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在第四場聽證會中傳召了9名宏福苑居民作供,當中有居民憶述事發時的逃生經過,指當消防員來救援時,自己已無力行走,當時感覺到沖下樓梯的水像溫泉般熱、牆壁燙手。事實上,過去房屋局長何永賢曾表示,受災的7幢樓宇結構遭嚴重破壞,難以合理地修復至符合法例要求,認為已不適宜居住,長遠需要拆卸。
何永賢曾表示,受災的7幢樓宇結構遭嚴重破壞,難以合理地修復至符合法例要求,認為已不適宜居住,長遠需要拆卸。資料圖片
惟在首場聽證會上,獨立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曾引用消防處資料表示,宏福苑7幢受影響樓宇合共1736個單位當中,有812個單位內部並無受影響,所佔比例不少,那表面不受火災影響的單位,是否仍隱藏結構危機?
點擊看圖輯
何永賢曾表示,受災的7幢樓宇結構遭嚴重破壞,難以合理地修復至符合法例要求,認為已不適宜居住,長遠需要拆卸。資料圖片
熱脹冷縮效應導致混凝土內部產生大量細微裂縫。資料圖片
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分部前主席陳世昌指,7幢樓宇受火燃燒的情況均有不同。資料圖片
陳世昌指,燃燒的時間和溫度、烈度不同,影響有差異。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一般住宅建築的結構設計,通常以抵禦約1小時的火勢為標準。資料圖片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指,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在高溫下會產生熱脹效應,資料圖片
獨立委員會代表律師杜淦堃。巴士的報記者攝
據何永賢今年2月指,經工程團隊聯同港大專家實地視察及採樣化驗後,確認7座受災樓宇的結構受長遠破壞,部分主力牆在火災後混凝土嚴重剝落,鋼筋外露,甚至有樓面板及樑柱出現彎曲變形。
而據樣本分析,經歷高溫燃燒,再加上救火時的灑水冷卻過程,熱脹冷縮效應導致混凝土內部產生大量細微裂縫,不僅影響樓宇的長遠結構安全,也會引致混凝土剝落,加速鋼筋銹蝕,日後會有滲水及受腐蝕的風險。
熱脹冷縮效應導致混凝土內部產生大量細微裂縫。資料圖片
工程師:視乎燃燒時間和溫度 不同位置有差異
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分部前主席陳世昌指,7幢樓宇受火燃燒的情況均有不同,「不同位置、不同座數、不同層數,情況都不同」。他說,樓宇的結構混凝土一般在攝氏500至600度便開始有影響,「燒的時間愈耐,影響就愈大」,故燃燒的時間和溫度、烈度不同,影響有差異。
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分部前主席陳世昌指,7幢樓宇受火燃燒的情況均有不同。資料圖片
「混凝土裡有鋼筋,當燃燒時間長,鋼筋的溫度愈高,就會迫爆混凝土,產生裂縫;當救火時灑水冷卻後,鋼筋的收縮膨脹速度,又會比混凝土大,導致鋼筋不能被混凝土『包實』,存在空隙,嚴重影響其受力的效用,耐用性和強度亦受影響。」
因此,他認為,在此情況下,就要考慮進行維修的時間和成本效益,「整幅牆打爛佢,再倒石屎,係咪可以呢?當然可以,但如果好多位置或層數都有此情況,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是否可行?」
陳世昌指,燃燒的時間和溫度、烈度不同,影響有差異。巴士的報記者攝
混凝土牆裂縫未必肉眼可察覺
他說,結構牆的輕微裂縫未必容易用肉眼察覺,或需開鑿採樣檢測分析,才知對受力的影響程度,表面上未有受災的單位,未必代表其所在的整幢大廈結構無問題,要視乎受火波及或不受火燃燒的單位分布位置,「例如同一幢樓,有幾層某個座向的單位受火波及好嚴重,但其樓上樓下的單位又未必燒到,但唔代表這幢樓的結構不受影響。」他同意,不能以受災單位的數目來判斷樓宇結構是否安全,因整幢樓宇不是割裂,要進行詳細評估才能較準確判斷。
超出建築物原有抗火時限設計 致結構或嚴重受損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一般住宅建築的結構設計,通常以抵禦約1小時的火勢為標準,而宏福苑的火災顯然已超出原有設計的抗火時限,導致樓宇結構出現物理變化與強度折減。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一般住宅建築的結構設計,通常以抵禦約1小時的火勢為標準。資料圖片
他舉例,當年藍田滙景花園的四級大火中,地庫持續燃燒超過4小時,最終造成樓板混凝土被燒穿,形成明顯破洞,可見結構受火影響後,可能發生嚴重損壞,甚至出現局部崩塌的風險。翻查資料,藍田滙景花園的四級火發生於1991年,當時屋苑仍在施工階段,火警發生在第9座地庫停車場,事件導致3名消防員受傷,並一度影響藍田地鐵站運作。
須開鑿結構體進行驗證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指,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在高溫下會產生熱脹效應,若受熱膨脹幅度過大,如超過10厘米,混凝土內部的應力分布可能已發生變化,導致結構承載能力受損。他強調,事後是否需要採取加固或修復措施,必須依據實際受熱溫度與時間進行專業評估。若無法確定受熱程度,則需由結構工程師進行詳細檢測,必要時甚至須局部鑿開結構體進行驗證,「你不能只看表面沒有燒焦,就假設內裡的鋼筋沒有變化。」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指,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在高溫下會產生熱脹效應,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26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四場聽證會,下午繼續有三名宏福苑居民,一名遇難者家屬及兩名當時在屋苑工作的工人作供。有居民憶述當時從30樓逃生,途經每層都嘗試㪣響警鐘讓更多人逃生,但警鐘始終未響。有遇難者家屬憶述與亡母最後幾分鐘通話,最後留下一句「你同哥哥好好生活」就從此永別,冀獨立委員會能徹查到底還死難者及居民一個公道。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下午首位作供的是居於宏泰閣26樓的阮仲文。他自小在宏福苑長大,父母居於同座同一層另一單位,但在火災中不幸遇難。阮表示自己從事餐廳牌照申請工作,對消防條例有一定認識。他指出,在大廈維修期間,留意到後樓梯的防火窗被拆除,改為「生口」(「工作出入通道)。他認為這存在問題,因為防火窗本應用來防煙防火,拆除後便失去了走火功能。此外,他觀察到每個單位的窗戶被發泡膠板封閉,無法看清外面環境,亦不清楚封窗物料是否防火。他本人未有就此投訴,但知道有街坊曾作出反映。
宏福苑居民阮仲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火警當日下午約3時,阮先生在德福花園得悉火警,即時乘車趕回大埔。抵達後現場火勢猛烈,他四處尋找父母,不斷在廣福邨及社區會堂之間來回搜尋,但電話一直未有回音。
關於大廈維修工程的「生口」問題,阮指出「生口」由木板製成,令本來用作擋火擋煙的設施,基本上變成沒有作用。他亦提及,在業主立案法團會議投票揀選維修公司時,觀察到大部分街坊都不希望揀選中標的公司,但最終開票結果卻非如此,令他懷疑背後有問題。
第二位作供的是居於宏建閣30樓的文家峻,他指事發時他在家中房間內,由於大廈進行工程,平日習慣關閉窗戶。他聞到燒焦味及聽到巨響後,拿起電筒巡查全屋,發現廚房對出竹棚穿了一個約掛牆時鐘大小的洞,洞口下方的竹棚有3至4袋建築材料的包裝袋分別在燃燒及開始蔓延,並有火屑掉落下層。他即時叫家人準備離開,家人同時拍門通知同層鄰居。
巴士的報記者攝
文表示曾嘗試在廚房淋水救火,但因火源有一定距離,且位於竹棚邊緣貼近綠色圍網,淋水無法撲滅。他再淋了兩轉水到樓下,擔心火勢蔓延。其後他叫所有人離開,當時開門完全沒有煙,因此無人使用濕毛巾。
他憶述家人及其他鄰居乘搭升降機離開。他本人嘗試拉出消防喉救火,扭動開關後發現水量很少,「連淋濕身都唔得」,他一度以為喉管太久沒有使用。他隨即決定撤離,並在行樓梯逃生期間,幾乎每層都走一圈,嘗試敲響火警鐘。他指出,敲玻璃或按掣都可以啟動警鐘,他見到警鐘便會撲過去按動,希望盡量通知更多人逃生,但警鐘都沒有響。
文描述,樓梯內有部分樓層的窗戶被拆走,部分樓層樓梯有白煙,最少兩至三層。他從樓梯窗戶望出去,見到對出竹棚有物品燃燒。走廊則沒有煙。他行經其中一層時,見到消防喉被拉出,有男士嘗試救火,同樣表示沒有水。他告訴對方高層已經起火,救不了,應盡快離開。他繼續在樓宇內走動,一邊樓梯行經另一邊,盡量拍門及敲警鐘通知其他人。
文先生最終安全抵達大堂,與一名保安及一名軍裝警員短暫溝通後,目擊大廈外有雜物墮下。他其後跑到廣雲街天橋底巴士站的救護分流站,自行檢查傷勢後向家人報平安,時間約為下午3時40分。他表示,由於自己沒有被困及受傷,且預期會有很多人需要救援,為免佔用資源,他沒有致電999。他補充,有其他居民在得悉火警後乘搭升降機離開,比他更早逃生,他以為他們會通知相關人員。
文先生最後補充,宏昌閣與宏盛閣後方行人入口附近,以往堆放大量建築材料,佔據了原本供長者休息的地方,他因為跑步經過該處而有深刻印象。
第三位作供的是居於宏志閣的王淑蘭,她與兒子同住,在大埔街市工作,與街坊接觸頻繁。她指出,其單位外就是後樓梯的門,但她從未成功打開過那道門,只有一次由一名說清潔工普為她開門。她理解該門開啟時會有警鐘,但從未聽過警鐘響起。
宏福苑居民王淑蘭。巴士的報記者攝
關於業主立案法團的事務,王表示自己並非業主(單位以其弟名義登記),因此未能參加法團會議,而且會議要求出示身份證,她認為涉及私隱而不願提供。她提到,有街坊反映曾被人收取授權書,亦聽說有業主沒有授權任何人,到親身投票時卻發現自己的住戶身份已被他人投票。她指曾聽到街坊稱,區議員黃碧嬌及其義工曾向住戶索取授權信,並曾因維修事宜與人發生爭執。
王又形容整個招標過程「好黑暗」,她認為造價昂貴,但街坊的意願永遠不被接納,而且過程中受到干擾。她提到火災後有街坊對她說,這次火災犧牲了很多人,卻救回了屋苑,說話相當難聽。她亦關注其他屋苑的維修造價問題,感覺居民任人宰割。她指廉政公署拘捕部分人士後,情況似乎暫時安全。
陸啟康法官在聽取王女士證供後,提醒公眾,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調查圍標問題,公眾諮詢即將開始,呼籲任何人士如有相關資料或證據,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委員會秘書處提交,以協助調查。
最後一名作供居民羅曉琪,其母親與兄長居於宏昌閣一單位,母親在火災中不幸遇難。她憶述,火警當日下午3時02分,她從家庭WhatsApp群組得知宏昌閣發生火警,其母親在群組中發送信息。她隨即致電母親,當時母親聲音驚慌,表示打開大門見到很大煙,她叫母親用濕毛巾塞住門縫,母親回應塞到下面塞不到上面。母親告訴她周圍都有火光和煙,並表示走不到。通話約5分鐘後,母親最後說了一句「你與哥哥好好生活」,之後便收線。她估計,下午3時03分其母親的單位已被濃煙攻陷。她強調通話期間沒有聽到火警鐘聲。
宏福苑居民羅曉琪。巴士的報記者攝
羅當時在觀塘,即時乘的士趕回大埔,因交通擠塞在石油氣站下車,時間約為下午3時30分,她下車時見到有火屑彈出。
關於大維修期間的情況,羅表示沒有正式投訴,但當時整幢大廈被封上發泡膠板,窗戶難以打開,室內灰塵大、空氣差,心情惡劣,不想留在家中。
羅最後向委員會表達心聲,作為遇難者家屬,她很想找出真相,想知道為何與母親通話數分鐘後便煙火彌漫。她質疑為何火警如此嚴重、沒有警鐘、水缸無水令救火困難。她指160多人喪生,如果要以這麼多人的性命才能喚醒香港,代價實在太大。她懇請委員會徹查到底,找出造成大火的原因,確定誰人疏忽、誰人應負責任,還遇難者及1900多戶居民一個公道。
另外,同日亦有兩位在宏福苑工作的工人作供。首位是俗稱「洗石師傅」的外牆清潔工人黃足蓮。她表示從事相關工作約12年,2024年11月受聘在宏昌閣棚架上進行洗石工作。她表示,開工前曾上一堂約一小時的安全課,內容主要是佩戴安全帶、安全帽等個人安全措施。管工「賴總」曾提及「生口」作為出入口,但只提過一次。安全課沒有講解火警時的應變措施,只提及不要吸煙及注意衛生。
她表示,洗牆是工程的最後工序,工作時窗戶上的發泡膠已經拆走。火警當日下午約2時半,她聽到樓下有人呼喊「火燭」時才知悉火警,她聞到輕微燒膠味。她試圖了解情況,但見到大量濃煙從圍網湧出,無法前行。她與另一工友姚順友嘗試經後樓梯上天台逃生,但打開門已見大量濃煙,無法進入。兩人最終被困天台,只能利用水喉撲火,直至翌日(11月27日)才由消防員救走。
黃女士指工作時間為朝九晚五,午飯自攜到天台進食,沒有固定小休時間。她稱未見過其他工人在宏福苑範圍內吸煙,亦只見過管工一次。
第二位作供工人為姚順友,他與黃足蓮一同工作,從事洗石師傅超過30年。他於2020年起受僱於海德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以月薪方式聘用。
姚先生確認,開工前曾上安全課,但內容主要關於安全措施,未有講解火警應變或吸煙事宜。他指工作期間,他與黃專注洗石,較少與其他工人接觸。火警當日下午,他們在約27樓進行洗石工作,聽到樓下有人呼喊「火燭」及聞到燒焦味後,懷疑發生火警,於是從棚架爬回天台。
姚先生嘗試經防火門進入大廈,但打開門已見濃煙湧出,無法進入。他指安全課只提及在指定地點集合,但沒有提供消防設備。天台亦沒有滅火筒,他們只能自行取水撲火。他與黃女士最終被困天台,直至翌日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