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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工程代表:「生口」純粹方便出入 無巡查工人有否吸煙

聽證會

大埔火災|工程代表:「生口」純粹方便出入  無巡查工人有否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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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工程代表:「生口」純粹方便出入 無巡查工人有否吸煙

2026年04月16日 18:24 最後更新:18:24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四(4月16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3場聽證會,有6名證人作供,包括4名宏福苑居民及家屬,以及2名負責外牆維修的工程公司代表。有工程代表指在樓梯開「生口」並非必需,純粹方便出入,沒有生口亦不會影響工作。另有遇難居民家屬提供屋內閉路電視畫面見到,濃煙來得很快,即使關上了門,濃煙還是一分鐘就攻滿全屋。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港鵬工程負責人吳培坤作供後,就由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作供,他表示經宏道閣外牆維修分包商城造工程有限公司姚錦輝承接工程,負責宏道閣的外牆打鑿。張明海指,他的工序與吳培坤的類似,由31樓開始逐層向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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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巴士的報記者攝

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巴士的報記者攝

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巴士的報記者攝

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家屬李國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家屬李國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家屬李國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家屬李國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工程代表:生口「唔係必需」 沒有亦不影響工序

張明海在2024年12月9日開工,最初一個人搬運工具及安排,記得當時15樓已有一個生口,但不是他做的。該生口有一道門,每日開工時打開,收工時關上,門上設有密碼鎖。門的質地是「膠板,薄薄地」。他同意生口「唔係必需」,沒有生口不會影響工序,純粹方便出入。

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巴士的報記者攝

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巴士的報記者攝

張明海解釋,他需要先拆走玻璃窗,保留窗架,再安裝鋁塑板。鋁塑板由城造工程提供,放在地下,但鋁塑板「成日整爛」,於是姚錦輝的管工叫他改用木板。他強調這並非他個人決定,而是姚錦輝方面提供的物料和指示。他指從事外牆工程十多年,以往用發泡膠的機會亦「好多」,反而中空板較少用。

張明海表示,打鑿完成後,他拆走中空板,但發泡膠「唔拆」,是姚錦輝的指示。他在2025年4月頭完成工程離場。之後大廈的發泡膠一直保留,但稱「呢啲唔關我哋事」。

對於工人管理問題,張明海表示自己很少落手落腳做,主要是管理。他通常在工人收工後才上棚架,執手尾及收拾工具。他沒有巡查工人有否吸煙,亦沒有抓他們。他承認如果工人「偷雞」在棚架上食煙,他未必知道。

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巴士的報記者攝

明旺維修工程公司負責人張明海。巴士的報記者攝

母親與兩外傭遇難 兒子提供CCTV片段見濃煙迅速攻入屋

這一日最後一位證人為李國鴻,雖然他不是宏福苑居民,但他的媽媽及兩名照顧她的印尼籍女傭在火警中罹難,她們住在宏昌閣2603號單位。李國鴻退休前從事裝修工作,對工程方面比較留意,經常探望媽媽,因此有關注宏福苑的大維修工程。

李國鴻表示,其胞妹在火警當日曾探望母親,下午約2時50分離開宏福苑,離開途中接到電話折返,但警察已不讓進入。他從宏福苑居民交流群組得知火警消息後,立即查看媽媽住處的閉路電視,記錄顯示他在下午3時02分至07分之間打了五次電話給工人姐姐,其中一次通話長48秒。工人姐姐在電話中顯得很驚慌,一路「喺度嗌」,期間他沒有聽到有火警鐘聲。

宏福苑居民家屬李國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家屬李國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聽證會上播放一段影片,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是李國鴻母親單位內的閉路電視錄像,是調查的重要證據,清晰記錄了事主母親及兩名家傭在事發前離開單位的情況。片段顯示,下午2時57分,其中一名外傭開門山視察走廊,當時煙不算多;到2時59分再次開門時,已見到煙開始湧入;到3時正,三人已經離開單位,但即使關了門,已見濃煙攻滿整個客廳;到3時10分,單位內已煙霧瀰漫。單位本身沒有被火燒到,但被濃煙攻陷了一段頗長時間。

火災後警方通知李國鴻,在隔離2608單位發現五具遺體,包括他媽媽(坐輪椅的婆婆)和兩名外傭,他相信媽媽和工人姐姐因為驚慌,想找人幫手,於是走到隔離鄰居單位,鄰居讓她們入內,但不幸地鄰居也罹難了。

杜淦堃指,片段內容令人痛心,但李國鴻同意將片段交予調查人員,並允許在法律程序中播出,以協助釐清真相,對此表示感謝,並理解其作出此艱難決定的心情。

宏福苑居民家屬李國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家屬李國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家屬:曾投訴工人吸煙 勞工處回覆加強巡查

李國鴻表示由於退休前從事裝修工程的經驗,幾乎每次都出席工程會議。他記得在2023年11月10日會議中,曾討論大維修是否應該分階段進行,即先做四座,完成後再做另外四座,當時居民不同意一次過做八座,但宏業堅持,說上屆法團主席鄧國權「想早啲完」,所以搭完棚架即刻開工搭其他座。居民要求宏業將承諾寫出來,但「全部冇書信來往」。

李國鴻又表示,他曾在Facebook發布過棚網的照片,有街坊傳送了一些工人吸煙的照片給他,他將這些照片放上網詢問「呢啲吸煙嗰啲係咪宏業啲工人」,街坊回覆「係」。在工程會議上,法團曾向宏業及鴻毅反映「成日有人喺棚架上面吸煙」,詢問他們如何處理,對方回答「要罰錢之類」。此外,他曾於2024年9月底向勞工處,投訴工人在棚架上吸煙及未有佩戴安全帶,對方回應指有關工人無需佩戴安全帶,至於吸煙問題則會加強巡查。

關於發泡膠封窗的問題,李國鴻認為這是可燃物料,感到危險。他曾致電消防處查詢「用發泡膠封窗會唔會犯法」,他供詞中提及,消防處職員兩周後致電回覆指,「現行法例沒有禁止窗戶上貼上什麼物品」,故投訴沒有下文。另外,他又稱同年11月又向消防處投訴防火門的問題。

李國鴻在證人供詞又提及,由於存在大量授權票,導致某合約被選定由特定生產商承辦,並最終選擇了價格較高的方案三,而非較便宜的方案。他表示自己不是業主,沒有親身出席大會投票,這些資料來自街坊告知,以及從《東張西望》的報導中看到有人開會不獲准入場的情況。他指出居民投訴有人利用不當手法取得授權票,這是他關注的問題,但他本人沒有直接接觸,主要是轉述街坊流傳的說法。

在作供尾聲,李國鴻主動提出對市建局「招標妥」機制的質疑。他表示,當他們向市建局投訴時,市建局叫他們問回宏福苑的顧問,但他認為顧問本身有問題,「你叫我問番嗰個顧問,呢個招標妥有咩用?」他亦注意到工人會回應說「我哋經招標妥出嚟,有政府監管」,但他質疑「其實係監咩管呢?」

陸啟康表示,李國鴻提出的問題正是委員會會探討的問題。他對李國鴻的媽媽離世表示「節哀順便」,並指出李國鴻的證供對調查「相當有用」。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三(4月15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12場聽證會,將有3名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 、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及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DVIU)主管鄭嘉俊,是首次有警方代表出席作供。其中鄭嘉俊表示,DVIU隊員在現場幾乎搜尋遍每一寸地方,不認為死亡人數有可能超過168人。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於中環展城館舉行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於中環展城館舉行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曾淑賢於1998年加入警隊,2022年晉升總警司,火災當日負責指揮傷亡查詢中心(Casualty Enquiry Unit,CEU)。她解釋,CEU並非常設機關,當行動處助理處長正式啟動時,CEU才會被動員,成員來自不同部門及警察學院,均受過訓練,知道如何營運傷亡查詢中心。當日下午約4時許,她收到通知大埔宏福苑發生嚴重大火,有機會需要啟動CEU。她隨即檢查動員名單、安排同事返回青衣的辦公地點,下午5時36分CEU正式成立。

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曾淑賢。巴士的報記者攝

曾淑賢指,CEU的主要目的是讓家屬或朋友查詢傷者及死者的情況。上一次CEU成立是2018年大埔公路車禍(19人死亡),再上一次是南丫島海難(39人死亡、92人受傷,CEU運作了7天)。

她將約50名同事分成六個小隊,其中熱線小隊負責設立熱線1878999,於下午6時32分設立,當時開了10條線,供家屬和朋友查詢死傷者情況,小隊將紀錄交予接待小隊(reception team),其中有5宗紀錄未撥打999。她續指,亦有索引小隊和配對小隊等,配對小隊會到災場地下和醫院了解家庭人口是否齊全,亦取得管業處的戶口資料和聯絡方法,進行排查工作,再將有關人士的最新資訊(例如安全、受傷、死亡)告知家人。。

另外,庇護中心小隊設立了7個臨時庇護中心,讓疏散居民休息及等待安排。資料排查小隊負責排查失聯人士,核對入境處資料(是否離港)、生死註冊處資料(是否已過身)。最終確認經CEU排查的人士中有166人過身(熱線無收到涉餘下2位死者的查詢),37人受傷,184人確認安全,而31人在大火前已過身,6個個案已離港,1個個案是誤會,31個個案無法跟進。她解釋,無法跟進個案中,包括查詢人士給予資料不足,例如不肯定當事人是否居住宏福苑,或只有花名。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關於與消防處的協調,曾淑賢表示CEU主要負責查詢死傷者狀況,而非緊急救援。如有緊急個案但未經999舉報,CEU會通知警方電台或大埔警署,但CEU不能直接轉駁至消防救援中心。她理解消防處當日下午6時許已到場4小時,救援工作正在進行中。

杜淦堃舉例,警方傷亡查詢中心於下午6時41分接獲一位白女士查詢,但消防處同日晚上7時39分才接獲同一單位的求助。曾淑賢表示未能解釋原因,但強調CEU當晚與消防處沒有直接交接,因為緊急個案必須由999台處理。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CEU在宏福苑善後工作中扮演「非常重要嘅角色」,無論報喜或報憂,都對家屬至關重要。他代表公眾感謝CEU全體成員的工作。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之後作供的是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Disaster Victim Identification Unit,DVIU)主管鄭嘉俊,他亦是偵測訓練中心主管。鄭嘉俊解釋,DVIU根據國際刑警標準成立,附屬於警察學院偵測訓練中心,成立目的是在災難現場搜尋死難者遺骸或遺體,協助法醫辨認身份。DVIU的運作模式包括四組人員:指揮中心負責事件記錄、部門交流及現場指揮;巡迴小組在現場搜尋遺骸及遺體;臨時屍體收納站初步確認及記錄搜獲的遺骸、遺體或證物;最後將遺骸、遺體送到殮房,配合法醫進行身份辨認。DVIU隊員主要是偵測訓練中心的教職員,其他隊員曾接受標準訓練,災難發生時會被召集。

鄭嘉俊透露,以宏福苑火災事件為例,DVIU由11月29日起進行了三次搜查。第一次搜查了7座單位及公共地方,第二次則針對首次未找到遺體的單位。他澄清,所謂「找不到」並非真的沒有,而是因同一單位可能有多於一人,或曾有人獲救、或只找到懷疑遺體,因此需要重新搜查,有個案最多試過五次上門搜查。

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DVIU)主管鄭嘉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DVIU)主管鄭嘉俊。巴士的報記者攝

DVIU隊員需將單位內的瓦礫、燒毀的傢俬全部搬離,剩下灰燼後,從中尋找碎骨、牙齒、種植牙等,確保搜查工作全面、無遺漏,找出所有失蹤人士。當巡迴小組找到遺骸或遺體時,會拍照記錄現場狀況及位置,填寫國際刑警表格記錄發現的遺骸、遺體及隨身物品(如眼鏡、手錶),將遺體放入屍袋,屍袋外貼上標籤,再套上麻包袋以保存屍體,然後送到屍體收納站,由另一組同事核對記錄,最後送到殮房,繼續填寫表格及進行身份確認。

鄭嘉俊表示,在整個行動中,DVIU在現場找到74個疑似人體組織樣本。經化驗後,12個不含動物組織(即非生物組織),2個是動物組織(貓狗),60個是人類組織樣本,而在這60個樣本中,因同一堆遺骸可能包含多於一名死者,經檢驗發現其中5個樣本含多於一名死者,故實際有65個遺骸或遺體。其中4個與已有死者重複,最終餘下61個遺骸或遺體。60個樣本透過DNA、指紋、牙齒、齒科法醫等主要證據確認身份。

DVIU人員進入火場搜查。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DVIU人員進入火場搜查。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另外一個(第168號死者)是一個頭骨,當時無法從中提取DNA或任何可辨別身份的物品。然而,根據現場環境判斷,該頭骨所在的圍籬位置,確定另一圍籬內的遺骸是其母親(第125號死者),因此相信該頭骨屬於第168號死者。

杜淦堃問及坊間揣測實際死亡數字可能超過168人。鄭嘉俊表示:「我覺得係冇可能有證據證明到係有多過168位死者。」他強調,搜查工作非常徹底,幾乎每一寸地方都經過檢查。即使發現非人類的動物組織,也會一併收集,確保不會遺漏任何遺體或遺骸。

陸啟康表示,感謝團隊的工作,並表示在這次大型災難中,其角色至關重要,尤其對死者家屬意義重大。大眾可透過報章或新聞報導了解各隊員的工作,他們在極大困難與壓力下執行任務,他代表香港市民及家屬,感謝各隊員的努力與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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