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元朗區拘捕年齡介乎12至17歲4男2女,涉嫌與南生圍一宗襲擊、恐嚇及勒索案有關,被捕人分別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自稱三合會成員」、「刑事恐嚇」及「勒索」,全部已獲準保釋候查。
元朗警署 警察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指,4月6日接獲報案,指一名13歲男童,於4月5日和數名人士在元朗南生圍曾經發生爭執,其後被襲擊、恐嚇及勒索,其間有人自稱三合會成員。該名男童身體多處受傷,自行前往醫院求醫,經接受治療後已於同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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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標誌特寫,顯示「教育局 Education Bureau」字樣,背景為木紋牆面。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4月7日在元朗區拘捕四名男童及兩名女童,年齡介乎12至17歲,分別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自稱三合會成員」、「刑事恐嚇」及「勒索」。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據傳媒報道,事發時事主與數名同學及校外朋友,前往南生圍踩單車,期間同行男同學指控他與其女朋友有染,繼而動武,期間有人更拾起鐵棒施襲,其他人亦加入毆鬥,有人用拖鞋摩擦事主嘴巴或吐口水,亦有人自稱是黑社會成員,威脅他若向外透露事件會將其綁架。而最先動手的男同學向事主勒索2萬元作「賠償」,另外三人則勒索5000元「醫藥費」。
有人在社交媒體展示傷勢。Threads圖片
教育局回覆傳媒查詢時稱,對校園欺凌一直採取「零容忍」政策,絕對不接受任何形式或任何原因的欺凌行為。局方強調,已即時聯絡學校瞭解事件,學校正跟進有關個案,並為受影響學生提供支援。教育局已提醒學校加強訓輔工作,並會與學校保持聯絡,提供適切的支援和意見。
教育局標誌特寫,顯示「教育局 Education Bureau」字樣,背景為木紋牆面。
教育局重申,已為學校提供清晰指引,詳細列明處理欺凌事件的原則、程序及跟進工作。若發生欺凌事件,學校須以學生安全為首要考慮,即時介入制止。就較嚴重的個案,學校須盡快通知教育局;若懷疑涉及違法行為,學校應主動聯絡警方。
46歲已婚男與31歲美容師發展婚外情後,遭女方勒索數萬元,美容師被控勒索及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等9項罪名罪成。案件星期五(10月2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周燕珠指斥被告持續地犯案,行為對事主聲譽、工作和社交生活等造成巨大影響,亦對他人造成侮辱,終被判處監禁4年。
被告王見菁,報稱美容師,被控2項勒索、4項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及3項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
美容師以裸照勒索婚外情人夫及其妻判囚4年
法庭早前索取被告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其中心理報告指,被告拒絕向心理專家討論本案內容,又以「受害者」自居;心理專家指被告態度有問題,其重犯機會中等。
女事主Y是男事主X的太太,Y的創傷報告指,Y在案發時情緒崩潰,承受嚴重心理困擾,及後有自殘傾向、極度抑鬱及創傷後遺症,更曾因遭被告惡意中傷身材而焦慮,進行了抽脂手術。
X的創傷報告則指,事件對其婚姻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Y曾提出離婚,令他感到自責和罪疚感,他仍關心Y及不想離開對方,他後悔與被告發展婚外情。事件亦成為X親友間的醜聞,令X感羞恥和尷尬,過去熱衷社交的他,已不再主動結識新朋友。
周官判刑時指,被告在一個月內持續犯案,向X和Y發出勒索訊息,並向其朋友和同事發送X的私密照。即使事主在首度收到勒索訊息不久後便報警,但警方仍花了1個月才成功拘捕被告,在此期間,被告繼續犯案,令X感無助、尷尬和困擾。
被告案發時亦向Y發訊息,中傷其外表和婚姻關係,指Y肥胖和「插蘇鼻」。周官指,被告的言辭惡毒和具侮辱性,而Y亦因對身材焦慮,曾進行抽脂手術。被告更曾威脅接觸X和Y的子女,周官引述案例指針對家人的威脅行為不能容忍,須處以阻嚇性刑罰。
被告王見菁,資料圖片
周官指,被告行為對事主聲譽、工作和社交生活等造成巨大影響,亦令兩人感到焦慮不安,X又因Y提出離婚而感憂傷,終判被告囚4年。
案情指,2023年6月至7月期間,被告先後向男事主X及其妻Y發訊息勒索。被告在6月13日先向X發訊息,要求他支付1萬元,否則會向Y透露兩人「婚外情」關係。未待X付款,同日被告已向Y發訊息,透露兩人關係及勒索金錢。後來被告持續向X和Y發訊息,曾要求X支付5萬元,及要求Y支付50萬元。
被告更向兩名事主發送X的下體私密照,X認出照片背景是過去他和被告到過的酒店,而被告拍攝相片時,X並不知情。被告不但每日發出訊息給Y,並批評Y的外表和夫妻關係,Y更每日收到X的私密照。被告又向事主朋友、親人和同事發送X的私密照,令X和Y的生活和工作均受到影響。
案件編號:DCCC3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