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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起全港禁電子煙 攜帶而未有吸食同樣違法 控煙辦:已在各口岸提醒旅客

社會事

4.30起全港禁電子煙 攜帶而未有吸食同樣違法 控煙辦:已在各口岸提醒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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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起全港禁電子煙 攜帶而未有吸食同樣違法 控煙辦:已在各口岸提醒旅客

2026年04月29日 10:57 最後更新:12:24

本港由明日(4月30日)起,將實施新規例,任何人不得在全港公眾地方管有指明的另類吸煙產品,範圍涵蓋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即使消費者只是隨身攜帶而未有吸食,同樣屬違法。一旦被查獲,最低可被罰款3,000元,最高罰款額更高達5萬元,並可被判監禁6個月。

控煙酒辦公室提醒市民,將實施全港禁電子煙新規例。衞生署圖片

控煙酒辦公室提醒市民,將實施全港禁電子煙新規例。衞生署圖片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今日(4月29日)表示,因應五一黃金周假期臨近,當局已在各口岸加強宣傳,提醒入境旅客注意新法例。林民聰指出,控煙辦已與海關合作,在口岸展示宣傳品,介紹相關新規定。同時,控煙辦亦與旅發局合作,在旅客諮詢中心展示及派發宣傳單張,讓旅客一抵港即能知悉新措施。

即使消費者只是隨身攜帶電子煙而未有吸食,同樣屬違法。資料圖片

即使消費者只是隨身攜帶電子煙而未有吸食,同樣屬違法。資料圖片

除了在本地進行宣傳,當局亦獲得深圳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及口岸辦公室的協助,在口岸內地範圍內的大型電子顯示屏上,介紹香港的新措施。林民聰表示,此舉旨在讓旅客在入境香港前,已能充分瞭解相關禁令,避免誤墮法網。

香港政府宣傳公眾地方禁用指定吸煙產品的告示,包括電子煙彈、草本煙等。

香港政府宣傳公眾地方禁用指定吸煙產品的告示,包括電子煙彈、草本煙等。

香港海關於10月7日在上水彩園邨及清河邨,與區議員、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房屋署及警務處攜手展開聯合反私煙宣傳活動,期間亦向居民講解完稅標籤制度。

行動期間,海關人員在邨內巡查,並向居民說明海關打擊私煙的工作,以及私煙相關罪行所面對的罰則,包括最高罰則已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海關人員同時向區議員、居民、報章及香煙零售商販介紹香港將施行的完稅標籤制度。海關已於本年初完成為期三個月的完稅標籤制度先導計劃,並會繼續與各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持續優化制度設計及執行細節。海關期望,完稅標籤制度能有效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香煙,從而打擊「白牌煙」。

海關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買賣私煙或派發私煙傳單,如發現懷疑私煙活動,請盡快向香港海關舉報。

香港海關北區跨部門反私煙宣傳 講解完稅標籤制度

香港海關北區跨部門反私煙宣傳 講解完稅標籤制度

香港海關北區跨部門反私煙宣傳 講解完稅標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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