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醫院兩名病人服務助理懷疑被人非禮,院方得悉事件後報警,一名53歲男病人被捕。
院方表示,該院內科及老人科病房兩名病人服務助理,於2月22日上午照顧病人期間,懷疑被非禮。院方接獲報告後報警,警方24日在病房拘捕一名53歲男病人。
瑪嘉烈醫院。
院方稱高度關注事件,強烈譴責涉嫌非禮本院員工的行為,並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跟進事件及全力配合警方調查。醫院已向兩名病人服務助理致以慰問及提供支援。
瑪嘉烈醫院。政府資料圖片
院方又指,已透過早期事故通報系統向醫院管理局總辦事處呈報事件。
48歲男子於2022年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擔任功課輔導班義務導師期間,非禮當時僅11歲男童的臀部和下體等,被控3項非禮罪,經審訊後,僅1項非禮罪成,另兩罪罪脫,但被告就定罪提上訴,而律政司亦針對兩項無罪裁決上訴,惟僅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被告改認罪,暫委法官香淑嫻星期四(9月3日)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兩罪共囚10個月。
暫委法官香淑嫻星期四(9月3日)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兩罪共囚10個月。
香官今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未婚,2007年獲中大人類學碩士學位,本案案發前曾任大學行政主任,但因被告曾服刑,出獄後只能從事外賣工作;其後因律政司上訴得直而再被定罪,經歷極大教訓,被告自知已無法在教育相關行業立足。辯方指,被告品格良好,過往參與義務工作及捐款並獲獎狀,曾接觸過百名學生而沒有投訴,認為本案屬單一事件,望法庭輕判。
但香官判刑時指,本案並非單一事件,被告兩天內觸摸男童X不同部位,犯案過程分別長達8分鐘及31分鐘。雖然男童X和其母親拒絕進行精神創傷評估,但法庭不能忽視X蒙受的心理創傷。被告利用工作與男童接觸的便利而犯案,破壞誠信,但考慮被告初犯,加上受到法律程序折騰,終判被告兩罪共10個月監禁。
被告何永恒,承認於2022年8月20日及27日在深水埗非禮當時11歲男童X;他另於同年8月13日非禮X,較早前被裁定1項非禮罪成、判囚7個月,已服刑完畢。
承認案情指,X自2018年起參加涉案社協的功課輔導班,而被告自2011年開始擔任該輔導班的義務導師;X在2022年8月27日向母親表示遭被告觸摸臀部和下體。而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在2022年8月20日在課室內用手觸摸X的大腿、下體和胸部等;及在8月27日,被告觸摸X的下體、臀部和胸部等;被告至同年9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10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