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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涉串謀受賄換取日本連鎖店逾2千萬元翻新項目 3人不認罪受審 辯方質疑證據未經鑑定

法庭事

4人涉串謀受賄換取日本連鎖店逾2千萬元翻新項目 3人不認罪受審  辯方質疑證據未經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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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涉串謀受賄換取日本連鎖店逾2千萬元翻新項目 3人不認罪受審 辯方質疑證據未經鑑定

2026年02月23日 17:06 最後更新:17:06

41歲時任設計顧問公司職員涉嫌從3名人士收受逾23萬元賄款,以協助2間工程承辦商獲得日本連鎖藥妝店及連鎖超市的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其中一人早前承認控罪,餘下3人否認控罪。案件星期一(2月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控方提出的相關證據,未進行科學鑑定,無法證明信息的真實性。控方回應指會對證據進行審查,如確無關聯會予以剔除。

4名被告依次為41歲彭嘉倩,亞洲創造有限公司時任市場推廣主任;34歲李寶華,創崎設計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50歲彭慧賢,創崎時任工程監督;及46歲翁楚智,富銘工程有限公司營運者。他們被控於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間,串謀使彭嘉倩接受另外三名被告所提供的逾23萬元賄款,以協助三人獲得兩項由亞洲創造管理的翻新項目,所涉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

4人涉串謀受賄換取日本連鎖店逾2千萬元翻新項目,3人不認罪受審

4人涉串謀受賄換取日本連鎖店逾2千萬元翻新項目,3人不認罪受審

首被告彭嘉倩為涉案設計顧問公司職員,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即收賄逾23萬元,以協助工程承辦商獲取兩間日本連鎖店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被判入獄三個月。

承認事實指,河野正是亞洲創造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全程參與涉案各項工程的招標、合作等事宜。四名被告為本案涉案人員,其中翁楚智在2018年4月10日於香港成立富銘工程有限公司,主營設計工程、裝修翻新等業務,後續代表公司參與多項涉案工程的報價、投標、簽約等環節。

2019年,亞洲創造獲頒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二期的「東京生活館」翻新工程(項目甲)。同年8月,李寶華代表創崎公司與亞洲創造就該工程簽訂正式協議,協議金額為港幣1,584,430元。工程於2019年9月順利完工,亞洲創造就項目甲向創崎公司實際支付港幣1,750,160元工程費用。

同年亞洲創造獲日本連鎖市場委託,負責「唐吉訶德」(Donki)澳門店翻新工程(項目乙)的設計和翻新工程管理工作。2020年10月,翁楚智代表富銘工程就項目乙向「唐吉訶德」提交報價單,金額為港幣24,775,111元。2020年11月2日,河野正於Zoom對參與項目乙的投標者進行第二輪投標面試。翁楚智代表富銘工程再次提交報價單,最終競投金額為港幣23,409,080元。富銘工程成功中標,該工程於2021年7月順利完工。

隨後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於2022年12月20日進行拘捕及警誡。調查人員提取涉案被告及公司的銀行賬戶證據,包括涉及亞洲創造銀行戶口的付款紀錄及李寶華的恆生銀行戶口等相關證據。

辯方對控方提交的證據提出反對。辯方指,控方提交的WhatsApp、WeChat等聊天紀錄未進行任何電腦科學鑑定,無法證明記錄完整、及未被修改,也沒任何證據證明信息的時間、日期真實有效。同時,這些電子信息據稱是從公司某台電腦中發現,但該電腦本身同樣未做相關鑑定,也無證據證明其未被非法干擾,證據擷取的過程缺乏技術層面的合法性,無法確認真實性。

辯方續指,控方提交的多項證據與本案指控無關,不應被採納。部分信息內容時間與本案案情無任何關聯,控方卻將其作為證據提交。另有部分涉及控方證人與第一被告的信息,發生時間遠超控方界定的串謀指控日期。而且第二被告亦並非信息的參與者,既未在場也未參與相關溝通,證據不能作針對第二被告,亦不能指向其他無關聯的被告。

關於第一被告的相關陳述、招認內容的真實性本身無法確認,內容僅能指向其自身,不能作為針對其他被告的證據,控方卻作為證據,其使用目的不明確,也超出了合理的證據使用範圍。而且第一被告未參與本次審訊,無法確實聊天內容的真實性,控方將其納入本案證據的行為缺乏合理依據。

針對辯方指出的反對理由表示,控方回應指會對案件無關聯性的證據進行審查,若確定無關聯的話會考慮予以剔除。案件明(2月24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398/2025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有非法銷售電子煙集團,涉嫌以貪污賄賂手段,運送電子煙產品給客戶。經深入調查並徵詢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集團主腦及物流公司職員共8人,涉案賄款共約37萬元。調查顯示,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間,涉案電子煙網店的戶口收取共約3000萬元。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的電子煙網店經營者涉嫌先後接觸順豐站助理及收派員,分別向兩人提出支付報酬以換取協助,透過順豐運送電子煙產品。兩名順豐員工其後在取得主管的默許下,再尋求其他同事協助運送郵包。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8名被告包括電子煙網店經營者、其妻子及網店倉務員,以及5名順豐速運的職員,年齡介乎27至56歲,分別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串謀售賣另類吸煙產品和串謀銷售毒藥罪。8名被告現獲准保釋,案件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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