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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上訴庭維持劉偉聰無罪裁決 律政司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法庭事

35+顛覆案|上訴庭維持劉偉聰無罪裁決 律政司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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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上訴庭維持劉偉聰無罪裁決 律政司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2026年02月23日 17:19 最後更新:18:19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駁回12名被告就定罪或判刑提出的上訴。政府認為,說明任何人想要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必須依法受到懲治。對於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律政司將審慎研讀判詞,並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原審法庭早前頒下的裁決理由書,指出所謂「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就是要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審訊過程揭示涉案人士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計劃,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其他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以達至「攬炒」效果,令市民受苦。發言人說,本案鐵證如山,犯罪情節嚴重,被定罪人士罪有應得。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法庭就本案上訴作出的判決,足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嚴格按照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罪,被告才可被法庭定罪。

律政司歡迎司法部4月1日公告2026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詳情。考試訂於9月19日在廣東省深圳市、珠海市舉行。符合條件者可於4月16日至2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報名參加考試。

大灣區。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灣區。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表示,大灣區考試已成功舉辦了5屆,現時有超過630名港澳法律執業者已通過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港澳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試點工作將於26年10月4日屆滿。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律政司一直配合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等機關推動大灣區律師的試點工作,爭取將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我鼓勵香港法律執業者成為大灣區律師,取得雙重執業資格,善用粵港澳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助力內地企業出海。」林定國說。

有關詳情可瀏覽: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604/t20260401_533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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