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於2024年起訴一名保險代理強積金中介人及其4名客戶,涉透過貪污及欺詐手段,提早提取強積金,干犯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行。案中3人星期三(2月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等罪,暫委法官溫紹明將案押後至7月10日求情。另2人否認控罪,案件明(26日)續審。
3名認罪被告均為強積金計劃成員,依次為50歲麥國沛、51歲顏漢偉及49歲女子李芷君。麥國沛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指他於2021年7月16日與黃錦輝及他人串謀欺詐永明信託;顏漢偉承認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2022年5月16日在香港知道或相信一份看來是在律師陳錫恩面前簽署的聲明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以致對永明信託或其他人不利;李芷君承認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她於同年3月28日使用上述虛假文書,及知道或相信一份僱傭協議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
5人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提早領取共460萬元強積金,3人認罪。
餘下2名否認控罪被告分別為,34歲黃錦輝、為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時任保險代理暨強積金中介人及42歲何遠文、為強積金計劃成員。其中,黃錦輝被控5項串謀詐騙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何遠文則被控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方由大律師姚本成代表。控方指,經商討後辯方不會針對本案提出「案中案」,也不反對從電腦和手機中擷取相關資料作為證據。另第三被告顏漢偉現仍未有律師代表。控方稱,今早在各辯方大律師見證下,第三被告確認會認罪。惟溫官表示,在律師前確認並無法律效力。
法援處代表今到庭解釋,指因上星期才收到第三被告的申請,處方需時審批。溫官關注這星期被告有否律師代表,處方代表明言情況不樂觀。溫官直斥被告,審訊早已排期,法庭沒多餘時間等待被告完成資料提交及後續律師安排。即使後續提交資料,其真實性和有效性也無法保證,相關流程虛無縹緲,法庭無法繼續等待。
溫官指,被告並非一直以來都沒有律師代表,之前應有律師曾給予法律意見,要求其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自行答辯。
麥國沛、顏漢偉及李芷君承認串謀詐騙等罪,溫官裁定3人罪名成立,押後至7月10日求情;否認控罪的2名被告則在星期四(2月26日)續審,案件暫定6月29日裁決。
溫官押後至7月10日求情;否認控罪的2名被告則在2月26日續審,案件暫定6月29日裁決。
同意案情指,首被告黃錦輝為次被告麥國沛、第三被告顏漢偉及第五被告李芷君的強積金中介人。麥於2021年6月持護照移居英國,因明知BNO護照無法獲批強積金提早領取,委託黃協助辦理。黃提議麥偽造擬定居內地的虛假陳述並索取15,000港元「律師費」。2022年5月,麥按指示偽造租約,訛稱將會遷移到惠州定居,填寫虛假定居信息並留空關鍵內容,將材料寄給黃及支付費用。黃隨後向永明信託提交虛假租約、偽造律師聲明的申請,隱瞞麥無內地定居打算的實情。永明信託向麥發放約63萬元強積金。
2022年4月,顏的妻子支付2萬元至黃的帳戶作為報酬。同年5月,黃向永明信託提交顏的強積金提取申請,並附有虛假律師聲明。永明信託基於虛假資料核准申請,於2022年6月6日向顏發放約15萬元強積金。
2021年8月,李持BNO護照移居英國,其曾向黃表達提早領取強積金的意願。2022年2月,黃告知李以移居英國申請提取強積金應不獲批,提議其偽造擬定居中國內地的陳述。同年3月,黃向李索要8千元「律師費」,並指示其準備虛假內地工作合約。同時讓李填寫提取申請表格及聲明,虛假填報永久離港定居東莞,且留空關鍵信息。李按黃的指示偽造一份看似是東莞史特施實業有限公司與李簽訂的僱傭合約。永明信託收到由黃提交有關李的申請,向李發放約85萬元強積金。
案件編號:DCCC 985/2024
警方於4月22日至23日,執行名為「龍濤行動」的執法行動,成功打擊一個騙取政府貸款的犯罪集團,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拘捕12名本地人士,涉案金額2500萬元。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偉豪(中)、高級督察李嘉偉(左)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偉豪、高級督察李嘉偉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向傳媒簡報案情。譚偉豪表示,警方在2025年6月獲一間銀行報案,懷疑有人成立傀儡公司,並使用虛假銀行文件,訛稱這些傀儡公司有正常業務,透過政府為支援中小企業融資而推出的「八成信貸擔保產品」計劃申請貸款。當中涉及共14份申請,騙取的貸款金額合共超過2500萬港元。
警方就此積極調查,並悉破該犯罪集團的計劃及鎖定其身份,並在26年4月22日至23日,東九龍總區刑事部探員於全港多區展開拘捕行動。截至目前為止,共拘捕12名人士,罪名為「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亦即俗稱「洗黑錢」罪。
李嘉偉表示,12名本地人士包括10男2女,他們年齡介乎28歲至62歲。部分被捕人士報稱從事飲食業、運輸業或文員,少部分人士有黑社會背景。被捕人士當中包括1名集團主腦、2名骨幹成員、1名負責處理涉案貸款申請的銀行職員、5名傀儡公司董事,以及3名處理犯罪得益的戶口持有人。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李嘉偉(左)。
李嘉偉續指,集團首先會從不同途徑招攬他人,並以金錢回報利誘他人使用其身份開設傀儡公司。同時,集團會為這些傀儡公司偽造銀行文件,訛稱其有正常業務。其後,集團會操控這些傀儡公司董事,與涉案銀行職員申請貸款。
李嘉偉稱,當貸款成功獲批後,集團會在短時間內將相關款項轉移至其他銀行戶口,成為該集團的犯罪收益。調查發現,集團會向這些傀儡公司董事提供數千至數萬港元作為報酬。此外,集團亦會預留少量金錢於貸款戶口內作短期還款,以延遲他人識破其罪行。
李嘉偉指,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成功瓦解一個活躍本地的詐騙集團。行動中我們亦檢獲大量銀行文件、貸款申請表、電子設備、銀行卡及部分現金。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而我們的行動仍然進行中。
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說,政府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為企業提供信貸擔保,並分別於2012年5月及2019年12月推出八成及九成信貸擔保產品,以協助企業獲得銀行商業貸款。
莫愛蘭指,該計劃由按證保險公司負責營運及管理。在處理貸款申請時,銀行必須按照風險政策及商業慣例,就借款企業進行客戶盡職審查、信用評估,以及核實其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及業務前景等,以確保借款企業符合申請要求,並提交已核實及齊備的文件予按揭證券公司作最終擔保審批。
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
莫愛蘭說,截至今年3月底,八成及九成信貸擔保產品共批出超過49000宗申請,涉及貸款額超過1610億港元。其中超過63%,即約1027億港元的貸款本金已全數償還。計劃累計惠及超過25000家企業及超過41萬名相關僱員。
莫愛蘭稱,為善用公共資源,使計劃惠及真正有需要的企業,她表代按證保險公司重申,對任何以違法手段取得政府擔保貸款的行為絕對零容忍,並予以嚴厲譴責。按證保險公司會全力配合執法機構調查,以嚴正果斷執法,務求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偉豪(中)、高級督察李嘉偉(左)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副總裁莫愛蘭(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同時,按證保險公司會繼續與執法機構及銀行業界緊密合作,加強分析可疑個案特點及犯案手法,並按實際情況與銀行業界研究,進一步加強貸款審批前的盡職審查及監控機制,減低計劃的潛在風險及壞帳損失,確保公帑得以善用。
譚偉豪之後作出呼籲,指「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均屬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警方提醒市民,騙徒可能聲稱只需提供簡單資料開設公司,便可獲得利潤,但實際上騙徒會利用你的個人資料及虛假文件申請貸款,並在取得款項後逃之夭夭。因此,市民切勿輕易將個人資料交予他人,否則不但未能獲得回報,還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