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就2009年一宗嬰兒腦癱個案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涉事醫生薛守智及事主父母均有到場。代表醫委會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陳詞時指出,薛守智曾多次承認事發時有作出替代或鑑別診斷,認為嬰兒有可能是抽搐或癲癇,但未有採取行動應對。
醫務委員會
呂世杰表示,辯方曾指出新生兒癲癇較罕有,「濁奶」更常見,醫生一般都會找出最普遍的成因。但他反駁,新生兒出現癲癇或腦炎,後果可以很嚴重,質疑薛守智未有優先考慮病人面對的風險有多嚴重。呂世杰又提到,薛守智亦同意「濁奶」與腦膜炎、癲癇有很多共通病徵,假如醫生不肯定,應回到醫院檢查,而不是單靠護士的觀察作判斷。
對於辯方稱護士未有即時向醫生傳達病人情況的正確資訊,呂世杰強調醫生對病人有不可轉移的謹慎及醫護責任,不可以將責任給第三者,以開脫個人疏忽。他進一步指出,護士當時在沒有醫生的指示下,自行為男嬰供氧,更在凌晨4時許致電醫生,明顯反映她當時對嬰兒情況有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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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世杰又質疑薛守智是不誠實證人,指他聲稱自己記得16年前與護士電話對話的準確用字,卻解釋不到為何在事發8日後,與男嬰父母會面時並無提及他的初步診斷是「濁奶」,要求委員會拒絕接納薛守智的證供。對於辯方律師引用英國案例,表示需要證明醫生有嚴重疏忽才能裁定被告人專業行為失當,呂世杰說,本港的醫生註冊條例並無嚴重性的元素,只要有疏忽,不論嚴重抑或輕微,就已經屬於專業失當。
案件發生於2009年,一對內地夫婦來港產子,初生男嬰的抽搐情況懷疑未有及時得到跟進,男嬰最終腦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