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美聯社) — 聯邦法官周四裁定,美國國防部違反了他早前要求恢復記者進入五角大樓採訪的命令,這對當局阻礙記者工作的努力構成打擊。
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保羅·弗里德曼(Paul Friedman)在一個月內第二次裁定《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勝訴。他早前曾指出,五角大樓新的記者證政策侵犯了記者言論自由和正當程序的憲法權利。弗里德曼法官周四表示,國防部長彼得·赫格塞斯(Pete Hegseth)的團隊試圖透過實施新規定來規避他3月20日的裁決,這些新規定要求所有記者必須由護送人員引導才能進入大樓,否則將被驅逐。
弗里德曼法官寫道:「國防部不能以採取『新』行動為幌子,重新實施一項非法政策,並期望法院視而不見。」
弗里德曼法官曾命令五角大樓官員恢復七名《紐約時報》記者的記者證,並強調其裁決適用於「所有受規管方」。
從飛機上俯瞰華盛頓的五角大樓,攝於2026年4月7日周二。(美聯社圖片/Julia Demaree Nikhinson) AP圖片
五角大樓官員未即時回應電郵查詢。五角大樓大樓是美國軍事行動的總部。
《紐約時報》律師西奧多·布特魯斯(Theodore Boutrous)表示,周四的裁決「有力地證明了法院的權威以及第一修正案對獨立新聞業的保護」。
去年10月,主流新聞機構的記者拒絕接受新規定,選擇離開大樓。去年12月,《紐約時報》就該政策起訴五角大樓及赫格塞斯。
總統特朗普自重返第二個任期以來,在多個層面與媒體對抗,他曾起訴《紐約時報》及《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並削減公營電台和電視台的資金,因為他不滿其報導。與此同時,他亦經常與媒體對話,並回應致電他手機的記者。
在一系列關於伊朗戰爭的簡報會上,赫格塞斯經常無視或侮辱獲准採訪的傳統媒體記者,反而專注回答來自友好保守派媒體的問題。
《紐約時報》的律師指控五角大樓以其修訂後的政策,「在字面和精神上」都違反了法官3月20日的命令。該報稱,五角大樓還試圖實施前所未有的規定,限制記者何時可以向消息來源提供匿名保護。
弗里德曼法官表示,五角大樓向持證人提供的採訪權限,「遠不及」他們之前所擁有的廣泛採訪權限。
政府律師表示,五角大樓修訂後的政策完全符合法官的指示。五角大樓發言人肖恩·帕內爾(Sean Parnell)曾表示,當局將會就弗里德曼法官3月20日的裁決提出上訴。
五角大樓記者協會(包括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記者)表示,五角大樓的臨時政策保留了弗里德曼法官認為違憲的條款,同時也對記者證持有人增加了新的限制。
司法部律師寫道:「實際上,原告要求本法院擴大命令,禁止國防部透過記者證政策處理五角大樓的安全問題,該政策的條件可能涉及與被禁止條件類似的主題或關注點。該命令並未如此規定,本法院亦不應如此解讀。」
目前五角大樓的記者團主要由同意該政策的保守派媒體組成。拒絕遵守新規定的媒體記者,包括美聯社的記者,則繼續在五角大樓外報導軍事新聞。
弗里德曼法官由民主黨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提名上任,他表示美國近期在委內瑞拉和伊朗的軍事行動,突顯了公眾獲取政府活動資訊的必要性。
弗里德曼法官上月寫道:「起草第一修正案的人士相信,國家安全需要新聞自由和知情的民眾,而政府壓制政治言論會危及這種安全。這項原則已維護了國家安全近250年。現在絕不能放棄。」
弗里德曼法官指出,受質疑的政策顯然旨在淘汰「不受歡迎的記者」,並以那些「配合並願意服務」當局的人取而代之。
他寫道:「這就是觀點歧視,沒有其他。」
(美聯社)
2026年4月6日周一,總統特朗普在華盛頓白宮詹姆斯布雷迪新聞簡報室,由國防部長彼得·赫格塞斯及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丹·凱恩將軍陪同,與記者交談。(美聯社圖片/Julia Demaree Nikhinson) AP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