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已經刊憲,新一項控煙措施由今年4月30日起生效,政府將進一步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簡稱「另類煙」),當中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及草本煙。
自4月30日起,市民在公眾地方吸食另類煙,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公眾地方吸食或攜帶已啟動的另類吸煙產品,會被視為管有並且違法,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管有超額另類煙或作商業用途,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類煙含有很多添加劑及致癌物,亦會刺激呼吸系統,很容易令人上癮,增加呼吸系統疾病及心血管疾病風險,對健康帶來很大的不良影響。
另類煙含有多種添加劑及致癌物,增加市民呼吸系統疾病及心血管疾病風險。巴士的報記者攝
世衛已明確指出,電子煙不是有效的戒煙工具,加上近年政府見到有部份毒品混入電子煙供人們吸食,情況令人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