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的士電子繳費實施約首兩周接65宗投訴 個別平台向乘客收取手續費

社會事

的士電子繳費實施約首兩周接65宗投訴 個別平台向乘客收取手續費
社會事

社會事

的士電子繳費實施約首兩周接65宗投訴 個別平台向乘客收取手續費

2026年04月29日 13:00 最後更新:15:43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自4月1日實施的士必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繳費媒介的規定後,截至4月17日,運輸署共接獲65宗相關投訴,主要涉及司機未提供電子支付選項,以及個別平台向乘客收取手續費等問題。

陳美寶書面回覆立法會質詢時表示,在接獲的65宗投訴中,運輸署已完成處理其中33宗個案並作出回覆,其餘個案現正處理中。

的士電子繳費服務於4月1日開始實施。資料圖片

的士電子繳費服務於4月1日開始實施。資料圖片

她指出,個別電子繳費服務商或會向的士司機或乘客收取平台服務費,或提供各項優惠以吸引乘客使用。她強調,有關平台服務費並不屬於的士車資的一部分;而不少平台服務商已公開表示,會持續豁免向的士司機及乘客收取手續費。

陳美寶稱,不少平台服務商已公開表示會持續豁免向的士司機及乘客收取手續費。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美寶稱,不少平台服務商已公開表示會持續豁免向的士司機及乘客收取手續費。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美寶建議,乘客如選用電子繳費媒介繳付的士車費,可先向的士司機查詢是否涉及額外平台服務費。政府相信,在市場競爭下,透過電子繳費媒介支付的士車費所涉及的費用會維持於合理水平,乘客亦可享有不同繳費模式的選擇。

政府建議就新型集體運輸系統(如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等),引入一套技術中立、通用且標準化的規管框架,以縮短籌備時間,毋須就每個系統訂立主體法例。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星期一討論有關建議。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運輸及物流局FB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運輸及物流局FB

多名議員在會上關注系統的票價訂立及調整機制,包括會否出現營運商在取得巨大營利下仍然加價的情況。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回應指,在制定票價水平及調整機制時,會確保受政府規管、平衡公眾負擔能力和接受程度,同時確保作大量投資的營辦商,在營運上有財政延續性。

陳美寶表示,當局希望將票價調整機制,列於專營權的協議內,以達致透明、客觀和科學化;並會在招標文件訂明初始票價的範圍,希望能考慮到實際市民的出行需要和周邊交通運輸的情況。

運物局

運物局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到,擬議規管框架包括4個層級,即主體法例、附屬法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施加的專營權條款,以及專營權協議條款。主體法例將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營運新型集體運輸系統批予專營權,首段專營權一般不多於50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主動將專營權延續一段合理時間,一般不多於5年。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當局建議的規管框架,除了要有靈活性及針對性以外,最重要是給予系統營辦商確定性,讓他們清楚掌握政府的要求。當局亦希望公眾所關注的服務表現、安全及系統穩定性,都包括在主體法例內,做到一個比較全面、立體及具效率的規管框架。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