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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嬰兒腦癱個案完成結案陳詞 押後至7月5日宣判事主父親感失望

社會事

醫委會嬰兒腦癱個案完成結案陳詞 押後至7月5日宣判事主父親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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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嬰兒腦癱個案完成結案陳詞 押後至7月5日宣判事主父親感失望

2026年06月07日 16:26 最後更新:17:16

醫委會就2009年一宗嬰兒腦癱個案進行紀律聆訊,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委員會研訊小組表示,需時討論裁決結果及撰寫判詞,決定將案件押後至7月5日宣判。個案事主的父親黎志堅表示,事件已拖延很長時間,原本以為今日會有結果,但要再押後大約一個月宣判,心情複雜和感到失望。

醫務委員會 醫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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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聆訊由涉事醫生薛守智的代表律師石善明陳詞。他批評醫委會代表律師錯誤將舉證責任加諸被告身上,又指對方在陳詞中形容被告的行為「摧毀病人一生」,是典型的「事後孔明」。石善明強調,要判斷被告有否專業行為失當,應基於其行為的性質,而非行為所導致的後果。

對於醫委會代表律師提出「醫生應考慮最差的可能性,即時採取措施處理」的觀點,石善明反駁有關說法過於死板。他假設醫生初步診斷存在三個可能性,而每個可能性都有機會引致嚴重後果,若一律要求採取必要行動,醫生或需要求病人進行大量非必要的測試,此舉不但會增加私營及公營醫療支出,病人亦會因此產生不必要的憂慮,最終有損公眾利益。

醫務委員會 醫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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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善明指出,事發時男嬰的新生兒癲癇只發作了一次,事前亦無出現腦膜炎的病徵。被告因此診斷男嬰最有可能是「濁奶」,隨即指示護士暫停餵奶,繼續觀察嬰兒情況。他強調,「濁奶」的結果同樣可以非常嚴重,若不即時處理,同樣有致命風險或導致腦部損壞。然而,錯誤判斷或未有採取措施應對所有可能性,並不等同於專業行為失當。

石善明認為,裁定專業行為失當的門檻相當高,必須涉及嚴重疏忽,證明醫生是蓄意偏離指引,罔顧病人權益。他強調,被告的行為未達到相關門檻。此外,他又質疑一名涉事護士的證供不可信,指出假如男嬰在凌晨3時半已出現抽搐,該護士不可能相隔一小時才通知醫生。

16年前發生的雙非嬰兒腦癱個案,涉事醫生薛守智7月被醫務委員會研訊小組裁定專業失當成立,判處在醫生名冊中除牌9個月,不作緩刑,相關裁決正式刊憲。

香港醫務委員會。資料圖片

香港醫務委員會。資料圖片

刊憲的內容指,研訊小組信納薛守智的行為未達香港醫生應有水平,裁定專業上行為失當罪成,考慮到控罪性質和嚴重程度,頒令將其姓名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去,為期9個月。

雙非男嬰腦癱案 一對內地夫婦於2009年來港產子,其兒子出生時因感染乙型鏈球菌引發腦膜炎,最終導致腦癱及四肢嚴重殘障。社區組織協會圖片

雙非男嬰腦癱案 一對內地夫婦於2009年來港產子,其兒子出生時因感染乙型鏈球菌引發腦膜炎,最終導致腦癱及四肢嚴重殘障。社區組織協會圖片

關注事件的社區組織協會表示,事主父母正處理民事索償,希望涉案各方合作,盡快完成索償程序,集中精力照顧兒子。

薛守智。YouTube影片截圖

薛守智。YouTube影片截圖

薛守智被指控於2009年12月,未能於涉事男嬰凌晨出現首次「新生兒癲癇」發作後,立即進行必要檢查,構成專業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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