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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控方:五大綱領等同推翻國家根本制度 被告已超越合法言論自由的界線

其他國安案件

支聯會顛覆案|控方:五大綱領等同推翻國家根本制度  被告已超越合法言論自由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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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控方:五大綱領等同推翻國家根本制度 被告已超越合法言論自由的界線

2026年05月18日 19:58 最後更新:19:59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以及較早前已承認罪行的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早於2026年3月底完成舉證,周一(18日)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由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控方陳詞指,被告不是單純悼念,而是意圖是煽動且相信他人會從事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已超越人權法律界線。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甫開庭,法庭表示將優先處理上周提出的法律問題,包括《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中「推翻」與「結束」的涵義,並要求控辯雙方就相關法律議題回應,以協助法庭裁決。

首先,控方引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對「推翻」及「結束」的解釋,詮釋「推翻」為推倒、打倒或徹底否定已有說法、結論或決定。然而,控方強調不能只看字典,必須結合本案的具體語境和證據。支聯會的五大綱領、集會口號、網站內容,以及三十年的活動歷史,均顯示「結束一黨專政」的真正含義是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

法官李運騰問及當中是否要涉及暴力、武力或威脅。控方則回應,《香港國安法》條文已包含「其他非法手段」,可涵蓋違反基本法且完全不涉及暴力的行為。控方另指出,根據控方案情,支聯會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實質上等同於推翻國家根本制度及中央政權機關。

多輛警車停靠西九龍裁判法院附近。巴士的報記者攝

多輛警車停靠西九龍裁判法院附近。巴士的報記者攝

此外,針對辯方指出人權方面,李運騰法官指出,即使沒有國安法,言論自由從來不是絕對權利,任何人均不能隨意毀謗而無後果。控方回應指,本案核心在於被告行為已超越言論自由的界限,而非僅涉及思想、學術或政治討論,以及理性討論和學術研究。

控方強調,案中各被告不僅只是表達主張和挑起集會人士情緒,而是「叫人做啲犯法行為」,具備煽動他人並促使實質犯罪行為的雙重意圖,而有關罪行的舉證要求比普通法煽動罪更嚴格。被告們的行為已超越合法言論自由範疇,構成以非法手段煽動顛覆政權,而「當你超越咗呢個界線,法律係唔會助長你去顛覆國家安全」。

其次,對於辯方早前提出的《香港國安法》域外法權問題,控方表示,關鍵在於煽惑行為是否意圖推翻或破壞國家政權。只要行為針對香港或中國政權,即使發生在境外,若涉及香港居民或屬於《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七條所規定的對象,亦構成犯罪。就本案而言,案情指本案中受煽動者主要為本港市民。

公眾人士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眾人士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先由李卓人的代表大律師沈士文作結案陳詞,辯方強調,控方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各項控罪元素,才能裁定罪名成立。辯方在回應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提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有違憲法的說法,指控方早前一直主張支聯會及被告意圖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認為控方不應在結案陳詞階段才引入一個新的概念,法庭亦不應接納。

法官李運騰就此回應指,相關問題需放在《中國憲法》的序言及第一條的背景下理解。法官指出,憲法提到「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而第一條亦訂明「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因此,「根本制度」是建基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而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中,中國共產黨領導正是其最本質的特徵,亦可被視為該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辯方律師沈士文另指出,過去三十年,沒有人被支聯會的綱領所煽動,法官黎婉姬立即就此作出質疑,問到「三十年來是香港無發生過,或是無證據? 例如有人曾經講香港獨立,唔可以話無人被支聯會去煽動」。其後,沈士文就控方指支聯會倡議綱領是違反國家憲法的「非法手段」,辯稱「非法手段存在的話 ,都會有合法手段」。法官李運騰即回應指,但支聯會也不是在跟從國家憲法要求而修憲。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已解散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以及較早前已承認罪行的何俊仁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19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將案押後,預計七月下旬裁決。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自辯的鄒幸彤在陳詞中指出,指被告主張要結束權力不受限制的狀態,支聯會的「五大綱領」本質上是法治訴求,控方未舉出任何被告煽動他人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的具體例子,不應用作檢控或處罰。

代表支聯會的大律師林芷瑩陳詞指,支聯會的刊物及活動同樣缺乏具體、明確的煽動行為,控方未能在證據上指出支聯會或其他被告曾具體要求、希望或鼓勵他人作出任何具體行為。

公眾人士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眾人士進入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李運騰關注到,破壞制度不一定要使用武力,可以是令人對制度產生疑問甚至失去信心。

警車停靠在法院附近。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車停靠在法院附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完成陳詞後,法官李運騰將案件押後,稱預計7月下旬裁決,會在寫好判詞後提早通知宣判日期。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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