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介紹了多項公務員嘉獎計劃,包括「行政長官表揚榜」獎勵計劃、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嘉許狀計劃,以及長期優良服務旅行獎勵計劃,旨在鼓勵公務員精益求精,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楊何蓓茵。資料圖片
有議員關注到,長期優良服務旅行獎勵計劃在2026/27年度的獎勵名額僅約1400個,並詢問當局會否考慮在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的情況下,調整計劃內容,例如改為派發現金或消費券,以吸引公務員留港消費。
楊何蓓茵回應指,該計劃的獎勵對象是連續服務滿20年或以上、工作表現持續優良的公務員。獎勵金額以實報實銷形式發放,獲獎人員可彈性選擇一名同行人士,使用獎勵金額作一次性旅行。2026/27財政年度的獎勵金額為每位27,250元。
她表示,當局曾向工會及公務員收集意見,不少意見認為派發旅行獎金的意義不同,更著重獎勵性質,但強調當局會再研究不同的建議。
此外,有議員提到,近年離職的公務員中,約有三成年資介乎3至10年,認為不少獎勵計劃都針對年資較長的公務員,關注當局會否推出措施挽留年資較短的公務員。
楊何蓓茵回應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嘉許狀計劃已於前年起,取消向獲獎人員頒授旅行獎勵的年資下限。換言之,獲獎者無論年資長短,均可獲得旅行獎勵。她指出,近年年資未滿20年的獲獎者有所增加,希望此舉能激勵公務員不斷求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