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自4月1日起必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新措施實施約半個月,運輸署已接獲65宗相關投訴。投訴主要涉及的士司機未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以及個別的電子繳費平台向乘客收取手續費等問題。
的士電子支付已實施一個月。資料圖片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黃大海在電台節目中回應指,這些投訴很多時源於溝通上的誤會。他解釋,目前許多司機其實已備有電子支付方法,問題不大。他舉例,有時司機提供了八達通支付,但乘客卻需要信用卡支付,雙方若溝通不足,乘客或會誤以為司機未按法例要求提供電子支付方式而作出投訴。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黃大海進一步説明,車廂內張貼的支付方式貼紙多由車主提供,上面可能印有所有電子支付方式,但按法例要求,司機只需提供至少兩種方式即可,要求提供全部方式並不現實。他坦言「大家體諒嚇,司機跑街都好艱難」,並呼籲乘客亦應帶備現金,強調電子支付在現階段只屬輔助工具。他同時希望司機在服務時能「醒目一點」,主動與乘客溝通,避免不必要的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