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警方及廉署表示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星期三(6月10日)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7名被起訴人士分別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期間擔當不同角色,包括工程顧問公司的董事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的董事。兩間被起訴公司則分別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及工程總承建商。
兩宗案件星期三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兩宗案件星期三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廉政公署星期一(6月8日)落案起訴一名元朗過渡性房屋項目紮鐵分判商「工頭」,涉嫌於五個月內向一名工人收賄共逾500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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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港安,33歲,信豐工程有限公司(信豐工程)時任紮鐵「工頭」,被控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6月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粉嶺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發時信豐工程是元朗八鄉一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紮鐵分判商,被告為該地盤的「工頭」,負責招聘和監督紮鐵工人,以及向工人發放薪金支票。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共五個月期間,從一名受其監督的紮鐵工人接受七筆賄款共逾500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信豐工程聘用。
信豐工程不容許員工就其事務或業務從他人接受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在涉案紮鐵工人入職後不久,便向對方索賄每日500元。該紮鐵工人日薪2,450元,他相信若不支付賄款便會失去工作,因而應被告要求支付賄款。
信豐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建造業工人如被索賄以換取聘用,應即時拒絕並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