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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冼婆婆靠抽氣設備驅散濃煙自救逃生 專家:非適用於所有環境 或反致「引煙入室」

社會事

大埔火災|冼婆婆靠抽氣設備驅散濃煙自救逃生 專家:非適用於所有環境 或反致「引煙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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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冼婆婆靠抽氣設備驅散濃煙自救逃生 專家:非適用於所有環境 或反致「引煙入室」

2026年03月26日 19:18 最後更新:22:00

居於宏泰閣、年逾八旬的冼善卿在第4場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上指,火災發生時,她利用家中兩部抽油煙機、一把抽氣扇和兩把活動風扇,成功驅散窗外湧入的濃煙,事後更獲消防員豎起大拇指讚賞其臨危不亂,陸官亦讚其是「香港的驕傲」,帶來正能量。然而,有專家提醒,火警時用此方法求生須視乎當時情境,不能直接套用,或會弄巧反拙,造成「引煙入室」。

宏福苑居民冼善卿。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冼善卿。巴士的報記者攝

勿盲目啟動抽氣設備 或致煙霧倒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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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居民冼善卿。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冼善卿。巴士的報記者攝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指出,防火或逃生並不存在「最好」的方法,關鍵在於事前必須充分準備,制定多個應變方案。資料圖片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指出,防火或逃生並不存在「最好」的方法,關鍵在於事前必須充分準備,制定多個應變方案。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亦指,因通風本質是對流過程,有氣流排出,就必然有氣流流入。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亦指,因通風本質是對流過程,有氣流排出,就必然有氣流流入。資料圖片

宏福苑逾1700個單位有924 個單位受不同程度的損毀。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逾1700個單位有924 個單位受不同程度的損毀。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 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 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振敏表示,火警發生時應優先選擇樓梯逃生。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振敏表示,火警發生時應優先選擇樓梯逃生。巴士的報記者攝

針對今次火災中樓梯環境的狀況,梁錦得直言情況「非常惡劣」。巴士的報記者攝

針對今次火災中樓梯環境的狀況,梁錦得直言情況「非常惡劣」。巴士的報記者攝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指出,防火或逃生並不存在「最好」的方法,關鍵在於事前必須充分準備,制定多個應變方案。他解釋,當啟動抽氣扇將室內空氣排出的同時,必然有外部空氣補充進入室內,若門窗外正是火源或濃煙瀰漫的區域,反而可能「引煙入室」。他形容,冼婆婆的情況某程度上帶點運氣成分,「要視乎現場情況,並清楚自己行動可能帶來的後果。」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指出,防火或逃生並不存在「最好」的方法,關鍵在於事前必須充分準備,制定多個應變方案。資料圖片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指出,防火或逃生並不存在「最好」的方法,關鍵在於事前必須充分準備,制定多個應變方案。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亦指,因通風本質是對流過程,有氣流排出,就必然有氣流流入。即使嘗試朝特定方向驅煙,窗戶兩側仍可能因氣壓差,導致外部煙霧倒灌,「若不確定外部是乾淨空氣還是濃煙,基本上不建議採用這種通風方法。」

消防顧問梁錦得亦指,因通風本質是對流過程,有氣流排出,就必然有氣流流入。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亦指,因通風本質是對流過程,有氣流排出,就必然有氣流流入。資料圖片

條件許可下逃生為首選

今次大火中,宏福苑有逾1700個單位中,有924 個單位受不同程度的損毀。無論選擇留家或自救、抑或冒險逃生,對不少居民而言似乎皆陷入「無路可逃」的困局。

林振敏指出,若條件許可,逃生應為首選,「如果對逃生路線已有信心,為何要留在家中?」他強調,家中環境變數多,及早離開並進入相對可控的逃生通道,往往是更安全的選擇。不過,他亦提醒,逃生與否必須綜合評估自身狀況,「長者或行動不便人士,逃生所需時間可能多出數倍」,在火勢與濃煙威脅下,留待救援或為更穩妥選擇。

宏福苑逾1700個單位有924 個單位受不同程度的損毀。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逾1700個單位有924 個單位受不同程度的損毀。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錦得亦強調,在火警中應以逃生為優先。他建議,可將厚棉被充分浸濕後包裹全身,並緊貼樓梯地面,以低姿勢緩慢向下爬行。此外,可配合使用消防處近期派發的「逃生三寶」中的防煙頭罩,該頭罩具有一定防護毒煙功能,可提供數分鐘的保護。

大埔宏福苑 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 巴士的報記者攝

優先選擇樓梯逃生

在聽證會上,曾有居民表示在事發時是乘搭升降機逃生。但林振敏表示,火警發生時應優先選擇樓梯逃生,「向上可往天台,向下可出地面」,進退有路。他明言,搭𨋢等於將命運交託給一個不受控的系統,「火災可能影響電力,濃煙可能進入𨋢槽,𨋢隨時會停。」他提到,除非是行動極度不便、根本無法走樓梯人士,才可能考慮升降機。

林振敏表示,火警發生時應優先選擇樓梯逃生。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振敏表示,火警發生時應優先選擇樓梯逃生。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錦得補充,電梯內設有多重安全保護裝置,一旦偵測到煙霧,電梯便可能自動停駛。他引述過往案例,早年曾有消防員因使用非消防專用電梯,受煙霧感應影響而困於電梯內,最終不幸殉職。他分析,今次火災中有人成功透過電梯脫險,極可能是因當時煙霧尚未觸及相關安全裝置,他坦言:「那瞬間實屬幸運。」

防火規範及意識同樣關鍵

針對今次火災中逃生樓梯的狀況,梁錦得直言「非常惡劣」。他強調,在符合防火安全設計的樓宇中,逃生通道不應出現如此高溫與濃煙密布的情況。此次事件反映相關防火規範與現場管理存在嚴重不足,但他期望公眾不應因今次事故,而對整體逃生通道的安全性失去信心。

針對今次火災中樓梯環境的狀況,梁錦得直言情況「非常惡劣」。巴士的報記者攝

針對今次火災中樓梯環境的狀況,梁錦得直言情況「非常惡劣」。巴士的報記者攝

林振敏指出,除了硬件與規範,居民的防火意識與參與度同樣關鍵。他建議,管理公司應定期舉辦消防講座與實地演練,居民亦須積極參與,熟悉逃生路線與自救方法。他重申,自救意識永遠是火場生存最核心的一環。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26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四場聽證會,下午繼續有三名宏福苑居民,一名遇難者家屬及兩名當時在屋苑工作的工人作供。有居民憶述當時從30樓逃生,途經每層都嘗試㪣響警鐘讓更多人逃生,但警鐘始終未響。有遇難者家屬憶述與亡母最後幾分鐘通話,最後留下一句「你同哥哥好好生活」就從此永別,冀獨立委員會能徹查到底還死難者及居民一個公道。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下午首位作供的是居於宏泰閣26樓的阮仲文。他自小在宏福苑長大,父母居於同座同一層另一單位,但在火災中不幸遇難。阮表示自己從事餐廳牌照申請工作,對消防條例有一定認識。他指出,在大廈維修期間,留意到後樓梯的防火窗被拆除,改為「生口」(「工作出入通道)。他認為這存在問題,因為防火窗本應用來防煙防火,拆除後便失去了走火功能。此外,他觀察到每個單位的窗戶被發泡膠板封閉,無法看清外面環境,亦不清楚封窗物料是否防火。他本人未有就此投訴,但知道有街坊曾作出反映。

宏福苑居民阮仲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阮仲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火警當日下午約3時,阮先生在德福花園得悉火警,即時乘車趕回大埔。抵達後現場火勢猛烈,他四處尋找父母,不斷在廣福邨及社區會堂之間來回搜尋,但電話一直未有回音。

關於大廈維修工程的「生口」問題,阮指出「生口」由木板製成,令本來用作擋火擋煙的設施,基本上變成沒有作用。他亦提及,在業主立案法團會議投票揀選維修公司時,觀察到大部分街坊都不希望揀選中標的公司,但最終開票結果卻非如此,令他懷疑背後有問題。

第二位作供的是居於宏建閣30樓的文家峻,他指事發時他在家中房間內,由於大廈進行工程,平日習慣關閉窗戶。他聞到燒焦味及聽到巨響後,拿起電筒巡查全屋,發現廚房對出竹棚穿了一個約掛牆時鐘大小的洞,洞口下方的竹棚有3至4袋建築材料的包裝袋分別在燃燒及開始蔓延,並有火屑掉落下層。他即時叫家人準備離開,家人同時拍門通知同層鄰居。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文表示曾嘗試在廚房淋水救火,但因火源有一定距離,且位於竹棚邊緣貼近綠色圍網,淋水無法撲滅。他再淋了兩轉水到樓下,擔心火勢蔓延。其後他叫所有人離開,當時開門完全沒有煙,因此無人使用濕毛巾。

他憶述家人及其他鄰居乘搭升降機離開。他本人嘗試拉出消防喉救火,扭動開關後發現水量很少,「連淋濕身都唔得」,他一度以為喉管太久沒有使用。他隨即決定撤離,並在行樓梯逃生期間,幾乎每層都走一圈,嘗試敲響火警鐘。他指出,敲玻璃或按掣都可以啟動警鐘,他見到警鐘便會撲過去按動,希望盡量通知更多人逃生,但警鐘都沒有響。

文描述,樓梯內有部分樓層的窗戶被拆走,部分樓層樓梯有白煙,最少兩至三層。他從樓梯窗戶望出去,見到對出竹棚有物品燃燒。走廊則沒有煙。他行經其中一層時,見到消防喉被拉出,有男士嘗試救火,同樣表示沒有水。他告訴對方高層已經起火,救不了,應盡快離開。他繼續在樓宇內走動,一邊樓梯行經另一邊,盡量拍門及敲警鐘通知其他人。

文先生最終安全抵達大堂,與一名保安及一名軍裝警員短暫溝通後,目擊大廈外有雜物墮下。他其後跑到廣雲街天橋底巴士站的救護分流站,自行檢查傷勢後向家人報平安,時間約為下午3時40分。他表示,由於自己沒有被困及受傷,且預期會有很多人需要救援,為免佔用資源,他沒有致電999。他補充,有其他居民在得悉火警後乘搭升降機離開,比他更早逃生,他以為他們會通知相關人員。

文先生最後補充,宏昌閣與宏盛閣後方行人入口附近,以往堆放大量建築材料,佔據了原本供長者休息的地方,他因為跑步經過該處而有深刻印象。

第三位作供的是居於宏志閣的王淑蘭,她與兒子同住,在大埔街市工作,與街坊接觸頻繁。她指出,其單位外就是後樓梯的門,但她從未成功打開過那道門,只有一次由一名說清潔工普為她開門。她理解該門開啟時會有警鐘,但從未聽過警鐘響起。

宏福苑居民王淑蘭。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王淑蘭。巴士的報記者攝

關於業主立案法團的事務,王表示自己並非業主(單位以其弟名義登記),因此未能參加法團會議,而且會議要求出示身份證,她認為涉及私隱而不願提供。她提到,有街坊反映曾被人收取授權書,亦聽說有業主沒有授權任何人,到親身投票時卻發現自己的住戶身份已被他人投票。她指曾聽到街坊稱,區議員黃碧嬌及其義工曾向住戶索取授權信,並曾因維修事宜與人發生爭執。

王又形容整個招標過程「好黑暗」,她認為造價昂貴,但街坊的意願永遠不被接納,而且過程中受到干擾。她提到火災後有街坊對她說,這次火災犧牲了很多人,卻救回了屋苑,說話相當難聽。她亦關注其他屋苑的維修造價問題,感覺居民任人宰割。她指廉政公署拘捕部分人士後,情況似乎暫時安全。

陸啟康法官在聽取王女士證供後,提醒公眾,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調查圍標問題,公眾諮詢即將開始,呼籲任何人士如有相關資料或證據,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委員會秘書處提交,以協助調查。

最後一名作供居民羅曉琪,其母親與兄長居於宏昌閣一單位,母親在火災中不幸遇難。她憶述,火警當日下午3時02分,她從家庭WhatsApp群組得知宏昌閣發生火警,其母親在群組中發送信息。她隨即致電母親,當時母親聲音驚慌,表示打開大門見到很大煙,她叫母親用濕毛巾塞住門縫,母親回應塞到下面塞不到上面。母親告訴她周圍都有火光和煙,並表示走不到。通話約5分鐘後,母親最後說了一句「你與哥哥好好生活」,之後便收線。她估計,下午3時03分其母親的單位已被濃煙攻陷。她強調通話期間沒有聽到火警鐘聲。

宏福苑居民羅曉琪。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羅曉琪。巴士的報記者攝

羅當時在觀塘,即時乘的士趕回大埔,因交通擠塞在石油氣站下車,時間約為下午3時30分,她下車時見到有火屑彈出。

關於大維修期間的情況,羅表示沒有正式投訴,但當時整幢大廈被封上發泡膠板,窗戶難以打開,室內灰塵大、空氣差,心情惡劣,不想留在家中。

羅最後向委員會表達心聲,作為遇難者家屬,她很想找出真相,想知道為何與母親通話數分鐘後便煙火彌漫。她質疑為何火警如此嚴重、沒有警鐘、水缸無水令救火困難。她指160多人喪生,如果要以這麼多人的性命才能喚醒香港,代價實在太大。她懇請委員會徹查到底,找出造成大火的原因,確定誰人疏忽、誰人應負責任,還遇難者及1900多戶居民一個公道。

另外,同日亦有兩位在宏福苑工作的工人作供。首位是俗稱「洗石師傅」的外牆清潔工人黃足蓮。她表示從事相關工作約12年,2024年11月受聘在宏昌閣棚架上進行洗石工作。她表示,開工前曾上一堂約一小時的安全課,內容主要是佩戴安全帶、安全帽等個人安全措施。管工「賴總」曾提及「生口」作為出入口,但只提過一次。安全課沒有講解火警時的應變措施,只提及不要吸煙及注意衛生。

她表示,洗牆是工程的最後工序,工作時窗戶上的發泡膠已經拆走。火警當日下午約2時半,她聽到樓下有人呼喊「火燭」時才知悉火警,她聞到輕微燒膠味。她試圖了解情況,但見到大量濃煙從圍網湧出,無法前行。她與另一工友姚順友嘗試經後樓梯上天台逃生,但打開門已見大量濃煙,無法進入。兩人最終被困天台,只能利用水喉撲火,直至翌日(11月27日)才由消防員救走。

黃女士指工作時間為朝九晚五,午飯自攜到天台進食,沒有固定小休時間。她稱未見過其他工人在宏福苑範圍內吸煙,亦只見過管工一次。

第二位作供工人為姚順友,他與黃足蓮一同工作,從事洗石師傅超過30年。他於2020年起受僱於海德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以月薪方式聘用。

姚先生確認,開工前曾上安全課,但內容主要關於安全措施,未有講解火警應變或吸煙事宜。他指工作期間,他與黃專注洗石,較少與其他工人接觸。火警當日下午,他們在約27樓進行洗石工作,聽到樓下有人呼喊「火燭」及聞到燒焦味後,懷疑發生火警,於是從棚架爬回天台。

姚先生嘗試經防火門進入大廈,但打開門已見濃煙湧出,無法進入。他指安全課只提及在指定地點集合,但沒有提供消防設備。天台亦沒有滅火筒,他們只能自行取水撲火。他與黃女士最終被困天台,直至翌日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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