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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次盗用家人等姓名濫開受管制藥物自用 時任伊院副顧問醫生罪成候判

法庭事

逾百次盗用家人等姓名濫開受管制藥物自用 時任伊院副顧問醫生罪成候判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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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次盗用家人等姓名濫開受管制藥物自用 時任伊院副顧問醫生罪成候判

2026年03月06日 19:45 最後更新:19:49

伊利沙伯醫院一名時任副顧問醫生,5年半內多次向家人及病人濫開受管制藥物並侵吞自用,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3月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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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50歲李志良,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法官林偉權在裁決時指出,被告開藥是為了達到自身目的,而非為了有醫療需要的人,做法危險及有違醫生專業操守及嚴謹責任,並且嚴重濫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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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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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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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沙伯醫院。伊利沙伯醫院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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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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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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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5日,以待繼續聽取辯方求情及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驗尿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任職醫管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負責為病人診症、治療及按需要向病人處方藥物。被告須遵照醫管局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定,不得未經授權使用醫管局物資,亦不可未經授權拿取藥物。

伊利沙伯醫院。伊利沙伯醫院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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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接獲醫管局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其父母、妻兒及家傭等七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逾百次虛假地利用他們的名義預約診症。被告其後透過虛假診症,處方兩款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藥物,涉及逾千劑咳藥水或治療過度活躍症的精神科藥物,並於醫院職員配發藥物後,侵吞該等藥物自用。

此外,被告又向另外兩名病人處方劑量高於所需的咳藥水,並要求兩人將額外處方的咳藥水退還給他自用。醫管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詩欣及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甄家駿協助。廉署發言人指,廉署一直與公共機構緊密合作,透過宣傳教育提醒公職人員須時刻維持高度誠信操守,不可濫用職權作出不當行為,破壞市民大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和信任。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中間人,控告她涉嫌於2010年向兩名會計師事務所時任經理,提供共40萬元賄款,以協助布料生產商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來港上市。

證監會官網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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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2010年3月底接獲證監會的轉介個案,當時被告已離開香港。她早前回港後被廉署拘捕。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廉署4月14日起訴被告。

陳秋云,72歲,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她已獲准保釋,案件4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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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指,案發時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打算來港上市,並透過被告介紹而委聘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畢馬威一名高級經理及一名助理經理負責洪良首次公開招股計劃的審計工作,洪良於2009年12月底,在聯交所的主板上市,其後於2013年9月被除牌。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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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0年2月20日,向該兩名畢馬威高級經理及助理經理分別提供現金賄款30萬元及10萬元,作為二人提供審計服務從而促使洪良首次公開招股的報酬。該名畢馬威助理經理拒絕受賄並向公司匯報事件。畢馬威進行內部調查後向證監會作出舉報,證監會其後將個案轉介廉署。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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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一直與相關監管機構,包括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證監會保持緊密合作,透過流程監控及宣傳教育,確保上市申請公平公正,以維護本港金融市場的廉潔,並鞏固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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