步探討收購可能性,既堅守法律底綫,又保留靈活空間。

在程序層面,方案的推進嚴格遵循法治原則。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方案,確保公帑使用接受監督;收購過程堅持“你情我願”,不具有强制性,對拒絕出售業權的居民,政府雖建議其認真考慮方案,但始終尊重其自主選擇,杜絕“大石砸死蟹”的情况;“火險”索償權隨業權轉移給政府,但“家居保”權益仍屬業主,讓居民無需陷入漫長的法律糾紛,既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權益,也簡化了後續流程,體現了程序正義與便民原則。此外,政府明確若長期無法通過自願收購取得全部業權,才會考慮探討立法手段,且必須符合《基本法》相關規定,彰顯了對法治的敬畏。

一場大火,考驗著政府的管治能力與責任擔當,一份方案,承載著居民對重建家園的期盼與希望。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以“情”暖人、以“理”服人、以“法”便人,既解决了居民的迫切困境,又堅守了法治底綫、兼顧了公共利益,充分體現了香港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與務實高效的管治水平。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法治是最好的保障。相信在方案的推進過程中,政府將持續傾聽居民訴求,做好各項配套服務,協助受影響家庭儘快重拾正常生活。此次方案的出臺,不僅為宏福苑災後重建指明了方向,也為香港應對類似重大災害、妥善處理民生難題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彰顯了“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制度優勢與社會溫度。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胡曉明(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前會長)

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監20年,法庭審視了超過2千多項證物及8萬多項文件,當中不少與美國及英國政治人物的秘密訊息來自他的私人手機,鐵證如山無可否認,接受法律制裁是必然的結果。這位知名的傳媒大亨被法庭揭露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不少香港人尤其年輕人都被他所蒙蔽,成為他的「棋子卻不自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850多頁判決書公平公正、客觀嚴謹地總結了黎智英的罪行,也成為香港社會的警世教訓。

生於廣州的黎智英原本出身富有家庭,不幸因文革而家道中落且家庭破碎,父親逃難、母親被關勞改,8歲起便要靠人接濟及搬行李賺小費過活,12歲偷渡來港當黑工,童年孤苦多舛的經歷令他對中國積壓深仇大恨。當他事業有成、不愁生活之時,1990年創辦壹傳媒集團,1995年再創辦蘋果日報,以傳媒第四權之力影響大眾思維、操控社會輿論,將「狗仔隊」文化引入傳媒,揭露公眾人物的私隱,並把色情、血腥、暴力帶到讀者面前,極盡譁眾取寵,被社會痛斥扭曲價值觀、教壞下一代。2014年佔領中環發生,蘋果日報進一步成為社會運動「積極推動者」,黎智英更親身參與運動要求員工採訪,並指示員工利用報紙呼籲抗爭,令社會陷入撕裂。

「佔中」成為該報編採方針的「分水嶺」,黎智英自此更密切參與編採決定,也是斷送大量香港年輕人前途的開始。這位傳媒人真是因為替人民發聲被監禁嗎?這絕對是錯誤的。他實際是外國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多次公開請求美國干預及制裁香港,他不是真心真意為香港人的利益發聲。若香港被制裁,無數港人的生計都會受打擊。他2019年7月訪問美國政客後曾公開指「香港正為你們相同的價值而戰。我們在敵陣中為你們而戰」,即使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後他仍公開在文章請求外國向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他在庭上更承認曾向助理表示美國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是「正確的做法」。他的行為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實際是出賣了香港人的利益與安全,惡意破壞「一國兩制」。

對於有人誤解黎智英是以民主自由的理念經營蘋果日報。這也是個大錯誤。根據蘋果日報多名高層在法庭的證供,揭示內部運作並沒有編輯自主,實際上是「鳥籠自主」,只能在黎智英設定的框架內落實編採工作,令員工須在法律風險下執行其個人意願,最終令他們也身陷囹圄。

仇恨蒙蔽黎智英的雙眼,也磨滅他的良心,復仇成為他人生中其中一個目標,不擇手段以蘋果日報作為「武器」、利用莘莘學子作為「工具」,甚至把香港作為「籌碼」,損害香港的利益,達成其自私、邪惡的個人目標。雖然他已罪成鋃鐺入獄,也難以彌補他對香港、對學生們的傷害。香港對此案必須引以為鑑,做好國家安全教育,讓人人明辨是非、有法必依,共同維護香港及國家的安全。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